2013年6月15日是什么日子(一男子将老母丢到别人家)
2006年南京彭宇案之后,关于扶老人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结局各有不同,有扶人者被碰瓷,无法承受赔偿而自杀的;有声称见义勇为,但最后证明自己就是肇事者反转的,也有被冤枉撞人,但是后来遭到监控洗冤的。
今天这篇文章说的是9年前发生在四川达州的一件轰动一时的新闻故事。
3名儿童扶起一个跌倒的老人,老人腿部粉碎性骨折,送往医院就医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
老人称自己是被三个孩子撞到的。
目击者称是老太太自己倒地;还有人说,老太太是旧伤。
老太太儿媳妇称婆婆是洗澡时自己跌倒的。
公安机关的结论却说是老人就是在户外当场跌倒的。
老人的儿子则称自己太善良,被学生家长和司法部门设局。
后来,三名儿童家长报案,说他们遭到敲诈勒索;老太太家属誓言也声称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双方各执一词,真相扑朔迷离,几乎成为罗生门,双方谁在撒谎,此事会是什么结局?
让我们一起把目光回到当年,去揭开真相。
当事儿童:好心扶人反被讹
2013年11月16日,一个中年人背着一个老太太来到达州市某街道的江先生家,喊开门之后,将老太太往沙发上一方扭头就走。
临走的时候中年男子撂下一句话:“不赔医疗费,就让我妈吃住在你家,老太太有个好歹,我饶不了你,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见此情形,江先生一家人傻眼了,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中年人为什么要把母亲放在江先生家,他说的医疗费是怎么回事?
这一切,还要从5个月前说起。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 下午3时许,江先生9岁的儿子江华和两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在小区门口的小广场玩耍。
正玩得开心,突然有个小朋友指着前方叫道:“快看,一个老奶奶摔倒了!”
小华顺着小朋友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前方大约10米远的水泥路上,一个老太太跌倒了,她表情痛苦,挣扎着想站起来,却没有成功。
小华对两个伙伴说“我们去把老奶奶扶起来吧?”
两个小伙伴连连摇头:“不敢扶,没听大人们说,现在碰瓷的人很多吗?”
听同伴这么一说,小华犹豫了。
就这这时,老奶奶说话了:“小朋友,求求你们了,把我扶起来吧。”
这样一来,小华沉不住气了,他对伙伴说:“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诉我们要助人为乐,咱不能不管啊。”
两个小伙伴也动心了:“走,去扶老奶奶。”
3人一起走到老奶奶身边,他们分别拽住老奶奶的两只胳膊一起用力,可是老奶奶怎么也站不起来,直喊“疼”。
三人见状慌了神,打算向大人求助,可是老太太抓住小华的手,怎么也不放手,还向路人呼喊:“快来人,这三个小娃撞倒了我,想逃跑!”
这一来,三个孩子傻眼了。
路人很快赶过来,按照老奶奶所说的联系方式,拨打了其儿子的电话。
老太太的家人很快赶来,一面将母亲送往医院,一面拨打了报警电话。
以上是事情的大概经过,是三名儿童的说法。
那么,现场有没有目击者,他们眼里的老太太又是怎样摔倒的?
目击者:老太太自己摔倒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现场目击者,他们都是事发现场不远处,小区门面房的商户和住户。
“那个老太摔倒的地方离我的商店也就15米,当时店里没有顾客,我无聊地站在门外看街景”,副食店的老板陈女士说,“起初是两个老太太相伴往前走,走了没多远,其中一个老太太倒下了,另一个老太太见状转身离开,消失在人海”。
“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是老太太自己倒下去的!”陈女士以肯定的语气说,“我当时也打算去扶她,看到3个孩子跑过去了就没去。但停了一会老太太却没有起来,我还以为是三个孩子力气小扶不动老太太,就跑过去”。
“我跑过去才知道,老太太可能是骨折了,她表情很痛苦,紧紧抓着其中一个小娃的手不放。小娃用力挣扎,她用力拽,小娃的手上都勒起了红印,我看小娃直想哭,就用力把她的手掰开”,陈女士说。
至于其他目击者,都是事发之后才赶到现场的,当时的情况到底如果,他们没有亲眼目睹。
另一名目击者介绍,他们是听到叫喊之后才赶到现场,几个人一起用力把老人家扶到附近的诊所。
老人一直不停地“哎呦”,说自己疼得无法走路,大家怀疑她受了重伤,就跟老人的家人联系。
老人家属赶到后,打了120把老太太送往通川区红十字医院医院,后来如何大家就不晓得了。
老太太儿媳:我婆婆洗澡摔倒的
事发一周后,记者打通了摔倒老太太儿子龚先生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女士。
核实了相关的信息后,记者确认接电话的是老人的儿媳、龚先生的妻子。
她证实了婆婆确实骨折,但她却说:“我婆婆不是在外面,而是在在家里洗澡的时候摔倒的。”
记者问“外面传言说,是三个孩子撞到的?不是真的吗?”
在得到否认之后,记者又问:“那么,你们也没有向三个儿童的家长索要医药费吗?”
“没有!”老人儿媳语气肯定地说。
说完,这名女士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老人儿子龚先生:我们被设局了!
