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2011年)
老郑和妻子都是50年代出生于湖北乡下的农民,他们含辛茹苦将儿子培养成受人尊敬的医学博士。可是2011年的一天,老郑突然接到噩耗,儿子在武汉第五次精子捐献时,不明原因猝死在取精室内!
34岁前途无量的儿子永远离他而去,肝肠寸断的老郑决定查明儿子的死因。他惊愕地得知,儿子在11天内竟然连续五次捐精,结果第五次意外猝死…
为给儿子讨一个说法,老郑背着重达30斤的材料四处奔波,并将有关单位告上法庭,索赔400万。由此展开了我国首例捐精猝死案。
这起悲剧的背后是一段感人至深的父子之情,那么老郑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了吗?
1、寒门出贵子
郑刚1977 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鄂州市临江乡一个贫困的山村。
他还有一个哥哥,尽管父亲老郑和母亲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也没有读过书,但是他们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因此节衣缩食、勒紧裤腰带,发誓要把两个儿子都培养出来,让他们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在老郑如山的父爱里,两个儿子都特别的听话懂事、刻苦学习,尤其是小儿子郑刚,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
1993年,郑刚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高中。他的哥哥也在这一年考上了大学。兄弟俩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老郑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但老郑是个勤劳不服输的农村汉子,为了省钱,他天不亮就去帮别人干活,中午就吃自己从家里带的榨菜和馒头。有时候干活干到晚上十多点才到家。
就这样风雨无阻,总算供儿子读完了高中。
1996年7月,郑刚高考前突然发起了高烧,最后只考上了三峡大学临床医学专业。
他沮丧地对父亲说:
爸,复读要多花一年时间和学费;
不复读,医学专业也要五年学制。
爸,我注定要让您多吃一年苦!啊!
老郑安慰他:爸喜欢你当医生!
就这样,郑刚带着父母借来的5000元的学费,背着全家人的希望踏上了求学之路。
见家里负债累累,母亲身体又不好,郑刚的哥哥还差一年大学毕业,但是他决定辍学为家里减轻负担,出去打工供弟弟读书。
知道一家三口人都为自己牺牲的太多,自己的求学之路来之不易,进入大学校后的郑刚异常刻苦节约。
郑刚出事后,他的班主任回忆:
郑刚在学校的生活,只能用“拼命”二字来形容。
一是拼命学。
每天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实验室的都是他。厚厚的医学典籍,他捧着在路灯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二是拼命省。
从郑刚第一天来学校报到,只穿过两件衣服,一件单衣,一件棉衣。
吃东西也俭省得要命,几乎天天素菜,不舍得吃肉,一米七八的个子,体重还不到55公斤。
回忆起优秀学生的早逝,班主任忍不住红了眼眶,他说这孩子太有责任感了。
他回忆,有一次问郑刚为什么要那么刻苦?
郑刚说自己在学校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全家人的血汗换来的,所以,他不能不努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读大学期间,郑刚连续三次获得 一等奖学金,每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还光荣入党....
