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名字大全2013(2013年福建女孩第3次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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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试卷肯定是被人掉包了!”

2013年,一位叫杨婷婷的福建考生高考成绩一夕间缩水222分,为探寻事情真相,父母将当地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这场“换分疑云”究竟是人为的暗箱操作,还是考生及其家长为躲避考试失利编纂出的惊天谎言,这场官司谁胜谁败,结果如何,想必大家不免好奇。既如此,就让我们一起回顾本案件。

【事件回顾】

又一年高考季过去,考生们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工作也如火如荼进行。高考年年有,关于高考成绩的是非也甚嚣尘上。

2013年6月25号,是福建高考成绩放榜的日子,福建考生杨婷婷也在这天忐忑坐在电脑前查询到了自己高考获得586分的好成绩。这是她第三次参加高考,第一年,杨婷婷高考失利,离一本线差了50多分,她不甘自己止步于此,于是选择复读。

第二年,她又在高考前一天车祸撞到头,考试时晕倒,只能含泪放弃高考。事不过三,这次,她终于如愿以偿有了远超预期的成绩,也满足了家人的期许。

杨父和杨母在得知这样的好消息后眼含热泪地对女儿表示:“婷婷,你能有这样的成绩光宗耀祖,爸爸妈妈很为你骄傲,但上大学后也依旧要努力,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杨婷婷肯定地点头,也表示:“爸妈放心,女儿一定不让你们失望。”

可当父母要将这个好消息广而告之时,杨婷婷却显得有些闪烁其词,反复同他们表示:“自家人知道就行了,没有必要大肆操办,实在要办也等录取通知下来再说。”

杨父杨母听从了女儿的话,和她一起填报了诸多名牌大学的优势专业,全家满心期待地等着录取通知书到来。

谁知,到了7月,同班同学被大学录取消息不断传来,反观杨婷婷的却依旧没有动静,她焦急查询自己的报考消息时才发现自己的名字竟不在任何一所学校的通知书上!杨婷婷不敢相信,再次打开查分系统反复确认自己的成绩,可这次分数出来却让她大跌眼镜。

查分界面赫赫几个大字:杨婷婷,总分364,排名为福建省五万多名。明明是能上名牌大学的成绩怎么会无缘无故缩水到连上个本科都难?少掉的222分去哪儿了!这下杨婷婷是真慌了,迅速将成绩不对的事告诉了父母。

“读了十几年的书,怎么能是这样的结果!究竟是查分的系统出了问题还是有教育内部有什么暗箱操作?”

抱着诸多怀疑,杨父担心自己的女儿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便立即找到了当地的教育局请求复查,可当地给出的复核结果是杨婷婷分数确实只有364,其中语文51分,数学86分,英语75分,文综152分。杨婷婷听完,坚定地否认了复核结果,

“我真的考了586,不是364分。”

她仔细回忆第一次查分的细节,声称自己:“第一次是在表哥家查询的分数,确实是586分,而且语文是我的优势科目,不可能才考51分。”

可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以一个细节来解释了杨婷婷语文分低的原因——她的语文作文一字未动。这个说法不仅杨家人无法接受,连关注这桩事件的看客也无法接受,见女儿天天以泪洗面,杨父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女儿,要求查看试卷的原卷。

高考试卷属于国家机密,原则上不允许对外公开,而杨氏家人却觉得不公开试卷就是心虚,就是有内幕操作,于是一气之下,杨父不仅将教育局告上法院,还紧抓了网络优势,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热门博文为“分数掉包案”制造声势。迅速走红的博文,引发了互联网的舆论海啸。

有人说,每年高考都上演这么一出,最后肯定是孩子家长不愿面对差成绩的闹剧,也有对考试公平秉持怀疑态度,为她十几年寒窗而倍感可惜的;但更多人是在向相关部门提出诉求,请求查明事情原委,公开试卷,给考生、给大众一个交代。

鉴于社会舆论压力巨大,甚至已经上升到民众对教育公平,高考制度,社会阶级的讨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为自证清白专门成立调查组,紧接着特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杨婷婷试卷的扫描文件被当众公布出来,作文部分展示出来的结果确实是空白。

可杨婷婷依旧坚信自己写过作文,并当场默出了自己在考场上所写的作文,只是没想到立马有网友指出她所默出的作文是东拼西凑的范文。而且学校当时要求查到成绩立马截图给班主任,可她并没有截图,只是含糊其辞地同班主任说自己取得了586分的高分。

为了增加真相的说服力,2013年8月6日,福建省教育厅再一次就“杨婷婷分数被调包”事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中直接公开了她的考试原卷,并将本人字迹与试卷进行比对,确定试卷为杨婷婷本人所有。而原卷更是清晰地显示杨婷婷的确未写作文,且其他科目有许多空题错题。

铁证如山,法官判定了杨父败诉,剥夺了杨婷婷再次高考资格,至此,她终于承认自己撒谎,根本没有查到584分的高分,只是不愿意接受自己多年苦读只有三百多分的事实,害怕面对父母失望的眼神才撒了谎。

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但基本上都是考生自己的问题,社会,学校,家长对考生们的需求高,孩子们不愿意面对现实,家长也相信孩子一定没问题,而考试院和各方都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澄清事实之后不了了之。

那么对于此事,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怎么看呢?

【以案释法】

1、高考生认为分数不对,应该怎么做?

根据相关考试政策,如果高考生认为自己的分数与预估不对,或前后有异,可以申请再次查分,填写《查分登记表》,注明要查询科目。

复查内容包括核分、漏分,属于评卷老师掌握宽严等其他问题不在查分之列,属于查分内容查出的错误,无论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由省招生办负责人和有关评卷负责人对试卷共同进行认定并改正。

复核后的结果由省招生办在复查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由各市(县、区)书面通知到考生本人,经查实有误的,会返还该生所缴的查分手续费

杨婷婷在发现自己的分数比预估的低200余分时,可向上面提出了申诉,要求再复查一遍,当地省级高考评卷复议组在经过重新核实后,会让当地主管部门向杨婷婷发出书面结果通知。

如若杨婷婷对复议结果依旧不认同,还可再提出一次复议,第二次复议便最终复议,考生无权再进行第三次复议。

2、试卷非极特殊情况不予以公开的行为是否合法?

在杨婷婷第一次核分之时,教育局并未将其原卷公开,是合法行为,而杨氏一家人却以此为矛头攻击教育公正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依据教育局、国家保密局教密[2001]号《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教育工作中下列事列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5、试后不应公开试卷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档案材料……”

  1. 杨家人利用媒体舆论,意图达成某种目的的行为,如何评价?

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行政违法责任,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杨家人想要通过网络舆论施压,利用不明真相的网友,给网络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应当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结语】

最后,本案告知我们,网络并非非法之地,不能为所欲为,若是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舆论,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高考确实是人生路上很重要的一程,但高考的失利并不代表人生的失败,若是像杨婷婷这样不能正视结果,企图用谎言掩盖事实,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更值得说的是,杨婷婷事件中,她为逃避失败,将个人行为上升到社会层面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愿我们都能勇敢地面对一切,能用正确积极的态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这里也祝愿高考学子,心想事成,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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