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的苹果(平安夜吃苹果了吗)
1 有人不想让你吃苹果,法院帮你讨回公道
平安夜要吃苹果
可是有人偏要砍苹果树
……
有期徒刑七年,作案工具果树锯也要充公
高某某,40岁,东北某村农民
自己家里没有栽植苹果树
见到其他村民在栽了很多苹果树,收入颇丰
于是羡慕嫉妒恨
经常,经常为此生气
有气必须出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
乘夜间无人看管果树的机会
他只身一人
携带果树锯
窜入本乡两个村的26户苹果园里
锯毁一年生至六年生的苹果树1573株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200余元
(可以买好多,好多……苹果)
高某某正在锯毁他人的苹果树时
被当场抓获,收缴果树锯一把
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某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出于泄愤的目的,多次锯毁村民在承包集体土地上栽植的果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集体生产罪,应予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六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高某某犯破坏集体生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作案工具果树锯一把予以没收。
2 用武力捍卫苹果的尊严……只能帮你到这了
马某某同学为让大西南的小伙伴吃到苹果
他收购苹果运往昆明销售
但……
途经武定县农业特产税查验征收站时
“等一下”
经查验,他欠缴2500公斤苹果的税款
农税干部责令补交
他不但不交,反而将农税干部打跑
开车逃离现场
当公安机关赶到时
他仍采取同样手段殴打公安人员
造成农税干部、公安干警
一人轻伤,二人甲级轻微伤,一人乙级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明知外运苹果应当完税,为了逃避纳税,在被查处时公然采取暴力手段打伤农税干部和公安干警,其行为构成了抗税罪,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马某某犯抗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二、马某某赔偿龙某某、廖某某、张某某三人(农税干部、公安干警)医疗费5595.78元,限期付清。
3 说好的苹果呢……“仅供参考”
故事主角:袁某
搭乘中国国航航班
乘务员为其发放了航食
其中包括某果昔果肉饮料
问题来了……
袁某发现果肉饮料外包装标示
有菠萝、橙子、桃子、苹果等水果图案
但仔细察看配料表
产品只含有菠萝、桔子等果肉成分和桃浆
并没有外包装标示的苹果、橙子等果肉成分
苹果,说好的苹果呢?
袁某认为: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袁某诉求:要求被告赔偿123.15元和精神损失费123.31元(十倍)。
争议焦点:对涉案食品存在标识不当、标识瑕疵等问题,主管部门应当是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相关法律调整,而不应由合同法调整,故对当事人提出的涉案食品中的种种标识不当,法院不予置评。当然,如果因食品标签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误导给其造成损失的,法院应当审理。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作为承运人的中国国航与作为旅客的袁某双方建立了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被告中国国航作为承运人,其主要义务是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本案原告袁某并非因被告提供的特定餐饮服务而选择被告作为承运人,而被告在飞机上发放给原告的航空食品也并非原告主动选择,故并不存在因食品标签对原告的行为造成误导给其造成损失,原告在食用了航空食品后也并未产生任何不良反应和损害后果,至于原告认为航空食品存在标识不当、标识瑕疵,并非本案旅客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所调整,故本院不予置评,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23.15元和精神损失费123.31元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