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什么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即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家象征之一)。左上角镶有五颗黄色五角星的红色旗帜,旗帜图案中的四颗小星环绕在一颗大星右侧呈半环形,大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五颗星的排列图形象征中国领土海棠的形状。
该旗的设计者是来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曾联松。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内战中取得胜利,1949年7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在2992幅(一说为3012幅)应征国旗图案中,曾联松的设计被选入38幅候选草图。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他的设计被选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以后历次宪法均作同样规定。在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按动电钮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于同日通过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的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旗法》不仅规定了国旗的制法、悬挂场合及悬挂方式,还强调了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历史
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决定发出征集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的启事。经过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修改审定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于7月15日到26日间在《人民日报》、《北平解放报》、《新民报》、《大众日报》、《光明日报》、《进步日报》和《天津日报》等各大报纸连续刊登。该启事中列出了国旗图案的注意事项:
- 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
- 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 形式为长方形,长宽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
- 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草案中曾使用以赤色为主,周恩来后来将它改成了以红色为主)
当时在上海工作的曾联松在阅读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后,决定设计一幅国旗图案。时值七月中旬,他在自家的阁楼上开始设计国旗图案。他想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是以五角星作为自己的标志,而且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进而决定用五角星来象征它。而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一文则指出当时人民由四个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组成,因此他决定用四颗小五角星来象征由四个社会阶级组成的人民。在确定了五颗金星的位置和大小后(他曾设想在旗面的中心置放五颗金星,但因其在视觉上过于局促、凝滞而放弃),他于八月中旬将自己的设计“红地五星旗”寄给了筹备会。
截至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幅(一说为3012幅)国旗图案,郭沫若、陈嘉庚等筹备会成员也提交了他们设计的样稿。这些应征图案在临时选阅室内进行了展示,评选委员会从中精选出38份草图,并将之汇编入《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提交给新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曾联松的方案最初并未入选,后来在田汉的主张下才被收为复字32号红地五星旗,并根据小组讨论的意见去除了类似苏联国旗的锤子镰刀的标志。
9月23日上午,政协全体会议代表分组讨论了国旗方案,但并未形成定论。23日当晚,彭光涵向周恩来推荐了32号图案。周恩来对该设计感到满意,并要求彭光涵绘制较大的图样。两天后,毛泽东在中南海召开了座谈会,说明了他赞成红地五星旗的理由,并在与会代表间取得了共识。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决定采纳红地五星旗方案,并将其改名为五星红旗。
9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新国旗的图样和制法说明,提供社会各界制作使用。1949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大典上,五星红旗首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第一面飘扬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国旗由女缝纫工赵文瑞缝制,她在9月30日下午1时完成了这项工作。另外有国旗、国歌、国徽评选委员会的秘书彭光涵,北平市国营永茂公司的宋树信等两种说法。曾联松最初并不敢确信五星红旗是他设计的,因为在公布的图案中,大五角星上没有镰刀和锤子。然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后来给他寄送了公函,正式告知他就是国旗的设计者,并随信附带了五百万元(约合现在的人民币五百元)旧人民币作为酬谢。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后至今,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
设计
含义
其样式:旗面为红色,长方形,长和高为三与二之比,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之中心点。国旗旗面之红色象征革命。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代表着围绕一个中心的团结。大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在曾联松最初对国旗的描述中,大五角星象征着中国人民,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的中国人民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五颗星呈椭圆形状,乃是当时中国国土(包括外蒙古)的秋海棠叶形状。五角星使用黄色则是因为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
1949年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这也是国旗目前最为准确的官方定义。
为什么建国时会选择五颗星,有说法认为:作为历史学家、军事家的毛泽东经常阅读记载有“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的《史记》《汉书》等书,中国传统的数术学和天文学都认为五星聚会或五星联珠会给中国带来好运。因此他之所以选择五星红旗作为国旗,是因为它很好地兼顾了中华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心理与现实革命、艺术与当今政治的关系。,这一观点常常将五星红旗与“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护膊一起作为文化传承的见证。
