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9日黄历(风险区)

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将有何调整?继“落地检”“方舱医院”“次密接”等防疫词被优化之后,又将有哪些防疫举措成为历史?

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多项持续了1000多天的措施将取消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年的2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1000多天后,2022年12月26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据国家卫健委介绍,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而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除了命名的变化外,密切接触者的判定、高低风险区的划定等实施了1000多天的防疫举措也发生了变化。12月26日发布的方案明确,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此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方案明确,2023年1月8日起,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如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等。其中,“五个一”政策从2020年3月29日起实施,至2021年1月8日将共计持续1000多天。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

12月2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他指出,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也强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是可以松口气、或者歇歇脚的信号,更不是完全“一放了之”。他表示,其实不管是甲类、乙类甚至丙类传染病,在流行的时候都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传播措施。

据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工作目标确立为“保健康、防重症”,工作重心由防范全人群感染转移到保护重点人群、降低重症和死亡。调整以后防控措施的重点为“三重一大”,分别为加强重点人群保护、加强重点机构防控 、做好重点行业防控以及动态开展大型密闭场所防控和大型活动管理。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据采集、分析:罗韵

设计:何欣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民航局官网、外交部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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