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4号发生了什么(1982年贪腐横行)

1982年1月5日,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的陈云,收到了一封由下级整理的《信访简报》。

在这封简报上,纪委工作人员向陈云汇报了全国地区的贪腐现象,不少军政干部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玩起了以权谋私的把戏,甚至参与到走私犯罪活动之中。

看完简报,陈云情绪激动,看来新时代的糖衣炮弹已经出现在干部队伍之中,对于这愈演愈烈的贪腐现象,必须要使用雷霆手段去根除,绝不能姑息任何一人。

于是,他拿起铅笔,把这份简报批给了几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写道:“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对于陈云的提议,几位中央领导人均表示同意,邓公更是在陈云的批语中又加了“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八个大字,顿时增加了这个批示的力度!

那么,邓公对此次反贪是怎样的态度?他亲批的八个字又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陈云

杀一儆百

1978年12月18日,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新中国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

当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后,中国经济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然而,商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党的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冲击和考验。

随着外商和外资的引入,以及私人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以钱为本”,“凡事向前看”成为了部分干部在处理事务时所奉行的唯一价值观。

庞大的利益往往能让人铤而走险,在纸醉金迷的社会环境下,经济犯罪案件呈指数级上升,安分守己的人民对此怨声载道,信访部门的投诉和举报信如雪片一般飞来、

面对极其严重的贪腐形势,时任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认为,如果不能出重拳,继续小打小闹,那么中国共产党将失去统治的基本盘——人民。

于是乎,在中央领导的牵头下,反腐行动就此被提上了日程。

在陈云对信访简报作出批示后的6天后,也就是1月11日上午,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关于要打击严重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的批示。

会议决定,派王鹤寿、余秋里、彭冲等人立即前往广州、福建、浙江、等沿海省份。传达中央常委批示。要求各省重视这方面问题,并立刻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中央特派团要求各地党委和司法部门,认真处理负责干部中现行的经济上的重大犯罪案件。

王鹤寿

如果哪个省市或部门的纪律检查干部优柔寡断,熟视无睹,甚至姑息养奸,中央将考虑追究责任。

对于那些需要逮捕和严厉处置,但是职级较高的干部,证明其犯罪的证据事实材料必须要核对清楚并上报,以便中央对其进行统一量刑法。并考虑从一干案件找出典型,然后加以严惩,从而起到威慑效果。

而如何起到威慑效果,自然就是杀一儆百。

在一干腐败案件中,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乃是前广东省海丰县书记王仲的腐败案件。

王仲,天津人士,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跟随队伍参加了改变中国革命历史的决定性战役。

凭借战功和一颗追求进步的决心,王仲于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国后,王仲从部队转业,并前往地方工作。

在基层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后,在1976年2月,王仲奉命前往广东省海丰县,先后出任副县委书记、县委书记以及县革委会主任。

改革开放后,广东作为对外交流的新大门,成为了全国各地人民角逐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圣地,海丰县这样的小城自然也不例外。

作为海丰县的一把手,王仲在当地的权力不可谓之不大,在唾手可得的利益面前,这位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迅速滑落进了腐败的深渊之中。

1979年秋,海丰当地的一位广播员为了能尽早与在香港的亲人团聚,委托走私商人给王仲家送去了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陈云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电视机是绝对的稀罕货。王仲在收到电视机后,立刻给这位广播员办好了提前处境手续。

这件事成了王仲贪污受贿的导火索,此后,尝到甜头的王仲多次向县公安局下“指示”、批条子,为行贿者积极活动。

在此期间,共有十一人在他的帮助下,提前获得前往香港的批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靠出境人员行贿获得的蝇头小利已经无法满足王仲越来越大的胃口。

为了能攫取更多的利益,王仲易“提取样品”“照顾领导”“走访需要”等借口,大量侵吞海关查出的各种物资。

八十年代广东沿海一隅

他以职务之便,先后通过缉私管理人员从汕尾镇、海丰县公安局汕尾分局、汕尾边防检查站等缉私物资仓库吞并了大量走私没收货品。

从拿一块手表、到顺手搬走一台电视,再将缉私物资一箱一箱地搬回家中,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有调查媒体披露,王仲以打击走私的名义,极度关注海上缉私艇查获走私船只的情况。

即使他在家休息,也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趁着走私货品还没有进入到仓库之中,他会先挑选一批运回自己的家中。

长久以往,他的妻儿也加入了犯罪大军之中,开设所谓的贸易公司,从事高价转卖走私品的非法活动,从而谋取暴利。

查获的走私物品

正所谓上行下效,王仲身为县城一把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行事如此狂妄,再加上巨大利益的诱惑,当地不少干部也纷纷选择成为走私犯罪的保护伞,腐蚀之风可以说是愈演愈烈。

王仲一直以为,自己私自调用走私货品之事做得天衣无缝,因此当纪委人士前来调查时,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一问三不知。

