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岁(年龄有)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数千年的文明变革中,至今仍有一些风俗流传下来。其中,中国人独特的年龄计算方式,就是其中的一种。依据史料记载,从先秦时代开始,华夏文明就已经出现了官方认定的计龄方式。对于古代政府而言,年龄的计算方法是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工具,无论是经济活动中的缴纳赋税及劳役政府,还是国家处于战争时期的壮丁征募,都需要一个确切的年龄节点。
"虚""周"之争
自先秦时代流传下来的计龄方法,从计龄的时间节点上来说,官方和民间各有一套标准,据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史料记载,自汉初起,民间就形成了以农历春节为时间节点的增年计法。而封建政府出于更好地管控百姓,则以基层官府每年的造籍日为增年的时间节点。
明朝末年,世界风云变幻,在通往东方的丝绸之路被奥斯曼帝国占据后,大量西洋人士利用远洋航运拓宽商路,前往中国进行瓷器及茶叶贸易,而一些传教士也跟随这些商队抵达广州及澳门。而这些传教士,除了在中国传播天主教教义,同时也带来了西方文艺复兴的成果,譬如历法、几何学、近代地理知识等。
随着西洋历法的传入,受西方文明的影响,明末启蒙思想者顾炎武提出了"岁尽增年"这个说法。不过在以"岁尽增年"的方式计算古人年龄的时候,不得不提到学界中关于古代中国人虚岁和周岁的争论。
众所周知,现代我们使用的周岁概念是在西洋公历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中国古代实行的农历为阴阳历,每年的天数并不相同,上文中所述的"岁尽增年",就是以农历时间为节点为分界来计算年龄的。
上古时代的人是否有周岁计龄的习惯,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根据战国时期秦孝公及商鞅颁布的《垦草令》中,秦国当时的户籍档案只记载百姓的生年及年龄,这是第一个有明确计龄方式的成文法令。
而直到清宣统三年颁布的新政《户籍法》之前,中国基层官府的档案中没有关于民众出生具体日期的记载,只有百姓的生年以及年龄。所以根据上述史料,我们可以明确一个观点,那就是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帝制朝代中,是没有出现官方认证的周岁计龄方式。
既然没有官方认证的周岁计龄方式,那么民间是否存在周岁计龄的情况呢。想必各位都知道西晋时期石崇与王恺斗富的故事,其中就有石崇砸坏别人在其寿辰当日送上的珍贵珊瑚的荒诞行径。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自两晋时代起,中国人就有了庆祝生日的情况,这表明当时人们已经知道自己的出生的准确日期。
按照常理而言,随着庆祝生日的情形越来越普遍,那么民间也应该出现生日时便增加一岁的计龄方式。但事实上,大多数中国百姓只是把生日当成一个可以庆祝的节日,而并非将生日视为年长一岁的节日。
而根据民国时期下发的《就旧历虚岁推算国历实足年龄用表》一文,从标题就可以看出,直至民国时期,民间计算年龄的方式还是按照旧历,也就是虚岁计龄。
"著籍"增年
上文中我们提到,封建统治者为了方便统治百姓,以每年的造籍日为增年节点。先秦两汉时期,民众在政府造籍期间,自主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年龄。然而这种申报方式,存在人民瞒报或是官吏舞弊的行为,使得封建统治者对百姓控制力出现一个较大的真空。
而随着中央集权的发展,封建政府对户籍的控制也越来越完善,相比于先秦两汉选在八月这个比较尴尬的时间节点进行造籍,唐代政府则是在正月选择造籍,正月造籍的意义在于,官府计龄方式和民间计龄方式达到了统一,有效避免了舞弊及瞒报现象。
那么读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有一个问题,为何秦汉选择在八月造籍,而唐代则是在正月造籍呢?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经济重心的南移,秦汉时期中国的经济重心主要在北方,集中在黄河流域,八月份正值农忙时期的收获季,在这个时间点进行造籍可以使官员快速掌握所辖地区的户口数据。
