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号码预测(现实之镜)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坚定这样一个信念,科幻作品中的那个“秘密是撒谎,分享是关怀,隐私是偷窃”的世界不会、也不应当出现。
从学习通到QQ:大家的担忧何在?
有心关注网络话题的朋友应当能够观察到,最近一段时间里“信息安全”忽然又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6月20日,话题#学习通数据库疑发生信息泄露#冲上热搜,引起了广泛议论;6月26日晚,又有许多在校或者已经毕业的大学生表示自己的QQ账号疑似被盗。
无论是学习通还是QQ,可以说都是与当下网络用户群体特别是大学生密切相关的平台。事涉个人关键的隐私信息,全网舆论关注是理所当然的。
学习通在舆论发酵当天便紧急做出了回应,称其不存储用户明文密码,采取单向加密存储,理论上用户密码不会泄露,“公司确认网上传言密码泄露是不实的”。学习通表示,收到用户数据疑似泄露的消息后已连续技术排查十余小时,暂未发现明确的用户信息泄露证据。
无独有偶,6月26日晚间开始,大量QQ用户称账号被盗,并且发布或是接收到多条涉及传播色情的图片链接。
6月27日上午消息,针对大批用户反馈QQ号码被盗一事,腾讯QQ官方微博发文回应并道歉,“系用户扫描过不法分子伪造的游戏登录二维码并授权登录,该登录行为被黑产团伙劫持并记录,随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发送不良图片广告。”
“你的信息究竟安全吗?”这句疑问,可以说充分反映出了我们网民对接二连三发生的相关事件的担忧。
事实上,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直呈现出频发的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而这其中引人注意的是,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银行、保险、房产、酒店、物业、物流等多个行业。
由此看来,我们的信息安全不但面临着外患,还存在着内忧——内忧往往是更加令人警惕的。也正如孔子所言:“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被“缴纳”的信息:互联网改变了什么?
信息安全愈加成为一个问题,其背景正是互联网技术已经越来越渗透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四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技术的进步、应用的推广,必然会带来更加复杂的使用场景。
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是由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其1996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中首次提出的重要概念。在他的论述中描绘了这样一个状态,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活动空间,在那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
2022年的今天,我们不妨以一个普通的网民的视角审视一下:数字化的浪潮已经席卷了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换言之,数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影响着社会的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尼葛洛庞帝当年的论断在当下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
不容否认的是,“数字化生存”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看看现在你眼里的手机或电脑吧——人们享受着智能设备带来的便利,并且从中获得到远胜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福祉。
不过,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凡事都有两面性。”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话来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样一种辩证法的思想所提醒我们的,就是我们也在面临“数字化生存”给我们带来的新的问题和挑战。
《中国青年报》在2016年做了一次调查,当时记者只花了700元,就买到了同事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记录、网吧上网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的个人信息。
“无所不能”的个人信息查询服务,带给我们的是更深层次的担忧和恐惧:在数字化生存的社会,俨然每个人都成了“透明人”。更可怕的是,凭个人的力量是根本查不出信息泄露在哪个环节,甚至不知道该向谁求助。
信息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平台在做什么?
我们真的找不出应该向谁求助吗?至少有一个角色是不能逃脱于责任之中的,那便是互联网平台。
在无所不能的网络空间中,平台所承担的角色便是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守门人”,它负有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这是因为平台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理应对运营过程中随之而来的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和承担相应责任。
香港大学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凌在他的文章《隐私的终结——大数据时代的个体生活危机》中,有着相当精彩的论述。
大数据兴起和发展的法律基础是契约自由,通过点击“同意”按钮或实际使用服务,用户的数据就可以被合法地搜集。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一脉相承,即通过各种方式将物理世界和个体打碎,搜集不同性质种类的碎片化数据,综合加以分析和创造,重新组合。
回想一下我们在注册网络账号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为向您提供服务,我们会收集您在注册账户时,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从第三方获取、共享或向其提供您的任何信息”……平台往往会给出诸多类似的“隐私政策”,而新用户只有在勾选同意后才能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进一步说,互联网时代的我们如果想要顺利地在虚拟世界中漫游,不仅要在注册环节提供个人信息,而且还要授权相关APP访问各种用户信息的权限。就这样,平台的用户越多,其收集个人信息的机会也越多,事实上收集到的信息也就越多。
归根到底,平台的主体责任是基础、是关键。“谁运营,谁负责。”看似简单的论断,实际上所强调的正是希望推动平台企业回归“本质责任”。
我们的数字隐私保护的未来
美国社会和历史学家巴林顿·摩尔在他的著作《隐私:一部社会文化史》中,以较大篇幅转述了人类学家对爱斯基摩部落的观察。
从下面这段文字中,我们不妨看看这位外来的人类学家面临的困扰。而事实上,我们也能够从中充分体会到“没有隐私”的生活是多么可怕:
从早到晚,当地人接连不断地出入她的小屋。尽管这些人都是出于好意——有的来赠予食物,有的讲解生存技巧——人类学家还是很快近乎崩溃。终于有一天,她选择“流放”自己,孤身一人远离部落闯入雪地,只求片刻喘息。
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隐私比喻为“家”。“家的最大好处,在于家既保护白日梦,又保护做梦的人。家让人得以平静地入梦。”法国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这样说道。
美国科幻作家埃格斯(Dave Eggers)在其小说《圆圈》(The Circle)中设想了一个未来世界。在那里,我们认识中的道德和规则被颠倒,“秘密是撒谎,分享是关怀,隐私是偷窃。”意思是:上缴个人信息才是发扬自由和美德,而保护隐私是人格缺陷,被视同盗窃,不但会受到人们唾弃,还会被法律制裁。
埃格斯所描绘的便是这样的一个新世界,也就是隐私“终结”的世界。在新世界,所有人的信息和个人数据,全都掌握在名为圆圈的一个硅谷公司手里。圆圈公司四处安置小型隐蔽摄像头,孩子的体内亦被试图植入芯片——任何拒绝的人都将会成为怀疑对象。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数字化的浪潮我们不可能动摇,那么,我们做好了随之而来的个人信息安全的准备吗?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它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一道,共同编织成一张个人信息“保护网”。
中央领导同志针对网络安全曾做出重要指示:
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互联网通达亿万群众,连接党心民心,网信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坚定这样一个信念,科幻作品中的那个“秘密是撒谎,分享是关怀,隐私是偷窃”的世界不会、也不应当出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的是包括平台在内的社会主体的共同努力。
声明:好星座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万象Watching所有,原文出处。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haoxingzuo.com/w/2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