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年和平年(欧洲古代史研读)

未受古希腊影响时期的意大利历法

同样,古罗马的历法最初以独立发展为主,但后来受到古希腊的影响,意大利历法的发展过程大概也是如此。

至于时间的划分,太阳东升西落,月有阴晴圆缺,这些都是周而复始的运动,也最能直接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日和月的划分并不取决于周期的推算,而是以直接观察作为根据的,“日”和“月”也成为了人们长期使用的专用时间计量单位。

直到晚期,古罗马公共传令官仍会在集市上宣布日出日落。同样,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早期当四大月相出现的时候,会由祭司宣布从当前月相出现到下一月相出现之间相隔的天数。

因此,拉丁人估算时间以日计算,与之类似,萨贝利人和埃特鲁斯坎人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估算时间。正如前文提到的,他们计算天数不是从最新出现的月相顺推,而是从下一个出现的月相逆推。

若按阴历推算,每周天数不一,从7天到8天不等,平均一周有7又3/8天。同样地,一个月的天数有时为29天,有时为30天,平均一个朔望月的周期为29天12小时44分钟。

曾经有一段时期,意大利人认为,在时间划分上的“日”是最小的时间单位,“月”是最大的时间单位。后来,他们开始将白天和黑夜分别划为四个阶段。

再后来,他们尝试以“小时”为单位进行划分时间。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的民族会设置不同的时间作为一天的开始,如古罗马人以午夜时分作为一天的开始,而萨贝利人和埃特鲁斯坎人则以正午时分作为一天的开始。

至少在古希腊人与意大利人分离之时,由于两种语言中年份以及划分后各部分的名称无法统一,人们尚未编订年历。然而在前古希腊时代后期,即便意大利人还未曾编订一部固定的历法,但他们似乎已设立了两个较大的时间单位。

古罗马人常常运用十进制计数法,依据阴历月份简化估算方法。他们以10个月作为一个期限,称之为一环或一整年。从种种迹象来看,这种简化后的算法始于远古时代。

之后没过多久,毫无疑问那时还未受古希腊的影响,意大利人发明了十二进制计数法,如上所述。这种计数法的来源可追溯到人们对太阳运行周期的观测,最终他们发现1个太阳活动周期等于12个月球活动周期,因此最早将该计数法应用于时间推算。

与这一观点相符的例证还有,只有在人们将某月视为太阳年的某一部分之后,该月才能有属于自己的名称。尽管意大利的月份名称与古希腊的月份名称毫无相似之处,但在意大利民族的各个分支当中,各个月份的名称十分相似,尤其是三月和五月。

因此,制定一部以太阳月亮运动周期为参考的实用性历法成为一大难题,也许就某种意义而言,它的难度可与计算圆的面积的难度相提并论。

而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问题还未得到解决,人们试图放弃。最终,早在与古希腊人进行交流之前,意大利人凭借自己的智慧制成了这样一部历法。但他们整个民族为之所付出的努力,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意大利和古希腊两地最古老的历法

显然,依据我们的了解,古罗马和其他拉丁城邦最初制定历法参照了古希腊人对一年时间的划分。至于萨贝利人和埃特鲁斯坎人如何估算时间,我们无法找到相关资料。古希腊最古老的历法不仅确定了各个月相出现的时间,而且将一个太阳年划分成四个季节。

它制定的依据来源于两点,一是一项假设,即一个月亮活动周期为29又1/2天,一个太阳活动周期为12又1/2个太阴月或368又3/4天;二是一个规律,也就是一个满月即共有30天的月份与一个缺月即共有29天的月份交替出现,一个平年(包含12个月的年份)与一个闰年(包含13个月的年份)交替出现。

但与此同时,为了使历法契合实际天象,人们会擅自削减天数或置闰(设置闰月,即调整历法纪年与地球公转一周的时间差数的方法。通过置闰可使历年的平均长度约等于一个太阳年,并和自然季节大致吻合)。

起初,拉丁人也许照搬了古希腊人对历年的安排。但历史资料表明,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最初对历年的划分模式大不相同,两者的差异并不在于他们观察周期性天象和平闰年交替出现得出的结果,而主要在于各个月份的命名和估算之间存在的差异。

