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是一抽一出(山西一女生被8名未成年男女强迫脱衣)

“站起来,给我脱,给我对着镜头脱。”

7月4日一名网友上传视频称:一名山西女孩被八名未成年人围攻,并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和侮辱,还被逼迫在镜头前脱下衣物!

视频一出,所有的网友都怒了,“现在的小孩子都是怎么了?我这个年纪还在家看动画片呢,他们的大人是怎么教的?”“还有没有人管管,以为自己是未成年就可以胡作非为了?”“看来,必须让社会对他们进行一番拷打了。”

长达五分钟的霸凌

那么,视频中的女孩和其他殴打她的八人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又是什么原因,可以让这八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丝毫不尊重他人,肆意地侮辱别人?

“脱给我脱,站起来脱。”

几声严厉的和呵斥下,身旁都是稚嫩的嘲笑声,能明显的知道说着这些露骨字眼的一群人都不过是个半大孩子。

一个瘦弱的小女孩蜷缩在角落中瑟瑟发抖,她的眼神中充满惶恐,仿佛是在诉说着自己可怕的遭遇,而她沾满泥土的裤子也说明她已经在这里被欺凌有一段时间了。

旁边的几名施暴者有男有女,看起来年龄都不大。看着面前女孩狼狈的模样,嬉笑声在女孩听来尤其刺耳。

都说孩子的笑声应如同新生的晨露,透彻明亮,如清晨的鸟鸣声,阳光明媚,让人感到无比舒畅。可视频中他们刺耳的笑声,竟是一个个恶魔

能做出这种事情,他们又何尝不是未成年的恶魔?

在对女孩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辱骂后,其中的一名施暴者对女孩做出的要求,令所有人都难以置信,人们甚至不愿相信,这是一名未成年的孩子能做出来的事情。

只见,他手里拿着根棍子不断敲击着地面又时不时敲打着女孩的头。棍子与地面碰撞发出的阵阵响声压迫着每个人的神经,就像是在逼迫着女孩做出某项指令。

“快脱,对着镜头。”施暴者大声呵斥着。

或许是不再对他人抱有希望,绝望而害怕地女孩扶着墙,缓缓地站了起来,这时,人们才难以置信地发现,她的上身仅有一件内衣遮盖。

女孩裸露出来,目所能及的皮肤上满是淤青和伤痕,没有一处是好的

仍不满足的几个施暴者强行要求女孩继续脱,就这样,当着镜头的面,女孩将上身仅剩的一件内衣也脱了下来,一丝不挂地站在几人面前,

看着眼前女孩狼狈的模样,几人笑得愈发猖狂,站在他们中间的女孩就这样被推来推去,有人在以不同的角度拍摄着视频,有人时不时地踢她一脚,抽她几个耳光。

视频最后以女孩虚弱无力地躺在地上结尾,总共的时长是整整五分钟!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只是一个简短的五分钟视频,从女孩在这群人面前熟练脱衣服的动作,仅仅是整个霸凌事件的一小部分。在我们看不到的背后,女孩还遭遇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

但可以看出,面对几人的围攻,女孩无力还手,也不敢还手。她宁愿放下自己的全部尊严,也要去完成霸凌者对她提出的指令。

可见,这几人一定做了比让女孩脱衣更可怕的事情,才会使得女孩不敢有任何的反抗。

八名霸凌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女孩进行侮辱和殴打,甚至动用“私刑”,这无疑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践踏,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

“山西警方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很幸运,面对广大网友的呼吁,加之事态本身的严重性,山西汾阳的警方高度重视此次霸凌事件,视频一出,他们第一时间就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随后,警方向大家透露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很快,两名14岁以上的霸凌者被找到并进行了刑事拘留。坏消息是,这八名霸凌者中,有且仅有两名未成年年满14周岁。

而这也便意味着,霸凌女孩的八个人当中有六个不到法定的担责年龄!

这无疑让所有人都难以接受。这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

也就是说,视频里肆意伤害别人、践踏他人尊严、嘴里说着黄色玩笑的霸凌者可能仅仅是名初中生,甚至是小学生!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中的两名已满14周岁的欺凌者虽未成年,但构成本条中的第二款故意伤害。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两名14岁以上的欺凌者应负刑事责任,而其余不满14周岁的人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此外他们还需承担女孩所有的治疗费用。

至此,此案件也算是给了广大网友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但事情的背后却是引发大众思考,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在近年来并非少数,在法律层面上又是否应当重新更改管理未成年的法律条例,以遏制未成年犯罪现象的频发?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国家的栋梁,出生在最好时代的他们本该努力学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每天可能为了作业写不完而发愁,为明日的考试而担心,为中午该吃什么而苦恼,或者为无缘无故和自己“绝交”的好朋友而难过。

他们的身影不应该出现在凌晨一点还在营业的网吧,不该出现在不正当的娱乐场所,更不该出现在霸凌他人的黑暗的地下室

我们不禁发出思考。短短几天内在同一个省份就发生多次类似的霸凌事件,那么在全国各地,又究竟正发生着多少类似的事情。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几位霸凌者对道德法律的漠视,对他人人格尊严的无情践踏,以及对别人身体权益的侵犯,这到底是谁之过?

以小窥大,我们是否应该进行反思?

纵然这些施暴者都已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法律给予了他们处罚,但被霸凌的女孩所承受的心灵和身体上的伤痛却难以愈合。

很多时候,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无法真切地感受到被霸凌者内心的痛苦。

倘若当时能够有人站出来对这样的事情说不,对校园暴力作出抵制,或许剧中的易遥还可以重新拾起手中的笔,完成自己的学业,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许本案中的小女孩也可以免受此次残酷可怕的经历,拥有一个快乐美好的童年。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学校方面,应当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防范教育,提高学生的身心素养,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三方的意识,引导他们参与和重视校园欺凌问题的预防和解决。

同时也要建立起完整的举报机制,让被欺凌者敢于反抗,有底气反抗,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作为执法部门,汾阳警方此次的执行力给其他部门都树立了一个榜样,但仅仅靠处罚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还需要对校园欺凌事件有更多的关注和行动,比如改善学校学习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明白暴力和欺凌的严重后果。

而家长也同样在这一环节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并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是减少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做法。家长同样要教会孩子有自我保护意识,告诉孩子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教育和引导孩子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正确做法。

此外,对于这样的事情,虽然其他的几位霸凌者因未满14岁而免于一次刑事上的追责,但这也不可能永远成为他们猖狂的借口。

《未成年保护法》成立的初衷,是为青少年的成长撑起一把保护的雨伞,而不是青少年作恶的理由。

我们无法与本案件中的小女孩感同身受,但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的路还很长;我们只能默默地为她祈祷,祈愿她的未来可以光明而又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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