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06年南充两大黑社会团伙为争黑车市场闹市火并疯狂杀人震惊川北)

2006年6月28日晚9时许,川北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彩龙巷(俗称滚龙巷)一带,上演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腥惨剧,两大团伙各自纠集数十人,手持钢管、砍刀、火药枪等各式武器,展开激烈拼杀,致使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2007年5月,顺庆区检察院将多名涉案嫌犯分别起诉到区法院及南充市中院。本报记者通过深入追踪采访,从而揭开了本案背后两大黑社会团伙由争夺黑车市场到刀兵相见的重重内幕。


“总老大”垄断客运站地下市场


顺庆区新建镇南门坝村7组的王建军,生于1970年10月,初中毕业后曾去深圳务工,后来又在市内经营托运公司。2004年,他瞅准了一条发财门道:开辟市区到南部、仪陇等路线的地下“组合的”市场,因为乘坐的士舒适又快捷,而几个人组合起来打的票价比中巴车又贵不了多少,因而市场前景广阔,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于是,从2004年3月起,王建军开始依傍城北汽车站这块“风水宝地”,网罗了几辆没有正规运营手续的黑车,联手经营“组合的”生意。

为防他人染指这个油水多多的市场,王建军与手下“兄弟”组建了50多人的团伙,用武力保护黑车生意的正常运转。王建军手下有谢国兵、杨八郎、李五娃、唐林、唐强、何勇、杨光明等得力干将,他们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除了组织客源、调度车辆、向加盟的黑车收取保护费之外,这个团伙的主要任务就是“带小弟”,即招兵买马,扩充队伍,壮大势力。唐强、何勇、杨八郎、李五娃、张伟等都带有数人到十数人不等的“小弟”,他们都被称作“带队的”,地位仅次于“总老大”王建军。而他们手下的“小弟”各自还带有“小弟”,这样,整个团伙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级别分明、爪牙齐全的有机整体。

下层“小弟”为了受到“老大”的器重,一有机会便千方百计挣表现,除了打起架来逞凶斗狠之外,不少成员还从事敲诈勒索、盗窃等不法勾当,将违法犯罪所得层层向上“进贡”。团伙成员基本上配备了武器,诨名“力娃子”的唐强专门去深圳购买了 30多把各式砍刀,张伟自制了8支火药枪。这些刀枪平时集中保管,一旦有了“战斗任务”,便分发给“小弟"使用。

由于有武装力量保驾护航,过了几年都没有人觊觎王建军等人控制的城北地下非法“组合车”市场,到2006年初,共有12辆车“加盟”(其中少数车有运营手续),每辆车每月有七八千元的利润。除了有特殊关系的3辆车不交保护费之外,其余各车每月必须上交500元保护费,作为团伙活动经费。如哪辆车车主拖欠保护费,便会马上遭到开除,倘若要继续强行到城北车站一带跑“组合的”,“力娃子”唐强和“狗龅牙”杨光明就会带人来砸车打人,或者向交管所个别人告密,让其扣车罚款。这12辆车中,“总老大”王建军的川R12128最具“特权”,不仅不交保护费,同时也可随意载客发车,不受轮班排队规矩的约束。

王建军依仗武力以及同交管所个别人员的勾结,垄断了城北黑车市场,一向相安无事。但2006年夏季,南充另—个团伙头目杨龙也要来分割城北地下“组合的”市场这块诱人的蛋糕,于是双方摩擦不断,直至爆发了大规模的武装冲突。

杨龙生于1970年11月,住顺庆区彩龙巷饮食公司宿舍,高中文化。除了经营的士外,还在嘉陵等地承包了几处工程。他手下也有五六十号人马,与王建军旗鼓相当。他比王建军小1个多月,两人几年前有过一段交情,经常在一起吃喝,后来各自组建了队伍后,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二人最终反目成仇兵戎相见,是因争夺黑车市场引发的事端,其中一个关键人物外号叫“狗脑壳”。


自由舰是双方冲突的导火线


“狗脑壳”本名周小兵,生于1975年3月,住顺庆区红花街,初中文化,从2005年开始在市区开出租车。起初他在街上正规经营,但生意不好。见城北汽车站“组合的”市场生意火爆,便给王建军手下负责城北“组合的”秩序的“狗龅牙”杨光明打电话,说他想加入。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周小兵通过杨光明引见,在顺庆区稻香路“三鸭”火锅店拜见了王建军手下几名“老大”及“带队的”,向每人敬了一杯酒,并交了200元“入场费”,于是“力娃子”唐强宣布:“从明天起‘狗脑壳’开始到城北车站跑车。”

