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的果报(")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在中国的价值观中,爱子之心被认为是人皆有之的事情。可是在宋代,却存在一种完全与之相反的变态社会风俗——生子不育反杀,而这一风俗简单点说就是"弃婴杀婴"现象成风。并且,宋代大量的"弃婴杀婴"现象不仅存在于贫困家庭,在富庶家庭中也屡见不鲜。
而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的形成,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一,生子不育是建立在多生多育生育基础上的;其二,则是由于农民的贫困;其三,是因为宋代身丁钱的征收;其四,政府救济措施不力,地方一官吏从中贪污舞弊;其五,是因为传统的影响,地方的民俗,财 产继承关系的制约。同时,宋代"生子不育"现象更对宋代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使得宋朝的男女两性比例严重失调,男子无妇可娶,妇女拐卖情况频发;另一方面,给女性的身心健康都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一些地区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影响。
第一,宋代"生子不育"现象
1,"生子不育"现象,最初多诞生于战乱或自然灾害频发时期,还带有迷信色彩
首先,生子不育现象俗称"不举子",意思是生了孩子却不养育孩子,这种现象在封建社会爆发大的自然灾害或者是战争时司空见惯。比如,《汉书》记载:"武帝征四夷,重赋于民,民产 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很明显的说汉代时期就因为战争的下朝廷对民众收取重赋命民族做苦役,而产生了杀婴现象。可见,"生子不育"现象,最初多诞生于战乱或自然灾害频发时期。
并且,最早的"生子不举"现象还带有典型的"迷信色彩"。比如,《史记》记载:"初,田婴有子四十余人,其贱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也:'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其中的"举"就是抚养的意思,说田婴有一个孩子出生于五月五日是孟尝君田文,田婴当时觉得很晦气,不让他的母亲抚养田文,孩子的母亲偷偷将田文抚养长大,足见"生子不举"最初有一定的迷信色彩。
2,"生子不育"现象,在宋代成为一种社会风俗
其次,这种发生在非常时期的现象,在宋代却成为了一种社会上屡见不鲜的社会风俗。而且,"生子不举"一词正式出现,多发生在经济发达的东南地区,从北宋的宋仁宗时期一直到南宋持续存在,在宋代的奏疏、政书、方志、笔记等史料中都有记载。比如,宋仁宗时期的蔡襄的奏疏中就有关于"生子不举"现象的记载:"伏缘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父子流移,逃避他所。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比如,《东坡志林》中记载苏轼贬谪黄州时见到:"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就很清楚的记载了溺婴杀婴现象。比如,《宋史》记载了在"生子不举"现象最常见的地区严州的惨相:"生子往往不举,规脱户口,一岁之间,婴孺天阏,不知其几。"更是残酷的记载了严州杀婴现象数不胜数的惨状。
南宋时,由于政权南移和经济中心南移,南方的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同时福建、两浙、荆湖、江南等地农村生子不举现象的反映,便更为强烈。其中,福建路为当时杀溺幼婴风俗最为盛行之地,比如,朱熹的父亲朱松在福建做官时,曾记"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就说当时闽浙一带溺婴杀婴现象严重,法律都禁止不了。足见,杀婴现象从北宋的宋仁宗时期一直到南宋持续存在。