有时候,五颗星会被误认为是代表中国的五大民族,这其实是与五色旗的含义混淆了,后者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1912年-1928年使用的国旗。其中的五种不同颜色分别代表着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
标准
规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在1949年9月28日公布了国旗的制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四条规定,制作国旗的企业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国旗的长宽之比为3: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 12982-2004:国旗》标准中亦给出了国旗的制法说明。
绘制方法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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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国旗法》还给出了国旗的五种尺度规格。其中,一号国旗主要用于大型运动会的开幕或闭幕仪式,以及作为大型会议场的背景旗。二号国旗适用于15米以上高度的旗杆上。三号国旗一般悬挂于10至13米高的旗杆;四号国旗用于9至10米高的旗杆。五号旗常用作一般不挂在立地旗杆上。在五种规格之外还有六号和七号国旗常用作彩旗、导游旗等。八号国旗主要用于手摇旗、串旗等。九号国旗可以用作会议桌旗。
尺度 | 一号 | 二号 | 三号 | 四号 | 五号 | 六号 | 七号 | 八号 | 九号 |
长高(厘米) | 288×192 | 240×160 | 192×128 | 144×96 | 96×64 | 66×44 | 45×30 | 30×20 | 21×14 |
升旗仪式
在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参加者应面向国旗肃立并行注目礼,军人敬军礼,少先队员敬少先队礼。国旗应该早升晚降,在恶劣天气时可以不升挂。当企业旗帜、校旗、区旗等其它旗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同时升挂时,国旗应该挂在显著的位置,其它旗帜则挂在国旗的两边,高度比国旗低。全日制的中小学,应在假期以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优先行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不过在2017年7月30日举行的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行列中,中国共产党党旗领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2019年10月1日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阅兵式上,也同样出现党旗领先于国旗的情况。此举被认为违反《国旗法》的规定。但也有人认为,由于系阅兵仪式,《国旗法》第十条亦规定: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按照法条竞合原则,第十条被官方作为特殊规定适用,亦是党旗领先国旗的主要原因。
使用地点和场合
天安门广场
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和天安门广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上,天安门广场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这面五星红旗长460厘米,宽338厘米,是用五幅红缎子拼接压制而成,黄星采用黄色绸缎。1951年7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将这面国旗拨交原中国革命博物馆,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国大典上的旗杆高22.5米,原本要求旗杆与天安门城楼等高(35米),但当时条件有限,未能达到要求。天安门广场的旗杆在1991年更换过一次,新旗杆高30米。原来的旗杆于1991年改造后立在原中国革命博物馆,2007年拆装后于馆内库区收藏。2011年6月21日,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重新对公众展出。
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经历了几个阶段。建国初期,升旗仪式由北京市纠察总队负责,而升旗任务由北京市供电局实施。1977年5月,北京市卫戍部队接替了升国旗任务,由3人负责升国旗,时称国旗护卫班。1982年12月28日原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十一中队五班进驻天安门,负责天安门广场升降旗仪式。1991年2月23日,天安门广场扩建国旗基座,武警北京总队六支队十七中队(即天安门中队)开始担任升降旗任务。1991年5月1日《天安门广场升(降)国旗仪式》正式实施。
1992年12月,在原来国旗班的基础上,扩建成立国旗护卫队,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十四支队二大队六中队。2018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和军乐团取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旗护卫队,开始担负国旗护卫任务。2018年1月1日7时36分,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仪式,首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执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旗护卫队不再负责升降旗任务,番号同时撤销。
在武警国旗护卫队时期,按照2001年3月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天安门广场升(降)国旗仪式组织管理办法》规定,天安门广场应当每天升挂国旗。分为节日升旗仪式和平日升旗仪式。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每月1日实施节日升旗仪式。节日升旗仪式由武警国旗护卫队38人、军乐团62人实施,行进时吹奏《歌唱祖国》,升旗时吹奏《义勇军进行曲》。平日升旗仪式由国旗护卫队38人实施,升旗时播放《义勇军进行曲》录音。在武警国旗护卫队执行时期升国旗时,《义勇军进行曲》共演奏3遍,时长2分7秒,与太阳经过地平线的时长对应。降旗由国旗护卫队单独实施,没有音乐。
自2018年1月1日解放军接替武警国旗护卫队执行国旗护卫任务起,天安门广场国旗升旗仪式有了一定的变化。根据安排,每月1日天安门广场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重大节日升国旗仪式,一般参照每月1日升国旗方案执行,特殊情况根据任务需要增加编队人数、鸣放礼炮。
每日升旗时一样演奏《义勇军进行曲》(与此前安排一致),但升旗程序有一定变化,先由护旗队行进至国旗杆基座位置,到国旗升至旗杆顶端的时长仍保持2分7秒。国歌完整演奏一遍(此举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必须完整演奏一遍的要求),升旗时长为46秒,升旗前由3名分队长下达“向国旗——敬礼”的命令。升旗结束后,护旗队将会返回,返回时演奏《歌唱祖国》。护旗队出场时不演奏音乐,以彰显仪式的肃穆庄严。每月1日、重大节日升国旗同时增加号手和礼兵的迎旗环节,期间由军乐团8名礼号手在天安门城楼演奏《升旗号角》。
平日升国旗由66人编成,国旗组6人,分队长6人,队员60人编为4路15列,分护旗、升旗和返回3个步骤,全程8分钟。降国旗则全年按66人编队方案实施,列队形式和行进动作与平日升旗仪式相同,不安排伴奏。每日升降旗时间以北京天文台提供的北京每日日出、日落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