在古罗马,春季是全年的开始,春季的第一个月也是唯一一个以神灵命名的月份,其名称起源于战神玛尔斯;之后的三个月分别以“萌芽”、“生长”和“茂盛”命名;接下来的第五至十月以序数词命名;第十一个月以“起始”命名,这大概是因为严冬过后,人们在休整了一整个季节之后又得开始农忙了;第十二个月通常为一年的最后一月,因而以“清洁”命名。

这十二个月依次更替,若恰逢闰年,人们会在十二个月结束之后另加上一个“劳动月”,紧接着二月开始。古罗马人颇有主见,在给各月份命名时沿用了本民族原有的名字,继而确立了各月份的天数。

在古希腊历法中,4年为一个周期,一年有6个月为30天,另有6个月为29天,每隔一年会增加一个闰月,它的期限在29天和30天之间交替。而古罗马历法不然,周期虽然也为四年,但每年有4个月为31天,分别为一月、三月、五月和八月,还有七个月为29天。

在一个周期内,连续三年间二月为28天,第四年二月为29天,每隔一年会增加一个闰月,闰月有27天。最初,人们将一个月划分为四个星期,一个星期有时为7天,有时为8天,而这一历法摒弃了这样的做法。

它完全不顾历法的整体协调性,规定全年每周均为8天,一周一次的集市日定于每周的第一天,类似于现在的周日。此外,它永久规定,若一个月有31天,则该月的第一个星期以第7日为界,满月在该月第15天出现;若一个月有29天,则该月的第一个星期以第5日为界,满月在该月第13天出现。

既然月份安排已经固定下来,人们便需要公告每月新月与第一个星期相隔的天数,因此新月出现的那天被称为“宣告日”。

依照古罗马的时间推算办法,每一阶段的界点也要计算在内,因而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虽通常为8天,但这一星期的第一天却被称为“九天”。月圆之日仍保留了原有的名字,意为“分界日”。

历法上的这一不寻常的改变,其深层原因在于古罗马人深信奇数能带来好运。尽管整部历法主要框架沿袭了古希腊最古老的历法,但两者的不同之处仍清楚地说明了毕拉哥拉斯学说所产生的影响,这一学说提出了一种神奇的观点用以研究数字,这在意大利南部地区显得尤为重要。其结果是,古罗马历法中显然可见人们对它的期许,希望它能同时符合太阳和月亮的运行周期。

古希腊历法至少大体上还是兼顾了两者,但反观古罗马历法,它一点也未考虑月球的运动周期。但若想要像古老的古希腊历法那样,古罗马历法只能通过不断删减天数以求符合太阳的运行周期,但可能因为古罗马人修改后的历法其精准度很难超越原始版本,所以它与太阳运行周期之间仍存在误差。

此外,古罗马人保留了以月计时和以十月为一年的时间推算办法,意味着他们承认了古罗马最初太阳年既无规律也不可信,大家对此也心照不宣,颇为理解。

至少就古罗马历法的本质特征而言,它算得上是拉丁人通用的历法。一年的第一天和各月份名称易于变化,当我们观察这一变化过程时,发现计数和命名上的细微变化与我们由此所作的猜想十分一致。

而有了这样一部几乎忽略月球运行周期的历法,拉丁人很可能会依照每年的各个节庆日任意增删各月份的天数,例如阿尔邦当地每月的天数从16天到36天不等。所以,古希腊历法中三年为一周期的模式也许早期便传入意大利南部,之后传入拉丁姆地区和意大利其他各族。

之后,各个城邦为了将它融入各自的历法,进一步对其做出部分调整。人们曾利用国王在位年限进行一年以上时间的测算,但这一东方曾用到的纪年法之前是否在古希腊或意大利出现过,我们不得而知。

另一方面,古罗马每四年一次的闰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口统计和祓除似乎揭示了,通过大祓(古罗马每五年普查人口后举行的拔除仪式)进行测算的办法与古希腊将四年划分为一周期的做法类似,但由于当时的人口普查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各项领域一片混乱,毫无规律可循,因此后者早期便失去了在纪年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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