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的意思(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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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我们所熟知的十天干,究竟如何来的?恐怕大多数人说不出个所以然,今天我们就来试着揭开十天干的神秘棉纱……


1、甲


在甲骨文中甲写作“十”形,乃代表初生的太阳。

新石器时代的大量纹饰资料,证明十字纹是太阳的象征或太阳与鸟羽之复合意象的象征。


古人认为天有十日,故此字亦用来代表数字“十”。卜辞中“上甲”写为“田”形,意为日在圉中,光芒微现,所以上甲又名“上甲微”。

上甲一名沿用既久,“田”形后来也成为一旬之首的代表,直接用为“甲”的标志。

在早期的训诂学资料中,此字仍被看作东方的象征和万物萌生的象征:

《说文解字·甲部》:“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之象。”

《白虎通义·五行》:“甲者,万物孚甲也。”

《释名·释天》:“甲,孚甲也,万物解孚甲而生也。”

这证明“甲”的原始意义指日之初生,也证明“甲”字曾用以纪月,代表日光微现之月、“启蛰”之月或“寒日涤冻涂”之月——此即《夏小正》之所谓正月。


2、乙


乙在甲骨文中作曲折形,代表玄鸟之身。

此字亦即《说文解字》中的“乞”字。《说文解字》虽分“乙”、“乞”为两字,但此二字同形,同为影母质韵字,其始当为一字。

《说文解字》说:

“乞,玄鸟也。齐鲁谓之乞,取其鸣自呼,象形。”

同部之字有“孔”、“乳”二字。“孔”意为嘉美,乃取春日玄鸟至,至而得子,因此而嘉美之义;“乳”意为“人及鸟生子”,乃取“玄鸟至之日,祠于高禖以请子”之义。

可见“乙”是从古代玄鸟传说中产生的文字。新石器时代的许多玄鸟(三足乌)鸟纹,同段玉裁注所谓“象翅开首竦”之说相符合,证明“乙”字确为玄鸟的标志既像鸟身之形,又代表鸟至之时。《夏小正》说二月有“降燕之象”,所以在商民族的历法中,乙次于甲,兼表二月。《说文解字》说“乙象春草木冤曲而出”云云,亦是二月之象。


3、丙


丙:在甲骨文中作柄形,代表秉持鸷鸟。

此字与见于山西灵石旌介村商墓、殷墟西区的鬲形族徽并不相同,参考吴其昌关于“丙”即“柄”,代表植戈矛之物的说法,可知它的原义是执持,亦即“秉”。

其形亦见于“商”字下部,可推测它是一个关于鸷鸟的符号,亦即秉持鸷鸟之尾。

所以《广雅》释“秉”说:“秉…蒦…持也。”

《说文解字》释“萑”说:“崔,鸱属。…有毛角。”

又释“蒦”说:“规蒦,商也。从又持萑。一曰视遽貌;一曰蒦,度也。”

参考商人以鸠鸟统指鸷鸟的观念,可以推测此鸷鸟具体指的就是鸠鸟。《夏小正》说三月有“鸣鸠”之象,所以商人以“丙”字次于乙,代表三月。

据《礼记·月令》,三月的物候特征是“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故“丙”字有“炳明”一义。例如《释名》说:“丙,炳也,物生炳然,皆著见也。”


4、丁


丁:在甲骨文中作方孔或圆孔之形,代表雉鸟之目。

郭沫若《释支干》曾说“丁”是“睛”的古字,二字同韵。古有“目不识丁”的成语,其涵义即相当于《淮南子·主术》所说的“达视犹不能见其睛”。

郭氏此说是有道理的,只是在我看来,“丁”不宜释为鱼目,而应释为鸟目。

从新石器时代的鸟纹饰看,鸟睛崇拜十分普遍,其形且作“丁”形。

另外,以眼睛代表太阳,或以目和日互拟,这在早期文化中很常见,例如古有“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之说。