每次领到奖学金,郑刚只给自己留下100元作为零花钱,其余的全部寄回家。
村里人都夸老郑教育有方,把儿子培养得这么优秀,将来一定前途无量给郑家光宗耀祖。
2001年,郑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随后被分配到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
他把刻苦学习的精神用到了工作上,一步一个脚印,入职第二年就获得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工作7年后顺利晋升主治医师。
2004年,郑刚与同一个医院工作的小吴产生了感情,第二年,两人喜爱结连理。
爱情事业双丰收,此时前途无量的郑刚是人们眼中的赢家。
可是他觉得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要不断为自己充电,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前景。
一番努力之下,2008年6月,郑刚被武汉某知名高校录取为外科学硕士研究生,自费读研。
2010年硕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
在这期间,郑刚依旧保持艰苦朴素的习惯,每个月一发工资就寄一部分给父母,总是叮嘱他们要吃好,不要太累,照顾好身体。
儿子的苦心和孝心,常常让郑家二老感动得热泪盈眶。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儿子结婚几年了,依然没有生孩子的迹象。这让生活在农村、抱孙子、传宗接代传统观念浓厚的老两口不由得暗暗焦急。
当他们委婉地提醒儿子年龄也不小了,要赶快生孩子时,郑刚总以两个人工作都太忙为由搪塞过去了。
见儿子儿媳忙得连生孩子的时间都没有,老郑夫妇不由得心酸了:
儿子长得高大英俊,又才华横溢,但他的优良基因却迟迟无法延续下去,不能不说是遗憾…
2、惊闻噩耗,一家人哭断肠
老郑见儿子和儿媳婚姻上互敬互爱,事业上比翼双飞,变放心地跟大儿子去了深圳一家厂里当了保安。
可他万万没想到,此去便是永别。
等他再到的儿子时,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那是2010年12月的一天,正在学校读博士的郑刚听说湖北的精子库已经正式运行,地点就在自己的学校。而且正在动员校内优秀学生捐献精子。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很多人对于这一项技术还处于观望状态,响应捐精号召的人却很少。
郑刚是个好学又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人。
学医的他知道,随着试管婴儿技术的成熟,已经为很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希望和生机。
但有一些男性患有不育症,将会从精子库提取精子来完成做父亲的愿望。
精子库中的精子就是从志愿者自愿捐献的精子层层筛选保留下来的。
捐精的门槛比较高,并不是是个男人都符合标准的。
除了外貌外形有要求外,学历也需要达到本科以上,而且要通过血液体液等检测,是否有传染病、遗传病等,比献血的要求还要高出许多倍。
本着乐于奉献的精神,又得到了妻子的理解与支持。
2010年12月29日,郑刚在生殖中心所属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签署了《捐精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
①同意自愿捐精。
②捐精期间每六个月作一次健康检查。
③捐精前禁欲二至七天。
④捐精不会对自身身体造成伤害,但会耗费时间和精力。
⑤捐献者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2011年1月5日,精子库对郑刚的基本情况、病史、家系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体型体态、脸部特征、一般情况体检(包括主要器官体检、血压)、生殖系统专项检查,确认合格。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又对郑刚进行了血型、性传播疾病、艾滋病、TORCH、精液检查,结果合格,接纳郑某为捐精者。
郑刚出事后,老郑含泪对记者说:
儿子曾给我打电话说了捐精的事,可我活了大半辈子也没听说过这种事情,担心他身体受伤害。
可儿子说捐精是为了帮助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妇顺利生下宝宝,是造福人类的事情。还说他是院里的研究生会主席,对院里的活动要支持,起个带头表率作用,打消其他同学的顾虑。他还说适量的捐精不但对身体没有伤害,还有益于身体健康…
老郑万万没想到,儿子给他打电话汇报捐精的情况,竟成了父子俩的最后一次通话。
2011年1月14日,郑刚顺利完成了第一次捐精。
接下来的1月19日、1月22日、1月25日,郑刚都顺利地在精子库的采精室完成了捐精。
可郑刚第五次捐精时意外发生了。
这天上午11时左右,郑刚进入生殖中心的取精室进行捐精。
工作人员见郑刚进去一个多小时了仍未岀来,便进入取精室,发现他倒在地上神志不清、浑身抽搐。
工作人员立即呼叫120急救,并将他送到几百米外的急诊室,但医生发现他已双瞳孔放大,无呼吸、脉搏、心跳。
医生立即对他采取了抢救措施,同时转运至某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抢救。
然而,无力回天。
年仅34岁的郑刚在11天内连续5次捐精,最后一次再也没有醒来。
当天下午,老郑接到一个来自武汉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儿子学校的工作人员,说郑刚在学校去世了,请他尽快和家人到学校来!
老郑不敢相信那身高体壮、博士在读的儿子,不久前还说要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儿子,莫名其妙地死了?
老郑丧魂落魄地找到大儿子,跟着大儿子连夜购买了飞回武汉的机票。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坐飞机,但怎么也没想到,竟是为风华正茂的小儿子奔丧!
等老郑和大儿子心急如焚赶到学校时,看到的只是郑刚已经冰冷僵硬的尸体。他眼球鼓出,身上尸斑鲜红,死相惨烈。
几乎白头的老郑哭倒在地上,在场的人无不为这一幕心酸动容。
3、儿啊你为何走的那么匆忙
悲痛欲绝的老郑无法接受,被视为全村人骄傲和家族骄傲的儿子就这么突然死去.原因到底是什么?