当时,王仲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其实漏洞百出。当时,在海丰县的缉私仓库内,有一个秘密账本,里面详细记录了王仲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取得货品明细。

然而,即便证据确凿,王仲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在王仲案开庭之前,执法机关先后对他进行了6次审讯。

王仲受审

在这6次审讯中,王仲几乎是次次翻供,否认自己犯下的全部犯罪事实,声称其中一部分物资是带上级机关领导购买的,另一部分则是自己买的,只不过由于没有带钱,就暂且记在账上。

王仲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死鸭子嘴硬,那么法律就拿他没有办法,毕竟一个账本很难定他的罪。

于是,办案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他们找到王仲妻子,向她耐心解释法理,并最终成功击破了王仲妻子的心理防线。

当王仲妻子对着办案人员痛哭流涕,将自己的罪行一一交代,有了关键证据的佐证,王仲再怎么抵赖,都改变不了他犯罪的既定事实。

1982年9月15日,王仲案正式开庭,在众目睽睽和确凿证据下,王仲依旧摆足了架子,自认为自己老革命的身份,矢口否认犯罪事实。

王仲面对法官

然而在证据之下,只靠一张嘴并不能让自己脱罪,身为县委书记,无视国法,罪行败露之后,不想着自首认罪,而是四处打听情况,分散赃物,污染整个干部团队,以达到串供目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这种腐化到极点的领导干部,不严惩不仅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广大的人民群众。

于是,在1982年12月21日上午十点十分,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法院依照刑法第155条。第185条和第53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王仲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王仲不服,提出上诉,但该案量刑合适,证据确凿,因此维持原判。

次年1月17日,王仲被五花大绑,被押送到了汕头市人民广场,一声枪响过后,大贪污犯王仲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政策制定

王仲一案,给全国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更让所有人看到中国共产党打击腐败的决心。

到1983年4月,全国立案审查的经济犯罪案件有19多万件,涉及各级党员干部7万人,开除党籍8500多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达到了4亿多元。

在党中央大力推进反腐败运动的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台阶。1984年,我国正式进入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陈云与邓公

在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暴露了大量问题和漏洞,一些投机者和意志不坚定的党员干部逐渐腐化,腐败现象出现了滋生和蔓延。

这一切正如陈云所料,这次体制改革涉及范围相当之广,出现了一些难以预见的廉政问题。

当时,全国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上到党政机关,下到个人干部,蜂拥投入到轰轰烈烈的下海经商之中。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从1984年第四季度到1985年的八九月之间,全国范围内一下子就办起了2万多个公司,这些公司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党员干部的背景。

陈云

其中有一部分公司同一些不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结,钻在改革过程中暴露的漏洞和空子,出现了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等经济犯罪现象。

干部经商,政商勾结,是国家发展中所要面对的困境之一。对此,陈云决定通过政策手段,来杜绝干部经商的浪潮。

1984年年底,在陈云等人统筹下,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这项政策的颁布,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内部出现集体腐败的可能,保证了国内市场的纯洁性,避免了政治上的困扰。

除了禁止党政机关从上商业活动之外,在陈云的建议下,中央纪委决定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

在打击经济犯罪和廉政建设上,中央的决心是坚定的。除了制定严厉的反腐政策,修订法律等手段外,陈云还从党风建设和干部思想上着手。

由于当时,中国脱离特殊时期还没多久,在党内生活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着严重的不正之风。

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和稀泥,热衷于当老好人,更不愿出面担负责任,缺少是非观和大局观。而那些坚持原则的人则会因为自己优良的品行而被孤立。

而随着对贪腐犯罪调查的深入,中纪委的办案人员所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

有时候,当办案人员前往一地展开调查之时,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当地政府捣糨糊和不配合,甚至还有各路地痞流氓的威胁,一时间对办案人员的打击报复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对此,陈云经常对身边的同志说,做纪律工作头皮一定要硬,要敢于得罪人,身为中央军委发动第一书记,他深谙这项斗争的艰苦性。

他还曾对自己的孩子们说道:“你们回家和外出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看一看身后有没有尾随的车辆。”

结语

正是在陈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坚持和领导之下,新时代下的中国成功渡过了改革之初的阵痛期限,犯下腐败罪行的党员干部纷纷落马。为新中国的改革提供了政治上的良好条件。

在打响反腐败的第一枪后,中央开始了新一轮的动作,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暴力犯罪也愈发多了起来。

严打犯罪活动

正所谓一波方平,一波又起,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1983年9月。《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出台,围绕犯罪分子的严打就此拉开了帷幕。

大量不法分子遭受了法律的严惩,治安情况有所好转。双管齐下,新中国的改革开放迎来了崭新的篇章,新时代的中国在党旗的照耀下,向更加美好的明天迈进。

参考文献:

《陈云打响新时期反腐第一枪》—— 刘贵军

声明:好星座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行走的洛阳铲历史视频所有,原文出处。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haoxingzuo.com/w/22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