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他奸杀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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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创作挑战赛#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昭通市鹦哥村,27岁的李昌奎将同村19岁少女王家飞强奸后残忍杀害,随后丧心病狂的李昌奎又将王家飞3岁的弟弟单腿踢起,重重地摔死在门框上!

据村里人说,李昌奎之所以对王家人恨之入骨,是因为2年前他对王家飞提亲不成而一直怀恨在心。

到底是因爱生恨,还是另有隐情?为什么李昌奎如此地凶残,竟连3岁孩童也不放过?

求婚不成,因爱生恨

李昌奎,1982年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鹦哥村地处云南山区,距离镇上40多公里,甚至连居委会都离村子15公里以外,由于地理位置偏远,鹦哥村经济发展落后,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外打工。

李昌奎也出去闯荡过一段时间,但他既没有学历也不愿意出力,在外面忙活了几年基本没赚到钱,最后只能回到村里和哥哥李昌国一起跟着父母种地,一家人收入非常的拮据。

2007年,李昌奎已经25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适龄的姑娘并没有几个,不过李昌奎早就心有所属,他看上了同村的女孩儿王家飞。

要说起来李家跟王家还是远房亲戚,李昌奎的母亲与王家飞的母亲是堂姊妹,他跟王家飞还是表兄妹,两家人的关系一向不错。

当时的王家飞只有17岁,十分的单纯善良,初中毕业后她没有继续上学,也没有外出打工,而是在家中照看年幼的弟弟。

由于鹦哥村年轻人少,李昌奎觉得自己没有竞争对手,加上平日里他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去找王家飞聊天,王家飞对他并不反感,反而经常缠着李昌奎,让他讲讲村子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李昌奎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一张嘴却能说会道,王家飞每次都听得如痴如醉,眼神中充满了向往。

李昌奎觉得这门亲事十拿九稳,于就撺掇家里找了媒人,带上礼物来到王家提亲。但没想到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得知媒人的来意后立刻变了脸色,当场回绝道:

“昌奎他妈和我是一个祖父,我俩是正儿八经的堂姊妹,这么算小飞跟昌奎是表兄妹,兄妹结婚,成何体统,更不用说昌奎比我家小飞大了将近10岁,不行不行,我坚决不同意。”

媒人不死心,非要让一旁沉默不语的王家飞表个态,王家飞腼腆地摇了摇头,轻声说道:

“我一直把李昌奎当哥哥,从来没有那种想法,而且……”王家飞胆怯地看了陈礼金一眼继续说道:“现在弟弟年纪小,需要人照顾,等弟弟大了,我想离开村子,去城市里看看。”

陈礼金帮腔道:“就是,我家小飞以后可是要大城市的,说不定还能嫁给城里人哩,怎么可能跟李昌奎在这穷山窝里呆一辈子。”

媒人无奈,只能回去把实情告诉了李家人,李昌奎听后恼羞成怒,他觉得陈礼金狗眼看人低,瞧不起自己,而王家飞的态度更让他失望,原来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一厢情愿,于是第二天就背起行李,离开村子外出打工。

王、李两家人也因为这次的提亲结下了梁子,自此之后,李家人在村里处处与王家针锋相对,而王家人在背地里也没少说李家人坏话。

一件琐事,引发血案

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一直在村里收水管费,2009年5月14日,李昌国来到王家收钱,此时正好陈礼金在家,本就互相嫌弃的俩人几句话不对付,竟然争吵了起来,很快争吵演变成了厮打,幸亏路过的乡亲们看到,把两人拉开。

陈礼金倒是没受什么伤,反而李昌国脸上被抓了几下,挂了彩。

回家之后的李昌国越想越气,便给远在四川西昌的弟弟李昌奎打电话抱怨,李昌国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通电话,在未来会给两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李昌奎之所以外出打工,就是想要挣大钱,回村之后让当年看不起他的王家人高攀不起,但这几年李昌奎在外面混得并不好,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会独自喝酒生闷气,对王家人的憎恨也与日俱增。

哥哥的电话彻底点燃了导火索,李昌奎撂了电话连夜从西昌赶回老家,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他要去找王家人算账!

