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禁忌跟注意事项(购房谨记八大注意事项)
1、买房需要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去年3月,一位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柳州业主差点损失12万的购房款。因此,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售楼部公布的商品房预售牌照是否与所售单位相符;
2、注意样板间里的“猫腻”
一些开发商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房欲望,往往会在样板房上做文章,比如改变间隔,用玻璃或者一些薄而有光泽的金属材料进行装饰,遮掩阴暗的房间。或空间限制;在外面做样板间,扩大房间面积;使用与交接楼装修标准相同的品牌,但材料和档次更高,但实际交接装修材料质量较差。
3、得房率和房价有很大关系
得房率和房价之间的关系实际上非常密切。例如,A、B各花50万元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用率分别为80%和90%。看似面积相当的房子,而且A的实际房价比B高出695元/平方米。所以,要想得到真正的有效房价,就需要看房屋的使用率。
4、注意“绿地”等附属设施的真实“身份”和产权归属。
有些楼盘都有这样的怪现象:规划图上的绿地或高尔夫球场是后来建了楼房;为了寻找卖点绿地、公园,甚至出入小区的道路都是开发商暂时租来的。对于那些租的,一旦房屋出售,业主到公园必须支付费用。
5、口头承诺一定要有书面记录
一些开发商或销售人员为了讨好买家,鼓励买家买房,会在口头上尽可能地答应买家的要求,一些买家在听到卖家的口头承诺后,很容易相信就交了定金和首付款,但当开发商拒绝承认时,买家就没有证据为自己辩解。并且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非开发商本意,与开发商发生争执,开发商不承认也不承担责任。
6、注意房子有没有做假按揭或抵押
一些开发商为了补偿建筑商的工程款,将部分房屋抵押给建筑商,或者欠银行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之后建筑商将这些抵押的房屋卖给了消费者,当购房者向国土局和银行申请办理购房手续时,却发现这些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购房手续。
7、注意核对预售证单位与合同、其他单据所盖公章是否为同一单位
曾经就发生过建筑商把开发商给的顶账房放在售楼部与开发商的房子一起出售,买家看中了一套并交了定金,签合同时才发现合同是建筑自制的合同文本,只能打官司讨回定金。
8、注意合同及附件中修改过的地方要加盖公章
和开发商签合同、难免有写错的时候,写错了不能一改了之,要在涂改和涂改后的地方加盖公章,以证明是自己写错的。否则,引起纠纷就很难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