又如《山海经·大荒东经》说到夔的形象:“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在陆德明《庄子·秋水》释文引李颐中,此句作“目光如日月”,这说明古人素有将眼睛代表太阳的习惯。

此外,良渚文化玉器上常有一种雕琢精致的神符,其构图相同:下为三层台阶的祭坛,坛上竖立一柱,柱上站立一鸟。

祭坛上的太阳符号,有时就用“目”来表示。殷墟妇好墓青铜器上的夔龙纹、饕餮纹,其眼睛的构形也和甲骨文“日”字一致,往往作框内一短划状。

甲骨、金文中又有“眾”字,它在甲骨文中写为众人立于日下之形,到西周金文中则写为众人立于“目”下之形,说明“‘日’与‘目’具有神秘的内在联系”。

这种联系,恰好可以解释仰韶文化鸟晴纹的圈中横线的涵义。而根据对长尾鸟的考察,我们知道鸟睛纹饰的具体内容便是以雉目象征火和太阳,这些纹饰是太阳崇拜和雉类鸟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在商民族的历法中,“丁”指初夏四月,便是源于这一象征义的。《夏小正》说四月之象为“王萯莠”(萯草生实)、“越有大旱”,《说文解字》说丁夏之象为万物丁实,《礼记·月令》说孟夏之象为“盛德在火”。

这些解释都反映了“丁”字的两个原始涵义:

同太阳相联系的丁实的涵义、同雉目相联系的火的涵义。

从“丁实”一义中,后来还衍生了“丁壮”一义。


5、戊


戊:在甲骨文中作干戚之形,对应于戴干之鸟。

金文中亦有此鸟,即“鶆”。“鶆”在昭公十七年《左传》称作“爽鸠”,杜预注说亦即鹰:“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

《夏小正》记五月之象为“鸠为鹰”,按洪氏《夏小正疏义》的说法,这指的是鹰已飞而未鸷。由此可知古人曾以爽鸠、鴡鸠等鹰鸠类鸟代表五月。

所以商人以戊次于丁,作为五月的代表。

《礼记·月令》说五月(仲夏之月)有“登黍”、“木堇荣”之象,所以在“戊”字中,后来还衍生了“茂”这一义,例如《释名·释天》说:“戊,茂也。物皆茂盛也。”


6、己


己:在甲骨文中作曲绳之形,代表鸷击之鸟。


罗振玉、郭沫若曾据甲骨文中“笰”、“雉”、“叔”等含“己”符的诸种字形,释“己”为鸢之缴。罗氏之说云:“雉…今以卜辞考之,古文乃从夷。盖象以绳系矢而射,所谓缯缴者也。”

这一解释是可以信从的;不过根据商人将雉奉为神鸟、以褅礼祭之等迹象,可以进一步判断“雉”字中的“矢”形乃象征迅捷鸷击的神力。

这正如《释名·释兵》所说:“矢,指也。言其有所指向,迅疾也。又谓之箭,前进也。”

换言之,可把缴形之“己”理解为如矢之击。

关于“己”和鸷击之鸟的关联,今有以下三个旁证:

其一,《说文解字》释“鹳”云:“如鹊短尾,射之,衔矢射人。”可见古人认为鸟有射人的神力。

其二,《左传·文公七年》说:“穆伯娶于莒,曰戴己。”按莒人原姓嬴,是少皞挚的后代。《左传·隐公二年》正义引杜预《世族谱》:“莒,赢姓,少昊之后。”

《世本·氏姓篇》:“莒,自纪公以下为己姓。”

