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深入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伟大成就)
深入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伟大成就
钟国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党领导国家安全取得的显著成效予以专门阐述,并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之一进行系统总结。国家安全工作首次以专章形式写进党的全会决议,对增强国家安全事业的神圣感使命感荣誉感,推动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国家安全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围绕国家安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和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决议》使用“习近平同志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一重要判断,对深刻理解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极端重要性具有很强指导性。
护航实现中国梦需要全面保障国家安全。近代史上的惨痛教训证明,失去国家安全保障,中华民族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就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其中就包括为实现中国梦筑牢安全保障的伟大斗争。如果国家安全保障跟不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就会加倍曲折和坎坷,甚至可能半途夭折。
应对风险挑战凸显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紧迫性。《决议》强调:“前进道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挑战。”进入新时代,我国面临更为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外部压力前所未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时有发生。同形势任务要求相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不足,应对各种重大风险能力不强,维护国家安全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都对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使得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更具有现实紧迫性。
2021年4月至7月,国家安全工作历程展在北京市委党校举行。图为4月15日,观众在参观展览。 新华社记者 陈钟昊/摄
统筹发展和安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之大者”。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和安全问题,但真正将二者并重、系统性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其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是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的创造之举。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把经济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列为基础部分,并对“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作出阐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列专章作出战略部署,突出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系统阐述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是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所作出的时代特点鲜明、原创特色突出的重大贡献。
当前,国家安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一致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深刻领悟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重要意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创造性提出的。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安全篇”,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奋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战略智慧和使命担当,具有重大意义。它科学回答了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为谋划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突出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并与“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一起,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个坚持”系统要求;《决议》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了阐述,强调要以系统思维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五个统筹”。2022年4月15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8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国安办组织编写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出版发行,系统阐释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原创性贡献。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指引下,我们党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规律,立足防范风险的大前提来统筹,立足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来谋划,不断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这充分说明,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是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是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的行动指南。
三、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为了更好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第一次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2014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对国家安全事务决策、协调的“神经中枢”作用,着力提升把握全局、谋划发展的战略能力,不断增强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推动国家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对国家安全作出战略擘画、全面部署。2021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系统回答了国家安全工作“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进一步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2018年4月17日,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为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领导,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强大合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几年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国家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在更高水平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构建高效合理的国家安全体系,切实提升国家安全能力,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安全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搭建,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对国家安全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紧构建形成,以国家安全法为引领,制定出台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外商投资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根据全国人大决定,2020年6月香港国安法制定出台,堵住了香港国安漏洞,为新时代依法捍卫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制定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指导统筹用好各种战略资源和国家战略手段。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为我国在新形势下全面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支撑;2021年11月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对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统筹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方向国家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施行以来,香港社会恢复稳定,市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图为旺角街头灯柱上悬挂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彩旗。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摄
国家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的诸多领域,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一体推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推进建立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合力和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2020年12月印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2月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此外,还推动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和跨部门会商机制,提高国家安全科学决策水平;落实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效能。通过一系列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为全党全社会整体动员打好国家安全总体战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能力不断提升。进入新时代,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还存在诸多短板。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着力提高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科技支撑国家安全的体系化能力。保持战略定力,既敢于斗争,也善于斗争,全面做强自己。把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持续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人才、法律、机制等方面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更好适应了国家安全工作需要。
五、经受住各方面国家安全风险挑战
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种风险我们都要防控,但重点要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这是我一直强调底线思维的根本含义”。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办好两件大事,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经受住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风险挑战,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切实打好捍卫政治安全主动仗。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其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各种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从来没有停止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妄图挑起“颜色革命”破坏我国政治安全稳定。特别是近年来,香港面临“修例风波”的冲击,“黑暴”、“揽炒”的肆虐,“港独”、“本土恐怖主义”的抬头等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严重危害我国政治安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制定香港国安法、设立驻港国安公署、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等一系列立法行政“组合拳”维护宪制秩序、法治秩序,防范了向内地倒灌风险,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被动局面,历史性地在香港问题上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由大乱到大治的重大转变。此外,在台湾、涉疆、涉藏、涉海、人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敢斗善斗,打赢多场硬仗,有力地回击外部势力对我国内政的干涉。
稳妥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同时,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大国博弈日趋激烈,使我国发展面对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党中央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一以贯之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推动能源消费和供给革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另一方面,统筹开放和安全,不断织密织牢开放安全网。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依托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统筹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为更好在维护国家安全基础上扩大对外技术交流,2020年8月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通过一系列举措,一体推进提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水平,有力推动我国经济走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战略格局深刻调整,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随时可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同时,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不可控因素、不可知变量显著增多。党中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有理有利有节开展舆论斗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推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高度重视对青年一代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一系列举措,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扭转了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不断增强,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响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快速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2.2%,是当年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8.1%,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疫情就像一场大考,“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人民爱国热情高涨,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奠定了更加坚实牢固的社会基础。
此外,针对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决议》提及的其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党中央也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许多突破性进展。比如,有力应对海上侵权挑衅,维护南海大局稳定;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网络管控治理,提升信息技术能力水平,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筑牢网络安全防护网;制定实施生物安全法,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发扬斗争精神,妥善运筹中美关系,等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保持了我国国家安全大局稳定。
六、维护国家安全的民心基础更加巩固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强化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是国家安全的固本之策和长久之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2018年6月,在视察山东刘公岛时强调指出,“要警钟长鸣,铭记历史教训”。
以组织开展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持续深入。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同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设置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近年来,通过组织出版《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等权威图书,拍摄《护航之道——总体国家安全观纵横》专题片,举办“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召开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等多种活动,使人民群众愈发深切地感受到国家安全就在身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几年来,各地广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图为2022年4月14日,公安民警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三角店小学多媒体机房指导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答题,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新华社发 张建成/摄
正如《决议》强调指出的“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而是责任人,大安全理念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有力夯实了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回望过去,我们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对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具有决定性意义。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将为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求是》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