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福建)
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期,贪官都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存在,他们是社会的蛀虫、人民的克星,辜负了政府和老百姓的信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人民群众的痛苦之上,实在是“人人得而诛之”。
我国古代的贪官和良吏
清朝的大贪官和珅可谓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大老虎”了,他的倒台不仅让嘉庆皇帝收获了一笔数量十分可观的“巨款”,增加了国库收入,而且替老百姓出了一口恶气,不得不说是一件普天同庆的大喜事。
中华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的贪官数量很多、不一而足,但像明朝的海瑞一样彻彻底底、甚至敢于和自己的顶头上司皇帝陛下公开“叫板”、直接臭骂皇帝的清官却是寥寥无几、弥足珍贵,还样的对比还真是令人感慨不已。
如果把新中国成立前出现的数量众多的贪官归结为封建统治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和未曾消除的余毒,这自然也说得过去。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再新中国成立后,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贪官,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是人的劣根性使然还是受环境的影响所致?
我们或许可以从福建曾经的“大老虎”石兆彬此人的经历略窥一二。
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的“奋斗史”
出生于1945年的福建漳州人石兆彬于1970年3月加入中华人民解放军,同年7月加入了我当,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
参军入党,确实有利于一个人的成长,锻炼了身体素质,也提高了政治素养。这也是一个家庭的骄傲。
在军队打拼的5年时间,石兆彬从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独立师的学员升任排长和后来的师政治部干事。
1975年,从部队退伍的石兆彬开始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担任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干事。3年后,升任共青团漳州市委书记,共青团龙溪地委副书记。
进入政府机关7年后,拥有红色背景的石兆彬从一个小小的干事成为共青团福建省青农部部长、团省委副书记,福建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三年后的1985年,石兆彬继续升任任中共龙溪地委副书记,中共泉州市委副书记。
1990年5月,石兆彬任中共厦门市委书记,他同时也是中共第十四届和十五届的中央候补委员。
从石兆彬的军队经历和从政经历来看,1970年到1990年这二十年简直就是奋斗的20年。
石兆彬为自己打拼出了一番天地,从一个25岁的军队学员变成了45岁的厦门市委书记,成为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省这五个经济特区的领导班子当中最为年轻的一个。石兆彬毋庸置疑是一个炙手可热的政治人物。
“年轻有为”这四个字放在他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没有行差踏错,石兆彬的政治生涯一定能够“更上一层楼”。
石兆彬与赖昌星的相互勾结与“东窗事发”
然而,这位“年轻有为”的政府干部似乎也逃不过贪污腐败的命运,躲不过“逢官必贪”的魔咒,他也因此毁掉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和原本一片光明的未来。
作为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的权利之大、范围之广超乎他的想象,市委书记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也因此“吸引”了许多商人前来巴结、讨好,希望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著名的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也在前来讨好的商人之列。
那石兆彬和赖昌星二人是如何“勾搭”在一起的?