他逼自己挣扎起来,拖着虚弱的身体,想为儿子讨个说法。
当他得知儿子在短短11天内连续五次捐精,他再一次老泪纵横:
儿啊,你为什么要负重前行,家里的光景已在渐渐变好,你为什么还那么拼啊?
郑刚出事的第二天,校方派出代表与老郑谈话。
校方认为郑刚是自愿捐精,系在捐精室内意外发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向郑刚的父母赔偿8.8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免除了郑刚妻子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同时考虑解决郑妻小吴毕业后的工作问题。
与校方签订协议后,老郑夫妇主张将儿子带回老家做异地尸检被拒绝。
后经郑刚妻子签字同意后,其遗体被火化。
回到老家后,整理儿子的遗物,老郑夫妇又一次痛哭失声几近昏死过去:
儿子这34年过得太仓促啊,除了几件旧衣服和几本厚厚的日记本外,儿子留下最多的就是被翻阅得卷了边的医学书籍和密密麻麻的笔记….
度过最初的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的痛苦后,渐渐地,老郑开始对儿子的死因产生了怀疑:
儿子身体健康,以往没有任何疾病征兆,为什么佘突然猝死取精室?
经过多方咨询以及查找资料,老郑得知:
捐精在国外有百年历史,因捐精而死亡闻所未闻!我国到20多家捐精机构中,也从无一人死亡…
老郑再一次痛心疾首。
他决定解开儿子的死因,为儿子讨个公道。
可是上次在校方出具的协议书上签了字,与学校签订了协议,而且儿子的遗体也匆匆火化,想要查找真相难度可想而知。
但老郑夫妇认为儿子的死因与学校宣传、附属医院动员和生殖中心救治不及时、运行不合规等都存在联系。
因此,老郑夫妇将三方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合计400万余元。
法院原审认为:
一、本案是由郑某在生殖中心捐精时猝死引发的侵权纠纷,但郑某和三被告并无过错,故不适用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原则。
二、郑某虽属于全日制学生,但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捐精系自愿参加的校外活动,非学校组织,
故本案不适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与协和医院均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规定,本案中郑某在捐精时猝死属于意外,郑某及生殖中心均无过错。
四、考虑到郑xx、赵x(死者父母)的损失程度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由生殖中心分担50%的损失,金额为191752.50元(383505元×50%)。
法庭审理认为,在捐精过程捐精者死亡国内没有先例,取精过程属隐私行为,生殖中心很难预测到风险的发生,且其设立的人类精子库达到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各项标准,试运行得到了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安全运行的各项条件,已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一审宣判后,老郑夫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结果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郑抱着重达15公斤的材料四处奔波,如今却是这个结果,极度的悲伤让他似乎急剧衰老了。
是啊,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任何做父母的都无法承受,何况儿子才34岁,灿若骄阳,结了婚,还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成了全国首例捐精猝死第一人!
这份悲痛遗憾和迷惑将在夫妻俩今后余生的日子里如影随形。但,相信优秀的儿子一定在遥远的地方看着他们、保护着他们,感恩他们那一颗泣泪的舐犊之心。
(主人公系化名)
写在最后:
11天内自愿捐精五次猝死。
一个34岁风华正茂的博士,他的离去不但对他家庭来说是重大损失,是父母和妻子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对于社会和培养他成才的学生校来说也是巨大的遗憾和损失。
由于郑刚是首例捐精猝死者,人们痛心惋惜的同时不由得问:
捐精行为是否会导致死亡?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捐精者的年龄要求必须在22岁到45岁,而且对身体状况要求非常严苛。
而郑刚本人身体健壮,还是位医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该非常了解。在这种前提下,捐精死亡的可能性非常小,几乎没有。
人们常说过犹不及,悔之晚矣。
无论做任何事情,要适可而止,恰到好处。
贵在适度,误在失度,坏在过度。
郑刚勇于奉献的精神让人感动,但过度的付出就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让自己负重前行的同时,也埋下了健康和意外的隐患。
所以,以史为鉴。人生在世,不求富贵,但求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这样,才能让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永远生活在一片温暖和煦的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