而随着三国魏晋时期,北方战乱频发,而五胡乱华更是将整个中原破坏得支离破碎,而南方在这百年期间并没有经历太多的战乱,朝代更替也主要是以权臣篡位为主,没有爆发大规模的夺位战争。因此在秦汉之后,各朝政府选择在正月造籍,与江南经济地位的上升有着必然的联系。
除上述原因之外,秦汉之后朝代选在正月造籍的原因,是赋税政策的转变。秦汉时期赋税制度并不完善,主要计税方式还是基于每家每户的壮丁人口,按月进行赋税缴纳。魏晋之后赋税征调制的出现,绢帛粟米等实物赋税都是在政府规定的特定时间缴纳,所以没有必要一定要在收获季时进行造籍,只需在缴纳赋税的特定时间前确认户籍即可。
此外,秦汉之后,户籍功能也发生转变,秦汉时期户籍作为赋税依据,必须一年一造,但随着赋税制度的健全,魏晋时便出现了户籍三年一造的情形,而户籍的作用已经从赋税依据转变成了基础台账,专用的账本的出现,税吏在征收赋税时不必确认所属地的准确户籍。
传统民俗增年计法与手实申报
在历法尚未出现的年代,中国人利用自然景观以及农作物的成熟期来判断年份的更迭,而在重要的时间节点,比如十月份,恰逢黄河流域地区的收获时节,旧的农业生产周期结束,新的农业生产时期即将到来,于是人们将这个时间节点设为一年之始。
而在周处所著《风土记》一文中,提到了"正元日,俗人拜寿,上五辛盘,松柏颂,椒花酒,五熏炼形"。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自魏晋时起,正元日的概念就已经出现,传统节日的核心内容无非就是祭祀先祖,饮酒作乐等。
但是在《李膺家录》一文中,提到了在庆祝正月时,年轻人要在老人之前饮酒,这显然不符合传统文化中对老者的尊敬。
那么在魏晋时期,正元日饮酒为何要以年少者为先,此处不妨猜测下,在西晋时,民间采用"岁首增年"的计龄方式,年轻人意味着年龄增长了一岁,而老人为了表达对少年人增长一岁的庆祝,甘愿后饮。不过无论是先饮还是后饮,足以证明魏晋时期,民间已经开始用"岁首增年"的方式来计算年龄。
随着历法的不断完善,古人农时对节气及自然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在此基础上,民间的计龄方式也从单一的按收获时分作为节点计龄转至正月计龄,计龄方式的演变也蕴含着古时百姓的大智慧。
在传统民俗的基础上,唐代官方推出了"手实申报"的计龄方式,也就是在每年正月,百姓可以向当地政府自己申报年龄,而非等到造籍日时申报。这种方式可以说是使官方计龄方式和民间计龄方式达到统一。
总结
经过上文相关的介绍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古人计龄,并不存在"周岁"计龄的方式。顾炎武所提出的"岁末增年"也只是纸面上的理论罢了。虽然并没有周岁计龄的概念,但是古人的年龄分官方年龄和民间年龄两种,而我们在讨论某位知名古人的年龄时,多少都按史书以及当地县志中的官方年龄来作为参考,默认将官方年龄和民间年龄视为一致。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民间和官方所使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计龄方式,难免会有人民瞒报自身年龄以及官员舞弊的现象。随着生产力以及天文历法的发展,百姓对自然规律的掌控程度愈加成熟,节气的出现为农业提供准确时间阶段,这也使得计龄方式相较于先秦时期有了极大的改变。
同时随着经济中心的南移,江南地区的稻谷一年三熟的特殊情况,也使得计龄方式由原本的收获季为节点计龄转为年初正月计龄,标志着中国人"虚岁"这个概念的出现。
到了唐代,官方计龄模式与民间计龄模式渐渐走向一致,赋税制度的健全使得基层官员不再依靠每年一次的户籍普查来确定税款,百姓可以通过手实申报的方式在正月申报自己的年龄,官员则在每三年一次的造籍期间对这些年龄申报进行处理,整理户籍,从而成功改变了之前官府计龄方法比民间计龄方法慢一拍的情形。
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官方计龄模式的不断升级与完善,在赋税征收上面,可以更好确认每一位适龄百姓的纳税义务,也可以避免百姓瞒报以及官员舞弊造成的瞒报劳动力情况。在法律层面上,计龄方式的统一使政府对犯人量刑更为方便。从而使封建政府对于百姓的控制力大大增加,有效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从"岁尽增年"到"岁初增年"——中国古代官方计龄模式的演变
论中国近代"周岁"计龄方式的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