5月16日,李昌奎回到了家中,当天下午他就来到王家门口,正巧在院子里遇到了王家飞,此时的王家人都在地里干活,只有王家飞一人在家里照顾弟弟,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昌奎见到王家飞后破口大骂,王家飞也生气地还了两句嘴。

骂着骂着李昌奎竟然直接动起了手,上去就对王家飞推搡了起来,柔弱的王家飞怎么是李昌奎的对手,只得步步后退,李昌奎在推搡过程中对着王家飞毛手毛脚,还故意扯烂了她的裤子,王家飞拼命地反抗,李昌奎恼羞成怒,他用力掐住她的喉咙,不一会王家飞就失去了意识。

王家飞昏迷之后,看着眼前衣不蔽体的女孩儿,李昌奎兽性大发,他把王家飞拖进了厨房实施强奸,下半身剧烈的刺痛让王家飞苏醒了过来,她奋力地挣脱了李昌奎试图逃跑,没想到恼羞成怒的李昌奎拿起靠在墙边的锄头对着她的后脑勺重重拍了下去,王家飞应声倒地。

这个时候,里屋传来了哇哇的哭声,原来王家飞正在睡觉的弟弟王家红被吵醒,看着门口发生的一切,吓得大哭了起来,此时的李昌奎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来到屋内,抓住王家红的一条腿将他倒提了起来,然后使尽全身力气,把这三岁的孩童重重摔在门框上……

李昌奎怕这姐弟俩没死,又找来一根绳子,紧紧勒住了他俩的脖子,最后确定了两人已经死亡才仓皇地逃离王家。

慌不择路的李昌奎在路上遇到了村里的安全员陈礼超,李昌奎故作淡定,还上前去打了招呼,但陈礼超却对他说:“你这娃娃,怎么脸上有血都不洗?”李昌奎心想坏了,一定是刚才摔死王家飞时溅到自己脸上的,他硬着头皮说道“没事叔,我平时经常流鼻血。”

蒙混过关之后的李昌奎一路逃窜,他没敢回家,而是逃到了自己打工地四川,最后在四川省普格县藏了起来,而此时接到王家人报案的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迅速来到现场,经过陈礼超的口供与现场的勘察结果,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李昌奎,并向全国发出通缉!

李昌奎本想继续逃窜,但他没想到警方行动如此之快,在滇川两省交界处层层设岗堵卡,自己已是插翅难逃,在普格县躲了几天之后,走投无路的李昌奎在5月20日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一字之差,两个结果

由于证据确凿,李昌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庭认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甚至连3岁的孩童也不放过,虽然有自首情节,但是根本无法与他所犯罪行相抵,应该依法严惩!最后法院宣判,李昌奎犯杀人、强奸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并赔偿王家飞一家经济损失3万元。

宣判之后,王家飞一家人嚎啕大哭,虽然法院判处的赔偿金并不多,但李昌奎的死刑,对王家人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抚慰,王家飞与王家红,也终于可以瞑目了。

但李昌奎却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归案之后认罪态度一直特别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而且他并没有前科,属于初犯,判他死刑属于量刑过重。

李昌奎在自首之前就已经想好,如果想要活命,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自首来换取缓刑,所以他主动投案,在看守所里不停地表示悔恨,还在王家人面前痛哭流涕,希望得到谅解。

但是没有想到法院并没有从轻处罚,还是判了他死刑,于是李昌奎以量刑过重为由,当庭提出上了诉。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省高院认为一审虽然定罪准确,但是应该考虑到李昌奎的自首情节,一审的判罚量刑过重,于是二审将李昌奎改判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令人诧异的是,这次二审开庭甚至都没有通知受害人家属,王家人连二审判决书都没有收到,最后还是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跑去看守所打听才知道李昌奎改判的消息,最后王家崇找民警借来了二审判决书自己复印了一份。