如果说少皞挚是鸷鸟的象征,那么,作为少皞挚的后代,莒人在后来改用己姓,应当出于崇拜鸷鸟的缘故。

姓己而以“戴己”为名,亦显然和古人关于戴干、戴辛的说法有相类似的用意。这也就是把“己”看作可戴之物,认为“己”代表了鸷鸟的神力。

其三,在金文中,“夷”字作“矢”、“己”相合之形——从矢从己。

这意味着“夷”有鸷击的神力。旧释夷字为“从大从弓”,这种解释不甚合理。因为“夷”字读若“尸”,从矢得声,而非从大或弓得声。《左传·昭公十七年》服虔注说“夷”、“雉”二字相通。这两个字便是同从“矢”声、同含“己”形之字。

《〈易·明夷〉序卦传》释“夷”为“伤”,《左传·隐公六年》杜预注释“夷”为“杀”,《国语·周语》贾逵注释“夷其宗庙”之“夷”为“毁”,又《释名》释“夷矛”之“夷”为“夷灭”:这些解释,都表明“夷”字原有击杀一义。

总之,十干中的“己”,是鸷击之鸟的象征。

《夏小正》说六月之象为“鹰始挚”,《说文解字》说“挚,击杀鸟也”。所以在商民族的历法中,己次于戊,代表六月。

这一判断还可以证诸“己”字的两种引申义:己以矢缴为表识,故“己”字又训为“纪”,意为“记识”、“治理”、“纲维”;“己”代表“鹰始挚”,故“己”字又训为“起”,意为“发步”、“飞”、“起发以出”。


7、庚


庚:在甲骨文中作戈盾相合之形,在小篆中作两手奉干之形,代表鸟首之戬。

《山海经·海内西经》曾说开明西方的凤皇、鸾鸟皆“戴戬”。此“戬”字一作“瞂”,一作“盾”,据扬雄《方言》,三字原是一字,因方言不同而歧为三字。

甲骨文中有“盾”字,往往也作戈、盾相合之形。此“戬”戴于鸟首,便是“庚”字。

古籍对凤凰或鸾凤的描写,除所谓“自歌自舞”、“音如笙簧”之外,在重《荀子·解蔽》引逸诗中有“其翼若干”云云。所谓“干”,也就是盾。

郭沫若说“庚”字中的盾形有垂物,形似饶钲类乐器。

这就是说,“庚”字表现了兵器性格与乐器性格的结合。从神话角度看,这也就是“音如笙簧”与“其翼若干”的结合,恰好和凤凰的乐神性格相符。

从庚之字另有“康”字,训和乐广大,这也说明“庚”字原来联系于凤凰所戴之戬。

《吕氏春秋·古乐》说:

“帝喾乃令人抃或鼓鼙,击钟磬,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

关于凤凰的这段描写,既表明了“庚”和“康”在古代传说中的关联,也揭示了凤凰戴戬形象的涵义。

为了探求“庚”字得名的原理,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殷代的历法。在中国上古史研究领域,这是一个重要但也争讼纷纭的问题。

例如关于殷历岁首,即有夏历三月、四月、五月、六月、十月、十二月等彼此不同的学说。

不过,通过持续的讨论,研究者却明确了几个事实:

(一)殷商历法是阴阳历,以太阴纪月,以太阳纪年。

(二)殷历的历年周期同当时的农业周期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殷人的“年”概念是一个农事收获的概念。

(三)在殷历中保留了火历的痕迹。根据《左传·襄公九年》关于阏伯居商丘,祀大火星,“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的记述,以及《昭公元年》关于“辰为商星”的说法,殷历同大火星的视运动有关。

(四)殷代不分四季。从文献和地下文字资料两方面看,殷商至周初均无夏、冬两季,而只有春、秋二季。

依据以上历法和物候,我们便可以理解“庚”和七月、一月的关系了。

这种关系,在《山海经·海内西经》的凤凰神话中已有暗示:

开明西有凤皇鸾鸟,皆戴蛇践蛇,膺有赤蛇。开明北有视肉、珠树、文玉树、玗琪树、不死树,凤皇鸾鸟皆戴瞂。

这段话说的是昆仑之丘的景象,其中一个重要的情况是“凤皇鸾鸟皆戴瞂”。“戴瞂”二字,乃反映了凤凰同一月、七月的关联。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在古籍所记戴瞂鸟的资料中,可以看到一月(春之始)与七月(秋之始)的对应:

关于此表,可以做以下解释:

昆仑是日入之所,是群鸟委羽(死而更生)之处。与此相应,《夏小正》中有七月“爽死”一说,《礼记·月令》有孟秋之月(七月)“鹰乃祭鸟”一说。《夏小正异议》“爽死”条引徐巨源说:“爽,爽鸠也。死者搏鸟而用之,即鹰祭鸟之别文也。”

可见“爽死”即所谓“鹰乃祭鸟”。

鉴于《夏小正》正月有“鹰则为鸠”之说,推测:发生在七月、一月的两个相同的事件“爽死”、“鹰乃祭鸟”和“鹰则为鸠”一可能隐喻了历法上或祭祀制度上的一元复始。

“庚”的字义中也正好包含了一元复始的意思,此即所谓“庚,更也”、“庚者时之变”。

因此,所谓正月“鹰则为鸠”,说明庚在时令上不仅对应于七月(秋季之始),而且对应于一月(春季之始)。

这一关系还见于关于凤凰别名的资料。按凤凰是太阳神鸟,《说文解字》所谓“东方发明,南方焦明,西方鹔鷞,北方幽昌,中央凤皇”,意思是发明、焦明、鹔鷞、幽昌等太阳鸟各司一方一季,而凤凰则代表周天与终年的太阳。

这一说法也是同凤凰戴瞂的神话相联系的——“瞂”读为“东方发明”之“发”,“戴瞂”之象为“爽”或“爽(鷞)死”。

如果说东方发明是一月的太阳鸟,西方鹔鷞是七月的太阳鸟,那么凤凰戴瞂便象征了一月和七月的太阳。

还有一点可以作为旁证,即在古代典籍中,庚除训为“更”外,还训为“赓续”和“道(导)”。这些涵义都包括终而更始的内容,其来历正是庚月既为七月(秋季之始)、又为一月(春季之始)的历法。


8、辛


辛:甲骨文中作斧钺之形,代表鸟首所戴之“辛”。

戴辛是王权和法治的象征,所以“辛”的后起义中有“罪愆”、“辛酸”、“残刻”等义;戴辛的内涵兼括戴干、戴戈、戴戬种种,所以“辛”又用为金属的总名,而有“辛金”一义。

在十干中,“辛”的地位同“甲”的地位正相对立:

甲代表东方,辛代表西方;甲作为初生的太阳而代表春天和生命的萌发,辛作为兵刃和刑治而代表秋天和生命的收藏。

故《释名·释天》说:“辛,新也,物初新者皆收成也。”

《南齐书·礼志上》引卢植:“辛之为言自新絜也。”

凤凰得以产生的理由。对于凤凰和帝喾的崇拜,是商民族的一种新的鸟崇拜,它是取代五彩鸟崇拜和帝俊崇拜而出现的。

这种鸟崇拜的特点是:淡化了帝俊神话中的图腾崇拜因素,而增加了戴辛观念和民族融合的因素,所以帝喾既被看作宣告日出的太阳神鸟(凤凰),又作为新的社会组织(国家)的代表而被称作“高辛氏”。

就此而言,十干反映了商民族的一种特殊的季节观念:

春天是由太阳鸟代表的季节,秋天则是由戴辛鸟(亦即凤凰)代表的季节。

商民族文化同夏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夏民族崇拜春天、太阳、生命的发动和鸡,而商民族则崇拜秋天、金属、生命的收藏和凤凰。

这种区别对应于商民族所建立的新的社会组织以及相关的王权观念和青铜观念。

这样一来,在十干中,辛便有了两种地位:

(一)作为某一月令的代名而代表仲秋之月,(二)作为戴辛鸟凤凰的代名而代表整个秋季(第二季)。“凤”字所用的“辛”冠,即是“辛”与凤凰相对应的证明。


9、壬


壬:甲骨文中作“工”字形,代表鸟首之壬。


据林文光《文源》,“壬”即“胜”或“纴”,指织机上的杼轴。

《广雅·释鸟》:“戴鳻、戴纴…戴胜也。”

《尔雅·释鸟》“戴鵀”郭璞注:“鵀即头上胜。今亦呼为戴胜。”

由此可以见出“壬”、“胜”、“纴”三字的通转关系。

《说文解字》释“工”释“壬”均说“与巫同意”,足见“壬”是一种工具,因其经纬之力而被先民崇拜,兼用为巫师的法器。

这一点可以说明古人何以要用戴“壬”来表示人和鸟的神力。

据现有资料,戴壬之鸟大抵是“戴任”或“戴鵀”,《方言》说它就是“雇鸠”,《说文解字》及段注说它就是鸿雁。

戴壬鸟是三月、九月之鸟,所以《夏小正》以“鸣鸠”为三月之象,以“遰鸿雁”为九月之象;《礼记·月令》则说三月“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九月“鸿雁来”。

同样,在商民族的历法中,“壬”代表三月和九月。壬的后起义有“佞”,乃取义于善工;有“任”,乃取义于善事;有“纴”,乃取义于机杼之事,皆可证成上述考释。


10、癸


癸:甲骨文作两器相交之形,一说像兵器(《说文通训定声》),一说“象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之形”(《说文解字》),一说“蓋今三鋒矛也”(《尚书·顾命》郑玄注)。

前文引《白虎通》等书所说的“戴午”和“首戴干戈”,所取之义也是两戈相交,其取义之法相同,因此同样包含了鸷鸟戴胜的观念,不妨名之曰“戴戣”。

以下情况亦表明,“癸”、“午”、“干戈”具有相近的符号意义,均以交合之形来象征燮理阴阳:

(一)“午”意为阴阳相交,字通“五”。据《说文解字》,其涵义是“阴阳在天地间交午”。

(二)干戈象征太阳之德。据《河图》所云“颛顼首戴干戈,有德文也”云云,“首戴干戈”是“高阳”(颛项号“高阳氏”)的标志。

(三)“癸”代表测日影及方位的工具,故有“揆度”一义,同上述阴阳交午的涵义一致。

《诗经·墉风·定之方中》“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毛传:“揆,度也,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

可见所谓“揆度”,指的是在日出日入之时进行日影测度(以定东西),以及在定星(营室)昏中之时进行方位测度(以定南北)。

“癸”的测度之法,亦见于《周礼·冬官·匠人》。说是匠人建造国城,须以水悬之法测平土地,又须在平地中央悬绳以正桌柱,以便观察日影确定四方。

然后,匠人还要用圆规刻记日出之影和日入之影,并参考极星来确定东西南北的准确位置。

《说文解字》把“癸”释为“冬时水土平可揆度”,正是以这种测天地之法为背景的。也就是说,“癸”的具体涵义就是测日影星位以定四方。

而上文所说的“定”,又名“营室”、“大水”、“豕韦”、“天庙”和“玄冥”。

《国语·周语中》“营室之中,土功其始”韦昭注:“定,谓之营室也。建亥小雪中,定星昏正于午,土功可以始也。”可见它是十月下旬的星座。

又《左传》有郑人“石癸”字“甲父”,“印癸”字“子柳”,说明“癸”字和“甲”、“柳”二字有涵义上的关联。

“甲”代表阳气萌动;“柳”即“酉”,代表万物入于秋门。据此,“癸”是同太阳运行相关的符号,在十干中代表十月。


此表所述的十干原始涵义,现在还只是一种假说,包含很多推测成分;但有大量资料与关系可以证明这种假说。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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