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1998年)
【案例摘要】
1998年12月一个夜晚,家住四川农村的白淑琼正带着丈夫曹武忠慌忙往前走着。曹武忠一脸迷惑地跟着白淑琼,并询问出来的原因。而白淑琼则是一直向前张望,说是到了就知道了。
他们到达一个偏僻的小路上停了下来,不远处的曹正昂正缓缓走来,曹武忠看到曹正昂就气不打一处来,正准备说些什么,谁知道曹正昂上来就对着曹武忠一顿打。在白淑琼的帮助下,很快曹武忠就被两人杀害,之后两人将曹武忠的尸体伪装成车祸现场,然后逃之夭夭。
之所以两人要杀害曹武忠,要从一年前说起。当时曹武忠和妻子白淑琼已经结婚将近四年,但白淑琼一直没有怀上孩子,因此饱受附近邻居的议论,认为她虽然美丽动人,但没有生育功能。
白淑琼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问题,跟丈夫一同到医院检查,结果白淑琼的确没有问题,没有生育功能的是丈夫曹武忠。曹武忠觉得丢光了曹家的脸,无法跟父母交代了,于是便合计借种生子。
起初妻子不同意,最终在他的不断游说下,白淑琼终于答应下来。随着他们的物色,高大帅气的隔壁村民曹正昂符合他们的要求,并且曹正昂很快答应了他们让帮忙生个孩子的请求。
1998年,白淑琼成功生下一个男婴。曹家人对孩子疼爱有加。可曹武忠却不高兴了,他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孩子,渐渐地开始抱怨妻子不忠,最后发展为拳打脚踢、侮辱谩骂。受到委屈的白淑琼又找到曹正昂诉苦,两人渐渐成为情人。于是便开始谋划杀害曹武忠的计划。
【以案释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白淑琼和曹正昂共同谋划并参与杀害曹武忠的事实,因此两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本案的情况很简单,就是女子和情夫共同谋划杀害亲夫的事情。跟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潘金莲毒杀武大郎的章节还颇为相似。曹正昂高大帅气,并且单身。西门庆也同样高大帅气,没有妻子。白淑琼被同村妇女嘲笑的时候也提到她貌美,跟潘金莲又挺对得上。
曹武忠虽然身高相貌并没有武大郎那么不堪,但他不孕不育的病症也算是身体有部分残缺。不过两者不同的地方,人家武大郎勤劳朴实,把弟弟武松从小养到大,还存钱打算给弟弟娶亲用,对妻子也是爱护有加。
而曹武忠,不但想让妻子跟别的男人生孩子这种违背人伦的事情,还动不动就家暴自己的妻子。从品德上讲他跟武大郎可完全不相符。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曹武忠的家暴行为,如果严重的话,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如果被定性为虐待罪,可能面临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受害人受伤,还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面临更长的刑期。即便是没有犯罪,家暴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警方可对其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案件中,虽然白淑琼跟曹正昂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是对爱情的不忠,也是对道德规范的践踏。但她能发展到这一步,她的丈夫曹武忠也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首先白淑琼跟曹正昂第一次发生关系,就是曹武忠请求并“牵线”的。后面他对妻子的家暴又加剧了这种关系生成。
曹武忠这个人本身是个传统观念下的矛盾个体。在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观念里,生儿育女极为重要,古代处处讲究着传宗接代,所以对于孩子,尤其是男孩非常重视。其实这种观念已经赶不上现在的时代发展。
同时,传统观念中又对女性的贞洁和对丈夫的忠诚看得特别重,而且也讲究孩子需要是自己亲生才符合血统纯正、传宗接代这些要求。
可曹武忠这个人,他一方面认同父母和村民传宗接代的观念,另一方面又暂时抛弃了妻子的贞洁和孩子血缘血统的问题。最终孩子生下来后,他又开始别扭妻子对自己的忠诚,孩子不是自己亲手这些问题。他开始前后矛盾,多种观念互相冲击,才导致和睦家庭逐渐破裂。
如果这几个人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悲剧绝不会发生。曹武忠没有生育能力,他可以和妻子向当地部门申请领养孩子。后面白淑琼和曹正昂想要摆脱曹武忠,也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他们一方选择了违背道德伦理,一方选择了触犯法律法规,都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