对于妻子的说法,以及三名儿童家长对外爆料说被讹,龚先生大呼上当,他连声说:“骗局,完全是骗局,我被设局了。”
龚先生说:“我在事发时不在现场,不知道真相,但是我母亲说得很肯定,就是三位儿童打闹时没有注意,将我母亲撞倒,医生诊断是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医疗费、处置费和护理费,一共花去2万多元,我只能向三位儿童的家长索要。”
“但是在调解的时候,三名儿童家长提出要我走医保,这样就能减轻他们负担。但是医保规定,只有自己摔倒,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对此表示赞同,我为他们考虑,才交代家人说母亲是在家里摔倒,这样通过医保报销了一万元,另一万元由我和三名儿童的监护人分担。谁知道他们却拿这个做文章,我上当了”说到这里,龚先生显得很愤怒,“如果是我母亲在家粉碎性骨折,如何能在不搀扶的情况下,走到外面?”
“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让他们承担全部责任”,龚先生说。
警方:老太太是新伤,在户外摔倒的。
警方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警方自己的调查,得出权威结论:
老太太不是旧伤,也不是在家里摔倒的,而是6月15日当天摔倒骨折的。
事情初步处理结果,分担费用
家属坚持认为,是三名儿童撞倒了老太太,要他们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有人给三位儿童家长提建议,让他们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约摔倒老人的家人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请了事发时在场的多位目击证人前往司法所到场作证。
就这样,三名孩子的家长和蒋老太家人在南外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的意见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三位儿童没有确凿证据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
而老太太也没有确凿证据,自己是被三名儿童撞到的。
既然如此,那就和稀泥,稀里糊涂将此事处理结束,省得大家劳心劳力,耽误时间。
工作人员最后提出个方案,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就说自己摔倒的,医保报销1万元;剩下的的1万元分为四部分,3个孩子家长各承担三分之一,即剩余的三分之一由老太太一方自行承担:
南外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们通过证人进行调查,证人所说的都是含糊的,我们这才提出建议。
司法所的蒲所长说,我们的协议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大家不接受这个协议,可以走诉讼程序。
龚先生说,对于司法所的方案,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三名孩子家长当时没有表示异议,他们答应在21日下午付钱。
既然如此,事情就该结束了,为什么龚先生还要将老娘送到江先生家里?
江先生“反悔”,事情再起波澜
江先生说,司法所提出方案后,三名家长都不愿意接受,孩子们做好事却被讹诈,大家花钱伤心,谁也想不通。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口头答应?
江先生说,老太太家属很凶,他们堵住门揪住衣服,不答应就不让离开。
在此情况下,大家才被迫答应。
总之,江先生认为,,孩子们没有撞人,不能接受这个方案。
结果,江先生没有支付2500元。
结果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龚先生将母亲送到了江先生家。
江先生无奈,只得好吃好喝伺候老人。
但是总是这样也不是个事,江先生决定给龚先生打电话说先把老太太接走,让自己考虑考虑。
两天之后,龚先生把母亲接走。
之后,江先生无奈搬家。
但是,龚先生神通广大,还是找到了江先生,又将老母亲背来。
江先生无奈,只好给了对方1100元。
儿子见义勇为,却被讹诈,江先生越想越气,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江先生说,自己不是真的差这两千多元钱,而是背不起这恶名。
事情发生后,单位里也传得沸沸扬扬,同事们看自己的目光都有些异样,看自己的眼神就像看罪犯一样。
而孩子在学校也受到了同学的歧视,说江华不诚实。
因此,江先生下决心,一定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因为江先生是被迫拿出1100元钱的,所以他控告对方敲诈勒索。
那么,结果如何?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随即以敲诈勒索立案。
警方对摔倒的老太太进行单独传唤,给她做了思想工作,希望她讲出实情。
在反复劝说下,老太太说出实话,她就是自己摔倒的,跟三个孩子无关。
在回答为什么撒谎的时候,老太太说家里条件太差,儿子月收入只有不到三千元,日子过得紧巴,平时有病都是自己胡乱弄点药吃吃,不是万不得已不敢住院。
之前她听说骨折住院要几万块,她摔倒之后,本能地拽住三个孩子,说是他们撞的,这样的话,儿子就不用发愁了。
最后,公安机关已对涉嫌敲诈勒索的两位违法行为人给予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因为那位老太婆年龄超过70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法执行。
对老太太的儿子龚先生,公安机关做出了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始作俑者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有关部门为了奖励三名少年热心助人的行为,给他们办法了5000元“委屈奖”。
但是此事给三名儿童心理上留下的阴影,估计难以消除,再遇到老人跌倒的话,他们还敢不敢扶?
更重要的是,他们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人性难测和江湖险恶。
尽管这样的人是极少数,但是此事给他们幼小心灵造成的伤害不可低估。
老人摔倒到底应不应该扶,在文明古国中国,本来不该是个问题。
但是扶人却成了一个敏感社会话题,甚至成为一个高技术活。
扶人的时候,需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身边有没有证人,不然就可能会惹上麻烦。
谁都有老的时候,谁家也都会有老人,谁跌倒的时候,都渴望有人出手相助。
而最理想状况,就是有一部这样的法律,只要扶人者出手相助,只要没有铁证说他是责任人,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不需要他自证清白,说白了就是扶人者没有举证义务。
换言之,就是不能有罪推定。
只有这样,当你看到有人倒地的时候,才会毫无顾虑去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