而且,宋代的"生子不育"现象是不限男婴还是女婴都杀。比如,《宋会要辑稿》中记载:"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俗相传,谓之薅子,及其土风。宣、歙为基,江宁次之,饶、信又次之。"很清楚的说明了宋代的杀婴不限男女,男婴多则杀男婴,女婴多则杀女婴,在当时完全是一种见怪不怪的风俗,其中在饶州、信州等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常见。比如,江西婺源也有此类现象:"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同样不问男女统统杀害。足见,"生子不育"现象,作为与中国传统社会"以生为德、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相违背的生育习俗,其在宋代存续时间之长,分布范围之广。
而宋代的"生子不育"现象,与"生子不举"诞生之初相比其迷信色彩已经相对减少,更多的是一种宋代贫苦百姓用人为自发的手段来控制家庭人口增长的方式。比如,《岳阳风土记》记载:"鄂岳之民生子,计产授口。有余 则杀之,大抵类闽俗。"所谓计产授口就是"生子不育"的最大原因,是百姓将生育和经济条件相联系的结果。总之,"生子不育"现象的出现,不仅对当时的人口繁衍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还导致当时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性无妇可娶。
3,宋代政府曾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杀婴或者帮助百姓抚养婴孩,但效果不佳
另外,宋代政府曾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杀婴或者帮助百姓抚养婴孩,但效果不佳。其一,宋代曾实行法律禁止杀婴,北宋规定:"故杀子孙,徒二年。"直接说故意杀害自己的孩子的人,会被监禁两年。南宋宋徽宗时规定:"如有违犯,州县不切究治,守悴令佐并当行窜黜,吏人决配千里。"直接规定了杀婴者会被流放千里。可是,上文列举的北宋和南宋时期存在的杀婴现象之风靡,就证明了这样的方式没有什么成效。
其二,宋代曾颁布胎养法帮助百姓抚养婴孩。比如,《两朝纲目备要》中记载了,宋宁宗时曾修订了胎养令,赐胎养毂,要求各级政府实施。甚至,宋代政府还规定了孕妇妊娠期间,其丈夫可以免除徭役,生了孩子后政府还会分给他们养孩子的钱米。比如,《两朝纲目备要》记载:"乡村之人,无问贫富,凡孕妇五月,即经保申县,专委县丞注籍,其夫免杂色差役一年。候生子口,无问男女,第三等 已下给义仓米一斛。"可是,上文已经分析到了,宋代的杀婴现象持续时间很长,影响范围很广,足见这一办法效果不佳。
其三,宋代政府还设立举子仓和置举子田,用来资助贫困之家养子。比如,《宋会要辑稿》记载在宋代杀婴现象最严重的福建多地都设置有举子仓和置举子田,其中仓库中的二分息 米和不济僧寺租米,每年都会被收入举子仓,用来赈济贫困之家养子。可是,上文已经分析到了,宋代的杀婴现象持续时间很长,影响分为很广,足见这一办法效果不佳。只是,为何宋代的杀婴现象会如此严重呢?
第二,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的产生原因
1,宋代"生子不育"现象,是建立在多生生育基础上的
其一,宋代"生子不育"现象,是建立在多生多育生育基础上的。因为,宋代妇产科相较于前代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对于女性的产育、保健已经有了许多的解决措施。但是,因为古代的女性生产仍与宗教迷信挂钩,加上中国古代存续已久的多子多福观念,宋人对于女性堕胎和避孕去却十分忌讳,将其视为不详之事,人为堕胎会招来祸端的观念更是影响深远。比如,《医说》中记载:"京师有一妇人姓白…… 货下胎药为生。忽患城痛,日增其肿,名医治之皆不愈。其母曰:我夜夜梦数百小儿顺我脑袋......此皆我以毒药坏胎,获此果报。"可见,宋人的思想中对于妇女堕胎是极为反感的,还深信此举会带来恶果。足见,宋代认为人为堕胎会招来祸端的观念影响深远。
如此一来,宋代女性每逢有孕只好先生产再处理,导致多生多育和无节制的生育现象的爆发。因为,宋代农村很多女性的生育都在八九胎之多,这些女性年年怀孕,年年成产,但是,这么多的孩子农村家庭根本养不起,于是只好将孩子溺死或是抛弃。足见,宋代弃婴杀婴现象的诞生,是建立在多生多育的情况下的,而之后的"生子不育"现象则是对无节制生育的自我报复。