事情还要从1993年开始说起,那时候来自香港的陈某通过朋友介绍攀上了石兆彬这层关系。
在一段时间的接触后,陈某向石兆彬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二人心照不宣,石兆彬也是“拿钱办事”——让陈某成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了一块非常不错的土地。
作为利益交换,石兆彬得到了陈某数万港币和美元的贿赂。要知道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这绝对是一笔令人羡慕的巨款。
尝到了非法贿赂的甜头,石兆彬把多年以来恪守的道德、廉耻统统抛诸脑后,个人坚守的底线也不要了,在贪污腐败的泥潭当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赖昌星就是这时候和石兆彬“勾搭”上的,1994年起步的赖昌星非常懂得迎合官员们的心理和爱好,总是能根据不同官员的特点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亦或是权权交易。
投其所好,为己谋利,是赖昌星一贯坚持的作风,也是屡试不爽的做法,他也因此“征服”、收买了很多高官,让他们成为了自己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总而言之,身为高官的石兆彬也没能逃过赖昌星“糖衣炮弹”的攻击,许多次为赖昌星的不法行为提供掩护,成为了这颗人民毒瘤的“保护伞”。
可以说没有石兆彬一直以来的“保驾护航”,赖昌星也不能如此有恃无恐地作恶多端。
石兆彬不但利用职权之便为己谋私,还开拓了受贿渠道,通过妻子、女儿、弟弟等多种途径将各种不义之财收为己有,将得来的赃款、赃物转移并藏起来。
上世纪90年代的石兆彬和赖昌星可谓是混得风生水起,丝毫没有察觉到邪不胜正的正义气息已经悄然来临,他们这“无忧无虑”的“好日子”即将到头了。
鉴于石兆彬拥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即使在他担任厦门市委书记期间涉嫌多项不法行为这一事实已被发现,也并没有被立即曝光和追究。
或许这也是政府在“放长线钓大鱼”,希望能借此引出隐藏在石兆彬背后的作恶之人。
直到1999年,由于石兆彬涉及的、以赖昌星为主犯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曝光,方才引起上级的注意——他们终于抓到了这条大鱼。
此时石兆彬已经是福建省委副书记,结合已经逐渐暴露出来的各种行为和接下来的调查,石兆彬大量的违法行为和受贿事实也被逐一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00年,福建省委对石兆彬所涉嫌的多项违法和不道德行为进行调查并最终确定。在此期间,石兆彬还曾经妄图以不交代全部的事实真相来逃避调查和审判,但最终还是难逃被拘留的结果。
看来还是“死鸭子嘴硬”呀,他难道不明白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
2002年,石兆彬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并被剥夺3年的政治权利。这一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被认为是中国反腐斗争的重要一步,石兆彬这一“大老虎”的最终落网也为后来的反腐斗争树立了榜样。
那么受“大老虎”保护多年的走私犯赖昌星结局如何呢?
他在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之后一直滞留在温哥华,“苟延残喘”了12年。直到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并被逮捕。2012年5月18日,潜逃12年的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可见这两人都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和正义的审判,他们的结局都是罪有应得,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买单”。
这也说明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清朗的政治空间应该如何构建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石兆彬的落马已经20多年前的事情了,但环顾政坛,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石兆彬和赖昌星这两人都不是绝无仅有的例子,他们只是这一群体的代表人物罢了。
石兆彬因贪污腐败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从政府高官变成了阶下囚,令人唏嘘、感慨的同时也能发现有许多人同样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显然一直以来官商勾结在中国社会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在中国政治生活当中也是甚嚣尘上、屡禁不止。甚至形成了一种“就怕领导没爱好”的可怕氛围。
久而久之,贪官的数量之多以及贪腐程度之强时常令人无可奈何、感到无能为力。
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在一开始进入政坛时都是兢兢业业、尽忠职守,后来随着职位的提高和手中权力的日益增加,有些飘飘然了,沉迷于自己的兴趣爱好了,也在无形、有形中给了自己贪污腐败、犯错误的机会。
此时不乏追求利益的商人“推波助澜”、挖空心思投其所好,这些原本老老实实的好官们最终也不再坚守底线,而是日益堕落,渐渐走向腐败的深渊、贪污的地狱。
难道贪官问题真的没有办法解决了吗?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中国社会变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
当然不会如此,也绝对不能如此。这是中国社会和每一个中国人民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那么清朗的政治空间应该如何构建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应当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呢?
加大反腐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早就是老生常谈的“口号”了,但它不能只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所以“重拿轻放”、“雷声大雨点小”这些面子工程、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肯定不行的,要反腐,就要彻彻底底、不留余地,官官相护的情况也要特别提防。要“顺藤摸瓜”、逐个击破。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保护伞”、大贪官,也要尽全力保护举报群众的人身安全,以较快的速度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恶的贪官。
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我当的“自我革命”也很有必要,落实党内监督、加强党员建设要落到实地。每一个党员和政府官员都要严格地要求自身,不为蝇头小利而诱惑、更不能屈服于非法贿赂。
当然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是需要时间来建设和营造的,我们要相信党,永远跟党走,中国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的。
结语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大老虎”终将会落网!中国会出现更多为百姓着想、尽职尽责的“海瑞”,而不是各种各样敲骨吸髓的贪官。
那么大家对石兆彬的“落马”和我国的反腐斗争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