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象征意义(两会)

01 前言

3月4日全国两会正式开幕,距今已有五天时间了,每天都有许多新的提案被参会代表提出来,这些提案涉及到不同领域的方方面面,有的提案具有建设性,有的提案没有实质性价值。


小编大致浏览所有提案,发现有两位代表的提案与“犬类”相关:

第一位人大代表:雅安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tuo)庆明:

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更加公平、公正地解决犬只伤人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这个提案有两大亮点:

① 犬只伤人事件,应承担刑事责任,这就不是一般的民事责任了;

② 要完善“追责问题”,对这事不能在没有规章制度,必须有法律依据,赔偿受害人,如果那些喜欢推卸责任,耍赖的人,故意不赔偿,那就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第二位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

对伤害、损害动物的案件,纳入到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明确环保、动保、消协等相关社会组织就动物嘞公益损害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同时,赵皖平还提到,目前我国对动物公益损害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① 非法进行野生动物的捕害、偷盗、毒杀,包括许多保护动物,甚至是稀少的野生动物,如藏羚羊、穿山甲等;

② 存在较为严重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③ 存在较为严重的对猫科动物、犬类动物进行烹饪,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风俗,如玉林;

④ 校园猎杀流浪动物、社会存在较为严重的贩运、储存、屠宰猫狗的产业链。

最后,赵代表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能对他人进行暴力行为,但是,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对动物进行暴力、虐待、屠杀等行为,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动物的权益。

02 庹庆明的提议,网友一片赞赏

近些年,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有些人对于宠物的喜爱,真的完全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甚至超过对自己的父母,那是无微不至,关心不已。

有些人即使自己生活条件不好,每个月四五千块钱,但在购买高昂的宠物、购买高昂的狗粮、猫粮,为它打疫苗,购买窝、被褥等等,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就买。


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之下,饲养的宠物数量越来越大,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产业链。

饲养宠物,对宠物好不好,这些都是个人选择,我们无权干涉。



但是,如果你的宠物伤害到了别人,那你就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付出赔偿。

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说某某地有宠物狗,因为没有系狗绳,出现咬人事件,但是,狗主人往往态度嚣张,全然不关心被咬伤或者被吓到的小朋友,不去安抚他们,反倒担心自己的宠物狗,把宠物狗看的比人重要。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许多人还态度极其恶劣,不谈赔偿之事,一度想推卸责任。

如徽州宴女老板!

因此,对于庹庆明的建议,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对于处置那些耍赖、无理取闹之人,有了法律依据。

03 赵皖平的提案,网友一片骂声

如果是保护动物、稀有动物,自然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捕捉、贩卖、烹饪、杀害,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存在这种行为,即使将他们抓捕归案,进行审判入狱,民众也是非常支持的,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赵代表所提及的,烹饪狗肉、猫肉也有可能被诉讼,也要进行惩罚,这个自然遭到了网友的一片骂声。

很多人说,既然要这样保护动物,那么,全中国人民干脆都不要吃肉算了,全国人民一同吃素得了,因为,不仅仅猫狗是动物,那鸡鸭鹅、牛羊、各种海鲜、各种淡水鱼等待,哪一个不是动物!


不仅仅猫狗是动物啊!

而且,吃狗肉等行为,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正如广西玉林地区,都已经形成了风俗,难道这些人都要被公益诉讼?

04 写在最后

对于庹庆明的提案,是非常有意义的,紧跟时代变化,因为犬只伤人事件愈发普遍,但被害人通常无法律可依,让许多泼辣之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赵皖平的提案,不具有新意义,关于能不能吃狗肉、猫肉的话题,很早很早之前就出现,正如大家争议的,能不能吃耕牛一样;这是一个老话题,但没有法律明确禁止,这就说明国家是默认的,竟然在2023年再次提出来,浪费了一次提议的机会。


对于两会的参会代表,应该深入基层,了解底层百姓所面临的困难,如果高坐办公室,没有实地调查,怎么会了解人间疾苦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自然也无法真正的了解老百姓,才导致一些提案,严重的与人民、人心背道而驰。


作为两会代表,应该紧跟时事,了解社会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自己的提案能真正的为人民发声,替人民解决困难,这才是一位好代表,对得起“人民”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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