2,宋代"生子不育"现象,是由于农民的贫困
其二,宋代"生子不育"现象,是由于农民的贫困。中国的文明诞生于农业文明,之后的小农经济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基础的生产方式,到了宋代也不例外。可是,宋代繁荣的商品经济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在此基础上,宋代的人口也随着得到了巨大的爆发,突破人口的一亿大关,比汉唐时期的人口增多一倍不止。同时,迅速增长的人口对于社会的生产也有了推动作用,最明显的就是宋代的耕地开垦量达到了巅峰。比如,《宋史》记载:"江南东西无旷土,两浙路无寸土不耕。""所居之地,家户联密有欲耕而无尺寸土地。"都说明了当时的耕地开垦量达到了巅峰,已经无可耕之地。所以,在宋代人口迅速增长的同时,耕地面积虽然也在增长,但是逐渐出现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的日益加深导致了农民生活穷苦。
于是,在人多地少的基础上,加上宋代多生多育的生育观,直接导致了"生子不举"现象。在宋代农村地区,农民因为没有可耕地,其户口多为没有田产的客户和下户,这样的农户连佃农和佣工都不算,属于农村经济中的最底层。他们的生活困苦:"并无寸土尺椽,饥寒转徙,朝不谋夕峋。"比如,宋朝"生子不育"现象严重的几个地区都有大量的客户和下户,其中,元丰初年时岳州客户占总户数的48%,鄂州客户占总户数的58%,南宋初年时汀州客户占总户数的31.87 %。大量客户和下户的存在,意味着大量农民的经济条件拮据,农民即便有田产,辛勤劳作遇到丰年尚且不足养活如此多的人口,何况宋朝的人口的剧增,导致可耕地不足他们没有田产,根本养活不了如此多的人口。所以,才会加剧"生子不育"现象,出现"细民弃婴儿于野数百"的凄惨情况,这是宋代的农民在穷困无法自足的情况下,迫不得已采用的减少人口的方式,足见穷困的经济条件才是生子不育现象的一大原因。
3,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宋代身丁钱的征收有关
其三,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宋代身丁钱的征收有关。身丁钱是五代时期就存在的一种的税收制度,到了宋代规定为:男子二十成丁,六十为老,人户每岁按丁数纳钱米和绢,总称身丁钱。其中,宋代时期的福州每丁要缴纳钱一百,苏州每丁缴纳钱二百,睦州每丁缴纳钱六百九十五。可是,上文已经提到,宋代的农户多为客户和下户,他们没有田产或者田产有限,养活家庭尚且不够,身丁钱更是让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甚至,出现贫苦农民采取隐瞒丁口的办法来逃避身丁钱的征收:"因税丁之重,男子长不裹头者。"其中,裹头意味着男子成年,年长而不敢裹头就是为了隐瞒成丁人口,逃避身丁钱。
可是,宋代政府却采用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来规避逃丁现象。比如,《宋史》记载:"县 吏恐丁数亏损折,时复搜括相验,纠令输纳,谓之倪丁。"说宋代的官吏为了明确人数经常实地调查,称为"貌丁"。于是,宋代的贫苦百姓,只好在孩子年幼时就将其溺死或者遗弃,来避免身丁钱的缴纳。比如,《宋史》记载:"盖昔者丁钱未朔,民苦 重赋,故生子有不举者鸣。"足见,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宋代身丁钱的征收有关。
4,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政府救济措施不力,地方官吏从中贪污舞弊有关
其四,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政府救济措施不力,地方官吏从中贪污舞弊有关。上文已经见到提及,宋代政府曾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杀婴或者帮助百姓抚养婴孩,但是其效果不佳,这与宋代政府救济措施不力,地方一官吏从中贪污舞弊有关。因为,宋代虽然实行了用常米仓来救济妊娠女性的政策,但是很多"生子不举"现象严重的州府,其常米仓却常年拖欠救济粮,因为粮仓的救济粮在灾荒之年频发的宋代救济灾民尚且不够,如何能够用来救济妊娠之人?