起先,周小兵每月还按时向唐强和杨光明交纳保护费,服从唐林的调度,按顺序排队发车。但到了2006年以后,他仗着与“力娃子”唐强、“狗龅牙”杨光明关系好,便不大听从维持城北组合车市场秩序的“总调度”唐林的指挥了。于是唐林多次召集出租车主开会,并请来跑成都线路的“老大”“谢夫人”助威,开周小兵的“斗争会”,交管所也扣了两次他的车,并罚了款。但周小兵依然不大听话。按他们内部规矩,只有唐林的车可以载客到仪陇,其他车只能跑南部,但2006年3月的一天,周小兵私自装了一车到仪陇的乘客,并“转卖”给了仪陇的出租车,唐林知道后,当即宣布开除周小兵,不准他再在城北汽车站跑“组合的”。

2006年4月,周小兵之妻开车在潆溪出车祸身亡,车也报废。4月底,杨龙手下一个“带队的”何金海,找到周小兵说,他老表买了一辆自由舰,想请周小兵帮忙到城北车站跑“组合的”。周请王建军吃了几次饭,假称那辆自由舰是他买的,要求重新到城北车站跑车。王最终答应了。但跑了没多久,唐强怀疑周妻生前曾向公安机关举报过唐强等人收“保护费”一事,因此又将自由舰开除了。

自由舰被开除之后,仍偷偷在市内跑“组合的”,既不交“保护费”,也不受唐林等人的调度。

2006年5月底的一天,自由舰司机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说要去南部,司机开车去接,老远认出是王建军手下一个“带队的”何勇的几个“小弟”,情知是设的局,吓得当即开车跑了。

事后,何金海和周小兵将杨龙、林帮勇等人请到“一米阳光”茶坊,以打入城北黑车市场利润巨大为诱饵,提出使用武力“修理”王建军一伙,争夺市场份额。杨龙起初主张找王建军谈一谈,双方和平共处,各做各的生意。何、周二人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王建军绝不会答应。他们讲,不久前有一个叫姚勇的小伙子想到城北车站跑“组合车”,唐林、唐强等人不同意,结果双方闹僵了,各自邀约了二三十人,抡着刀在城北车站对峙了很久,最终经人调解才没有打起来,但姚勇等人还是未能进入黑车市场。最终杨龙等人决定,先组织几辆车跑起来,与王建军分庭抗礼。

第二天,周小兵联系到了王二娃和李平的各一辆车,加上何金海老表的自由舰,在城北汽车站另立山头,跑起了组合车。

杨龙每天派遣十多个“小弟”在车站附近巡逻保护,以防王建军的人捣乱。过了几天,杨龙又将他那辆川R44857交给周小兵管理 ,也跑起了“组合的”。

由于这些车到仪陇、南部都是跑单边,回来基本上是空车,利润不大,于是在2006年6月17日,杨龙带领周小兵、何金海和一个外号叫“滚龙”的小伙子,驾车专程来到南部县城及仪陇县的新政和金城镇(系新旧县城),与三地出租车主洽谈对开“组合的”,互相帮助拉客的事宜。经南部胡二娃打招呼,杨龙与南部几辆出租车的车主达成了对开协议,但仪陇的车主坚持与王建军合作,没有买杨龙的账。


杨龙插足引发黑车市场龙虎斗


2006年6月22日中午,杨龙手下一个叫“六指拇”的“小弟”,驾着杨龙的车在城北汽车站外围一带揽客。杨建军手下的“总调度”唐林看见后,便给杨龙打电话抗议,双方各派了几名“大头目”,于当天下午2时许在顺庆区“一米阳光”茶坊谈判,最终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涉侵犯。

但当天晚上8时许,周小兵和一个叫张洪的朋友在大北街一家烧菜馆吃了饭后,正站在街边闲聊时,周小兵的后脑勺突然被人打了一拳,他扭头一看,七八个小伙子向他扑来,纷纷喝道:“跪下!跪下!”周小兵急忙向市中心医院方向飞跑,4个小伙子紧紧追赶,其中一人朝他右臀部戳了一刀,顿时鲜血飞溅,周小兵倒在了地上,4人围住他一顿痛殴后, 往丁字街方向跑了。

事后, 周小兵通过多方了解,打听到是王建军手下的谢国兵(“谢夫人”)、唐强(“力娃子”)、何勇、小孟等人干的,对方怀疑他向公安机关告密,举报了他们收取保护费之事。

