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定节假日安排(这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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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又上热搜!
还引发了数亿人围观↓↓↓
昨晚,民小生看到深圳痛经假
一度冲到热搜榜单第一,
很多网友表示:期待落实!
△民小生制图
你觉得痛经假应该推广吗?
深圳市人社局答复
痛经经确诊后可给予1至2天的休假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复函中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消息一出,网友们不淡定了,期待落实!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
痛经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民小生就曾深受其扰,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会感到身体无力、小腹胀痛、困倦疲乏,要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2012年4月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提到,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10余省份已明确实施
△民小生制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辽宁 早在2020年,辽宁痛经假就曾在微博上引起过网友热议。 当年,《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正式对外发布,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
1987年颁布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中就规定,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公假一天。
1990年起“月经假”已写入《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规定:“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山东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于2019年3月1日施行。该办法对经期女职工给予保护,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适当安排其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江苏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对经期女职工,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2天。
陕西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