再加上,地方官吏从中贪污舞弊,常米仓救济妊娠家庭更是形同虚设。比如,《宋史》记载:"社仓之米不贷于贫民下户,而土人仓官乃得专之,以为谋利丰殖之具。所贷者非其亲戚即其家佃户,与附近形势豪民之家。冬则不尽输,其可得而敛者,又为仓官私有。"可见在政府官员的贪污下,宋代政府的救济措施形同虚设,如此一来,百姓的生活得不到救助,只好"生子不育",将自己的孩子溺死或者遗弃,足见,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政府救济措施不力,地方官吏从中贪污舞弊息息相关。
5,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传统的影响,地方的民俗,财产继承关系的制约有关
其五,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传统的影响,地方的民俗,财产继承关系的制约有关。因为,宋代家庭财产的继承,按政府规定是诸子均分。如此一来,父兄惧怕继生子弟分割家 产 往往溺杀幼婴。比如,《宋会要辑稿》记载:"家产计其所有, 父母生存,男女共议,私 相分割为主, 与父母均之。既分割之后,继生嗣续,不及襁褓,一切杀溺。"就很明确的记载了当时以为财产分割问题而溺死婴孩的现象。
同时,这一现象并不只盛行于贫困之家,而且也蔓延于衣冠富户和封建士人之间。比如,《新安志》记载:"民嗜储积,至不欲多男,恐子益多而货分始少。父母容有不忍者,兄弟惧其分己货,辄从旁取杀之。"其中说到了"嗜储积",这个词语的意思是百姓喜欢钱财,自然是富足之家,可是富足之家因为担心财产分割也有溺婴现象的发生。足见,映射出越是富足的家庭,兄弟越多,家产分割越分散,才会有兄长溺死弟弟的现象,证明了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的发生与财产继承关系紧密。
6,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宋代内外交困有关
第六,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宋代内外交困。宋代自成立以来,与周围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就一直存在着大大小小的摩擦,连年的兵祸使得户籍散亡,隐田漏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此就连累了在籍的穷苦百姓,他们所担负的赋税更加的严重。同时,宋代与少数民族政权的交锋,使得宋代的国土逐渐减少,土地的减少导致农民的可耕地更加的缩小,不断地征战对于兵源的需求也愈发增加。如此一来,发展人口、提高生产力、增加税收以及解 决兵源问题,都是宋代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可是在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下,人口锐减、经济受损、生产力减小,这些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足见,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与宋代内外交困有关。
第三,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的影响
1,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使得宋朝的男女两性比例严重失调
第一,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使得宋朝的男女两性比例严重失调。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下,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比如,《东坡志林》中记载:"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寡夫。"说因为生子不育现象,使得女性缺失,社会长存在大量的,寡夫,也就是娶不到媳妇的男性。比如,《岳州府志》载:"民俗溺女,下户多垂老无妻。"是当时的溺婴中以女婴为多数,导致很多穷苦的百姓都娶不到媳妇。
而男女两性比例严重失调,男子无妇可娶,导致妇女拐卖情况频发。因为,时人为了"传宗接代"只好买于它地,或奸淫劫掠妇女,比如,《宋史》记载:"奸诈之徒诱略泉福等 州,无知男女前去货卖,遂致父子生离,夫妇中绝。""建邵之间,男多女少,奸淫劫掠之事,无日无之。"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拐卖妇女为生的职业——生口牙,那些被拐编的妇女,或被卖与良人家为妻,或被卖与求食人被迫为娟。足见,生子不养现象对宋代社会造成了多恶劣的影响。
2,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给妇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不利影响
第二,宋代"生子不育"现象,给妇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不利影响。"虎毒不食子"的概念流传千年,女性的爱子之心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为了生计被迫将自己的亲生孩子溺死或者抛弃,会使得原本就因为怀孕生产身体心理都发生巨大改变的女性,更加痛苦。比如,宋代苏东坡、范成大等大臣都在自己的奏疏中证明了宋人对此事的认可:"人生之情,莫亲于父母儿女之爱,至山野小民莫不如是。""有无子息人欲乞其子者,亦不肯,以此知其母子之爱天性故在。"同时,多次怀孕也会伤及女性的身体健康。可见,生子不育现象对于女性的身心都有巨大的影响。
3,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使宋代农村地区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
宋代"生子不育"现象,使宋代农村地区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上文已经提到,生子不育的家庭中,虽然富足之家也有,但是穷困的客户和下户占大多数。而他们是宋代农村经济的主要劳动力,可是这一部分的财产积累缓慢,再加上身丁钱的增收,导致溺婴弃婴现象严重,生子不育现象作为最残酷的控制人口增长的方式,使得农村新生劳动力的增长受到极大的影响,这对宋代农村的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都有巨大影响。
总结
综上所述,"生子不育"现象,最初多诞生于战乱或自然灾害频发时期,还带有迷信色彩,到了宋代的弃婴杀婴成为社会风俗,是宋代的"生子不育"现象。而这一现象的背后,与宋代迷信思想下的多生多育现象有关,与农民的贫困生活有关,与宋代身丁钱的征收有关,与官吏贪污有关,也有财产的继承有关,最后与宋代内外交困有关。还对宋代社会造成了很多的影响,其一,是使得宋朝的男女两性比例严重失调;其二,是给妇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不利影响;其三,是使宋代农村地区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可见,宋代"弃婴杀婴"背后的残酷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