周小兵被打伤的当天晚上,杨龙与何金海、“滚龙"等人在北湖公园后门鑫玉苑茶坊商量应对策略,决定还以颜色。第二天,他们便安排“小弟”到城北汽车站骚扰王建军团伙控制的黑车。双方不断制造摩擦,矛盾越来越大。

2006年6月28日早晨7时许,杨龙手下的“小弟”砸了王建军团伙的川R46304和川R11277两辆车,将挡风玻璃全部砸碎了。

当天傍晚, 王建军与唐强、杨光明、何勇、李五娃、张伟等人,在李五娃的青岛扎啤城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向杨龙集团报仇一事,最后决定挟持杨龙,挫挫他的威风,使其今后有所“收敛”。

6月28日晚上8时许,杨龙正在顺庆区彩龙巷家中休息,这时,他家座机响了,杨龙的女友邓燕接电话问对方是谁,打电话的男子说:“我是他爸!”杨龙听邓燕说后感到奇怪,便按来电显示的号码用手机打了过去,对方说:“你要砸我的车,我就要找你麻烦! ”两人在电话中吵起来,那人冲杨龙吼道:“有本事的出来,我在滚龙巷口等你!”

原来这个电话是王建军团伙中一个叫袁剑的人打的,想用激将法把杨龙诓骗出去,然后出其不意挟持他。但没料到身为团伙头目的杨龙,也不是冒险蛮干的主儿,他想起几天前有人手持火药枪,到小区小卖部让老板给他带话:不要管“狗脑壳”(周小兵)的事,否则叫他爹妈来给他收尸。杨龙心想这肯定都是王建军一伙干的,于是他连忙给何金海、“滚龙”等人打电话,说有人要找他的麻烦,叫他们赶快带领弟兄们到彩龙巷来保护他。

刚布置停当, 杨龙又接到袁剑打来的电话:“我在滚龙巷靠丝绸路的巷口,你出来嘛!”

杨龙想到有众多“小弟”护驾,便浑然不怕,他不顾父母和女友邓燕的苦苦劝阻,独自出门而去。这时,“滚龙”领着十多个手持砍刀的小伙子,橐橐橐地跑了过来。

巷子里的行人见了这“兵荒马乱”的情景,纷纷躲避,一些店铺开始悄悄打烊关门。杨龙让“滚龙”和“弟兄”们先埋伏在他宿舍所在的彩龙巷75号小区院内,他单枪匹马去拜会来人。“滚龙”不敢违拗,便将“兵力”部署在院子里待命。

小区居民见这些人手里操着明晃晃的“家伙”,有的身穿奇装异服,有的蓄着各色各式怪异的头发,站在院子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都吓得呆在屋里不敢出来。

杨龙来到彩龙巷口,见“大罗罗”、林帮勇、小军、“水蛇”等手下“带队的”陆续领来了数十名持刀舞棒杀气腾腾的“小弟”,几条路上的行人都远远地驻足观看,杨龙感到好不威风,便让其他人到巷子里待命,他带着“大罗罗”出了巷口,左顾右盼,看究竟是谁敢来捋虎须。


两大团伙数十人血腥厮杀


这时,从丝绸大厦方向开过来一辆的士,在杨龙和“大罗罗”面前戛然而止,随后车上跳下3个青年,挥舞着寒光闪闪的砍刀,捉住杨龙的双手,喝令他上车。杨龙拼命挣扎,3人未能将身材肥胖的他劫持上车。“大罗罗”转身飞跑进巷子里报信去了。此时,王建军手持一把六七十厘米长的猎刀,慢腾腾地下了车,将刀对准杨龙的胸膛说:“跟我走一趟,不然一刀捅死你!”杨龙说:“不要这样,有话坐下来好好说。”他仍然拒不上车。

王建军便示意3人,团团挟持着杨龙,向广电大厦方向走去。

这时约莫是晚上9时许,附近几条街巷因突然动起“刀兵”,一改往日的热闹景象,一下子变得冷清阴森,杀气弥漫。就在王建军等人胁持杨龙之际,王手下的三十多个“小弟”已从四面八方陆续乘坐出租车赶到了丝绸大厦下面,为防伤着“自己人”,这些人全部赤裸着上身,少数人手中持着砍刀和火药枪、钢管,大部分赤手空拳。他们本来是为“总老大”王建军捉拿死对头杨龙的“斩首行动”捧场助威的,本没准备打架,因为王建军一伙并未料到杨龙能在短时间内召集到许多“弟兄”。

