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2009年广东男子因女友被害)


2015年10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桩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而审理的结果,竟然是被告人陈灼昊无罪释放。

从嫌疑人到无罪释放,这其中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

在2009年冬天,广州一名女大学生张璐璐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张璐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她的尸体侧卧在床上,口鼻被不明物体堵住,表现出明显的窒息迹象。

经初步法医检验,张璐璐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说,有人用手或者其他工具捂住了她的口鼻,使得她无法呼吸,最终导致脑部缺氧而亡。

张璐璐的父亲在得知噩耗后,立刻从老家赶往广州。作为亲历者,张璐璐的父亲痛心地叙述,自己的女儿在广州读大学,平日里勤奋学习,很少惹是生非,所以当听说女儿离奇死亡消息时,他简直不敢相信。

究竟是谁会对一个青春洋溢的女大学生下此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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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访问现场目击者以及对死者生前周遭环境的调查,怀疑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很可能就是死者的男友——陈灼昊。

警方上的线索多指向男友陈灼昊。首先,陈灼昊送张璐璐回家后离开,且他拥有出租屋钥匙,这使他成为最后一个见到张璐璐活着的人。其次,在现场搜查中,警方发现了张璐璐生前常用的随身物品被带走,这些物品莫名其妙出现在陈灼昊家中,这无疑增加了他的嫌疑。

除此之外,法医检验报告显示,张璐璐体内检测出一定量的安眠药成分。

据悉,陈灼昊曾与朋友一同去医院,带回安眠药。张璐璐的父亲认为,陈灼昊故意在张璐璐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她服用安眠药,致使她失去反抗能力,方便实施谋杀。

面对这些证据,陈灼昊依旧坚称自己清白。他说,自己与张璐璐感情很好,没有动机和理由杀害她。

然而,张璐璐的父亲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他表示,其实他们早已分手,案发时并非恋人的关系。并猜测陈灼昊的真正动机是嫉妒——因为张璐璐分手后很快交了新男友。

最终,在警方的连番催问下,陈灼昊承认了杀人立案。

他描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一时冲动,他捂住张璐璐的口鼻以阻止她大声呼叫,结果力气用得太大,竟将她活活捂死……

然而,就在法院将判决书定稿,准备执行死刑之际,陈灼昊突然翻供,声称自己的前述供词都是受刑讯逼供,他根本没有杀人。

陈灼昊辩称,当初警方审讯时通过威胁利诱,强迫他承认不存在的杀人罪行。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陈灼昊的律师团提出了几点疑点:

首先,陈灼昊在看守所的体检报告显示,他的身体没有任何外伤,但是报告上的签名却不是陈灼昊本人的。陈灼昊声称,除首次体检外,其他体检报告都是警方伪造。

其次,警方提交的两份陈灼昊的认罪笔录,内容高度相似,连笔误都出奇的一致,这显然不是正常的语言风格,很可能是警方敷衍的结果。

再次,警方并未在认罪笔录中提到下药的具体过程,那么安眠药究竟是如何进入张璐璐体内的?这仍是一个未解之谜。而法医检验也显示,张璐璐体内安眠药含量过低,不足以致昏迷。

最后,张璐璐左右手指甲都未检出他人生物成分,这似乎说明她并未在濒死前与凶手有过较量。

综上,陈灼昊的律师团认为,目前警方证据难以百分百证明陈灼昊就是真凶,甚至相关证据存疑。法院经审理,也认为警方程序上存在疏漏,相关证据证明力不足,难以继续定罪。

事实证明,体检报告确实被动了手脚,法院曾对体检报告材料组织过鉴定,还对鉴定人员进行质证,最终确认体检报告中的名字,不是陈灼昊本人签的

同时,办案证据与程序上存在疑点与瑕疵,认定陈灼昊杀害女友的证据略不足,所以在法庭上,法官根据现有的证据情况与案件事实做出依法裁判。

最终,法院选择了“宽松”的定罪标准,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宣布陈灼昊无罪。

尽管如此,张璐璐父亲仍然难以释怀。他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就是陈灼昊。比如,陈灼昊随身携带张璐璐的随身物品难以合理解释,这无异于直接暴露自己的罪行。

而陈灼昊所提出的解释,诸如“手机让我帮忙报个平安”“挎包要我帮助洗洗”等,在张璐璐父亲看来都似乎牵强附会。

此外,陈灼昊翻供一事,也让张璐璐父亲觉得可疑。如果陈灼昊真的清白,为何一开始要认罪?这看上去就像是有人在试图掩盖真相。

然而,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努力还原真相的任务就只能交给时间了。

法律知识科普:

本案初期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因警方采集证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证据采集应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原则。

本案中警方采集证据不合法,如未出示搜查证进行搜查。后续案件中存在非法证据两份高度雷同的笔录等证据存疑,最终证据不足,法院依据“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判定陈灼昊无罪。

这起案件直接凸显了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的重要性,证据采集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如果在诉讼初期采集的证据存在疑点,会直接影响最后的裁判结果,导致真凶难以定罪或冤狱的发生。

故警方和法院在办案和审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谨慎采信证据,避免因为证据瑕疵导致冤案产生。

本案可以说是警方办案疏忽和采证不严导致的冤案典型案例。实际上该案真凶是否就是陈灼昊,至今仍未能完全确定,这也带来了案件无法彻底解决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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