眼看死刑变成了死缓,一字之差却是两个结果,王家飞的家人们愤怒了,他们并不认可二审结果,王家人联合鹦哥村200多名村民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并将判决书发到网上,王家崇专门制作了一个牌子,上面用醒目的大字写着“强奸+2条人命=死缓?——奸杀少女和3岁幼儿的血泪申冤”,天天到法院门口静坐,以示抗议。

舆论发酵,再次改判

这次改判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短短几天之内,互联网上就有高达几百万条的留言讨论,俨然成为第二个“药家鑫案”,而舆论争论的焦点就是——李昌奎到底该不该判死刑?

迫于舆论的压力,云南省高院出面对媒体解释了此次改判:因为我国近几年来一直都提倡“少杀、慎杀”,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曾经特别规定过,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产生的矛盾激化从而演变的杀人犯罪,在判罚死刑时应该慎之又慎。

法院认为李昌奎犯案最主要的原因是跟王家飞的情感纠纷,而且李昌奎一直坚称,两人之所以发生肢体冲突,是因为王家飞先动的手,自己一时激愤才酿成惨剧,并不是预谋报复。

在归案后李昌奎认罪态度良好,李家人也积极对王家进行赔偿,所以才进行改判。

王家人立刻进行了反驳,王家崇说,案发之后他们想先让被害的姐弟俩入土为安,向李家人索要5万元的安葬费,但被李昌奎的大哥直接拒绝,李昌奎的父亲更是撂下话:“人是俺家杀的,但是俺家一分钱没有。”

村委会多次前来协调,但李家愣是一分钱不出,直到最后乡政府强制变卖李家的财产,才为王家飞、王家红姐弟俩盖了两座坟墓,这明明是消极赔偿,怎么到了二审就变成了“积极赔偿”?

为了申冤,王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药家鑫案”二审的原告代理人王勇作为代理人,王勇律师在接手此案后,立刻通过李昌奎的口供发现了二审宣判的另一个歧义点——李昌奎是否为预谋犯罪?

李昌奎在投案时的口供中提到:“我回来就是想打人,王家崇我想打,王家飞我也想打,我早就想把王家飞的手筋脚筋挑断,把她整成残废,我大不了进去蹲几年……”王勇律师认为,李昌奎回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这明显是有预谋的犯罪,如果这种人不被判处死刑,那么老百姓就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了。

王勇律师提出的最后一个歧义点是李昌奎的认罪态度问题,李昌奎在供述罪行时一直避重就轻,他一坚称只是把王家红给打伤了,在第三次供述时才改口说自己当时确实是对王家红下了杀手,想要置他于死地,而对于自己的强奸行为,李昌奎更是一直隐瞒,直到第四次供述时才交代。

在警方早已掌握了李昌奎杀害王家红和强奸王家飞的犯罪行为时,李昌奎还心存侥幸,推卸责任,因此认定他认罪态度良好,太过牵强。

最终在王勇律师以及社会舆论的推动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派人进行重新审查此案,2011年7月16日,省高院作出了再审决议。

2011年8月22日,省高院对李昌奎安进行再审,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最终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

慎杀与不杀

在这起案件中,李昌奎和王家飞、王家红都是普通的农民出身,整个庭审也不存在法院和法官徇私舞弊、偏心的情况,虽然二审改判了死缓,但是并不能说明我国目前的死刑政策有什么问题,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也属于个别现象。

药家鑫案与李昌奎案引起了法律对于死刑量刑的思考与讨论,我国近年来一直提倡“少杀、慎杀”,但这并不等于不杀,死刑对于犯罪分子具有震慑作用,如果连李昌奎这种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网开一面,那法律的威严,死刑的警诫将会荡然无存。

只有准确把握“宽”“严”之度,确保每一个死刑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才能使死刑案件达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而李昌奎的第二次改判,体现了我国罪刑相应,有错必纠的司法正义,这场关于传统道德观念与法律的碰撞,也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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