但殊不知就在这伙人耀武扬威招摇过市的当儿,杨龙手下带队的“滚龙”等人得知“总老大”被劫持,急忙带领埋伏在饮食公司宿舍大院内的四五十个“小弟”,抡刀拖棒,从彩龙巷里冲出来,一路狂呼:“冲啊!杀啊!”向劫持杨龙的王建军等人冲了过来。惊天动地的呐喊声伴随着杂沓的脚步声,在街巷内回荡,吓得周遭居民心惊胆寒,不少人从虚掩着的门窗内向外偷偷观看。

恰在此时,王建军手下的三十多人刚刚在丝绸大厦下面空地上集结,见对方人马杀奔过来,慌忙冲上前仓促应战,甫一交锋 ,便溃不成军,四散奔逃。王建军见自己人马吃了亏,急忙指挥几个同伙,将杨龙劫持上一辆的士 ,疾驶而去。

王建军的残兵败将被杨龙手下的大队人马步步追杀,四处溃逃,但其中的张洪文、彭都、彭海全、邵阳等人为了在自己的“老大”面前挣表现,竟毫不畏惧杀入对方阵营,接连伤了好几个人,但终因寡不敌众,落荒而逃。彭都在坐出租车逃跑时,不慎触发了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将自己的下身打伤。

王建军团伙中一个绰号叫“坐山雕”的男子光着上身奔逃时,被杨龙手下的“咪木匠”任思敏手持一根钢管紧追不放,三十多岁的“咪木匠”矮矮胖胖的,但疾步如飞,当追到丝绸路一品轩火锅店外面时,“咪木匠”手起一棒,重重打在“坐山雕”头上,“坐山雕”大叫一声,当即栽倒在地,浑身抽搐不止。“咪木匠”仍不罢手,大吼一声:“砍死他!”顿时十多人抡着砍刀围拢上来,照倒在地上的“坐山雕”嘣嘣嘣地一阵乱砍。“坐山雕”被砍得体无完肤,左小腿被砍得只剩下一层皮,这伙人才扬长而去。

再说王建军等人将杨龙挟持到西河路小学对面一间茶坊里,王建军正想以胜利者的姿态教训杨龙几句时,忽然手下一名“带队的”打来电话说,有好几个“兄弟”被砍伤了,其中“坐山雕”伤势最重,可能活不成了。王建军顿时呆若木鸡,沮丧地对杨龙说:“出了人命,我们两个都跑不脱,只有到外面去躲一阵了。”杨龙说:“你要多给那个受伤的兄弟拿点钱,争取把他救活。”面对两败俱伤的结局,两大“叱咤风云”的“掌门人”再没了斗志,在茶坊内呆坐了几分钟后,便匆匆作别而去。

“6-28”惨案发生后,当地居民纷纷向公安机关反映两大团伙的相互残杀,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了群众生活,呼吁警方严惩犯罪分子。警方没有辜负人民群众的希望,投入精干警力,展开艰苦侦缉,将绝大部分涉案嫌犯抓获归案。

杨龙在彩龙巷家中呆了3天,得到“坐山雕”已死的确切消息后,便先后在其叔父和弟弟家躲藏了几天,后来又到一个朋友何某家租房藏匿,由其女友邓燕隔三岔五前来照顾。8月8日,顺庆区公安分局的民警顺线追踪,将其抓获。涉嫌窝藏罪的邓燕也一并落网。

9月16日,顺庆区公安分局侦查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城北汽车站将犯罪嫌疑人谢国兵(“谢夫人”)、杨光明(“狗龅牙”)、唐林抓获。

10月12日,办案民警在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及重庆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在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一出租房内将团伙头目王建军抓获归案。


利剑出鞘多名涉案人员受到惩处


2009年7月2日,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龙黑社会犯罪团伙及相关涉案人员共31人进行公开宣判。“黑老大”杨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任思敏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杨龙手下重要成员何金海因犯有与杨龙相同的4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8人中,除了7名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及初次犯罪被判缓刑外,另外21人分别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杀人、窝藏等7种罪名获得了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四川高院。2010年1月19日,四川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杨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争夺非法利益组织人员持械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人罪;指使组织成员随意砸损他人车辆、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背景,以入股为名,向他人索要高额收益,构成敲诈勒索罪,应数罪并罚。杨龙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当按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

任思敏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杨龙、任思敏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对杨龙量刑适当;鉴于任思敏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共同犯罪中地位和杨龙比较相对较低,且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凶手,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应改判:任思敏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4月27日,杨龙被南充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王建军犯罪团伙被另案处理,王建军等21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文内个别未成年人系化名)

声明:好星座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风雪夜归人H249所有,原文出处。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haoxingzuo.com/w/32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