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是不是特别怕日(未成年女孩被18岁男生奸杀)
前言
2021年,湖南平江县,在万家欢庆新年的快乐之时,一个父亲接到了警方一通电话,这个电话彻底击垮了这个男人。
警方在电话里称:你女儿被找到了,但是很不幸已经遇害了,遗体就在你们村附近的一个水库发现。
吴晓娟的父亲不敢相信,几天前还活蹦乱跳,在自己面前撒娇的17岁女儿,现在怎么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悲痛欲绝的父亲,在得知自己女儿遗言之时彻底崩溃,一向乖巧的女儿说,下面真的很痛,别再碰我了好吗?杀害她的凶手到底是谁,最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江边惊现未成年少女尸体
此事还要从2021年2月23日早晨说起,湖南平江县的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是一个村民,他声称自己早起遛弯途中,途经村子附近一个水库,发现了一具小女孩的尸体,吓得赶紧报警。
警方听到报案人说是小女孩,又联想到自己最近办理的一起17岁小女孩失踪案,内心直呼不好,暗暗猜想这不会是同一个小女孩吧。
之后警方赶紧带上失踪女孩的照片就赶往事发地,警方发现在受害人的身上裹着一个大大的床单,还用芦苇盖上。
要不是最近刮风将芦苇刮开,这尸体在这藏着比较隐秘,说不定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被发现,毕竟不仔细走到旁边查看,谁能想到这竟然是一具女尸呢?
警方将尸体从芦苇荡中抬出来,尸体的惨象让各位不忍直视,小小的身体蜷缩在一起,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擦伤,就连脸上也有被殴打的淤青。
警方猜测,少女生前肯定是被虐待致死,也有人猜想小女孩生前曾遭到性侵,但这个还要具体看检查结果,才能确定有没有被性侵以及死因。
确定身份,死者父母伤痛欲绝
为了确认死者的身份,警方首先拿出一些附近上报的失踪人群照片进行比对,其中有一个叫吴晓娟的17岁少女,看面相和身高和死者基本相符。
抱着悲痛的心情,警方还是将这一不好的消息通知了吴晓娟的父母,让他们来认领尸体并且了解一些孩子失踪被害的情况,吴晓娟父母来后,一眼就确认躺在地上的的确是自己的孩子,哭的泣不成声。
随后为了帮助警方抓到杀害女儿的凶手,吴晓娟父母积极配合调查,和警方沟通了一些自己掌握的信息。
吴的父母表示,自己的女儿吴晓娟今年17岁,她是家中最大的孩子,因为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挣钱,所以他一直很懂事,每次放假都会回老家照顾家中老人。
只有春节期间,一家人才会整整齐齐聚在一起,但是自己的女儿吴晓娟却在2021年2月16日,也就是大年初六的时候突然和家里失去联系了。
看女儿一个未成年小女孩在外不回家,作为父母的二人一直很担心,不但发动人脉去寻找,还报警报了失踪,联合警方一起行动。
最终在警方的帮助下,警方在监控中看到了吴晓娟的身影,是坐着一个摩托车离开,摩托车上的人,吴的父母说自己还认识,这不就是女儿的同学李强吗?
锁定嫌疑人,追查真凶
经过尸检,警方确认死者吴晓娟在生前受到过侵犯,下体有轻微撕裂伤,最后的死因是因为被掐窒息而死。
随即警方就对吴晓娟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人-李强进行了抓捕,李强似乎是自己做了亏心事,因此并不在家中,而是逃到了外地。
李强听自己父母说,警方找自己已经找到了家中,心中害怕不已,担心连累父母,随即选择了向警方自首,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同年2月25日,警方将凶手李强依法逮捕归案,他承认自己奸杀了自己的同学吴晓娟,并且将其抛尸,那么这个18岁的少年,为何要恶毒至此,将一个17岁少女如此残忍杀害呢?
交代残忍的作案过程
根据李强的口供,警方知道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原来一切罪恶的开始,都来源于吴晓娟的一条朋友圈。
在团年夜当晚,回老家团圆的小丽,因为高兴一家人团聚,就发了一条“年年皆胜意,岁岁常欢愉”的朋友圈。
正是这条朋友圈被李强看到,就盯上了她,因为小丽生的十分漂亮,17岁身体也基本上发育,李强一直默默喜欢着她却不敢明说。
最终李强以老同学的身份,开始和小丽套近乎寒暄,两人相约有时间一起出来玩,因为是同学,所以小丽没有怀疑很干脆的答应了。
在出发的当天,2月16日时,因为小丽出门时家人不在家,所以她直接就出去和李强见面,李强表示两人刚见面的时候聊得还是比较开心的。
不知不觉两人就来到了一个水库旁,眼看着四下无人,李强就对吴晓娟动起了歪心思,为了得到她,李强不顾她的反抗,直接在水库边准备将她强奸。
但是吴晓娟性子刚烈,不愿意就这样被欺负,于是一直反抗个不停,眼看着对方不配合,李强怒不可遏,指责他装什么清高,不就是陪自己玩玩吗?
为了成功得手,李强还疯狂殴打了吴晓娟,在殴打过程中,吴晓娟不断求饶,表示:我下面真的很痛,李强你不要再碰我了好吗?
但是此时的李强什么都听不进去,强行将其侵犯后,为了怕吴晓娟将事情说出去,竟然直接选择了杀人灭口,将其活活掐死。
为了引人耳目,事后李强回家拿了一床旧床单将吴晓娟包裹了起来,随后又用了许多芦苇遮盖起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边的情况。
为了逃避责任,他瞒着父母跑到了外地,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他还是将被法律绳之以法,最终接受法律的制裁。
难逃法律制裁
在本案中,李强已经年满18周岁,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依法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他不仅是犯了强奸案,更是犯了杀人罪,理当接受严厉的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根据行为的严重性,理应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的话,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本案中,李强连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该数罪并罚,接受法律的严惩。
后记
劝诫所有的女孩,一定要注意自己安全,不要随便和不熟的人一起外出,外出的话尽量去人多的场所,不要去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
做事情要考虑后果,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欢,而践踏法律的红线,最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