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号(北京七号别墅案主人翁的成长路)


刘春洋,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非正常家庭,父亲婚内出轨有夫之妇陈某某生了她(小时候叫陈丽红)及妹妹陈丽梅。


她小时候由生母及其前夫抚养,7岁时,可能奸情败露,母亲与前夫离婚,她母亲带着她与妹妹离开了原来的家,一个女人没办法养大两个孩子,大女儿陈丽红只能让生父带回自己的家,她‬父亲限跟‬她‬改名为‬刘春洋。


在父亲的家里,刘春洋也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读书上学,此时的刘春洋缺少母爱,无限想着母亲,她小时候受到了母亲的影响,从小就对金钱和利益有着特殊的迷恋,她眼睹她母亲可以不惜代价谋取利益,就算出卖自

己的身体,违反法律都在所不惜。


十多年后,经过自己的努力,刘春洋成功考上了长春市电力专科学校,毕业后在父亲的帮助下被分配到洮南热电厂工作。在上世90年代,在电力系统工作可是一份让多少人羡慕的工作,在当时是人人‬羡慕的‬铁饭碗,但因受改革开放的影响,一‬切‬向‬钱看,‬干‬了‬几‬个‬月‬后‬,‬刘春洋并不满足这份工资又低工作又累的工作。她不想在一个一眼望到头的地方干到‬退休,不‬想‬在‬这‬个‬小‬地方生‬活一‬辈‬子,‬一年多后,她辞职了!


1994年夏天,刘春洋离开了洮南热电厂,来到长春市,靠着自己1米72的身高优势成功入选并加入了一个模特队。干模特比在电厂挣钱的机会要多得多,又‬轻松钱‬又‬赚‬得‬多‬,‬她在此干三年赚了不少钱,但她并未满足。想着凭着自己的美丽及身材,大‬学生的身份一定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她想到更大的地方去。


1997年,刘春洋毅然离开了闯荡数年的省城来到了北京,可人生地不熟北京,赚钱可没有那么容易,没办法,她只能又凭着自己的身材与容貌又从事了自己的老本行,加入了北京一个模特队。但人才济济的北京,模特队汇聚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妙龄少女,论容貌及身体,刘春洋可没有优势,所以她没有多少商演和赚钱的机会。


由于模特队没有固定演出场所,天天到处奔波赶场子,挣钱不多还辛苦,她总觉得没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位置。于是,她干了几个月她就不干了。此时,原积蓄下来的钱也被她大手大脚地花得所剩无几了,无奈之下,在朋友的介绍下,刘春洋先后到过几家歌厅或桑拿室做领班,她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钱,但她还是觉得当领班赚钱更多更快。


一年后的夏天,已初具名气的刘春洋被北京某娱乐城老板挖过来被聘刘春洋任该娱乐城桑拿部领班,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在该合同期满以前,刘春洋不能辞职,齐某也不能辞退刘春洋,违约者需要赔偿对方2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找到了用武之地的刘春洋更努力,靠着多年模特经历积攒下来的人脉,挖了许多小姐和客人,甚至带着亲妹妹刘春萍从事非法交易。


此时的刘春洋干得不亦乐乎,日子过得潇洒自在,但好景不长,由于北京加大了对组织卖淫活动的打击,这一年,跟刘春洋是同一样都是组织MY的“妈咪”(老鸨)的马玉兰被判死刑,刘春洋感到莫大惊恐,被吓着了,她意识到呆在娱乐城太危险了,立即带着妹妹从娱乐城辞职,并立即离开了该娱乐城。


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靠着积蓄刘春洋大手大脚惯了,没有资金来源,不久,钱又花得快,让她有点心慌。


1999年春,刘春洋听人说有人在别墅里开娱乐城,既隐蔽性强,几乎不会被发现,生意又火爆,她心动了。利欲心让她想东山再起,她凭借自己干“妈咪”时的经验和网络,决定重整旗鼓,大干一场。


说干就干,刘春洋花重金在亚运村的一个叫北辰花园租了一套别墅。别墅位于第七栋,所以称为七号别墅,每季度交付一次,租金146000元。七号别墅坐落在整个别墅区最里面的那一栋,别墅区大门有保安人员站岗,管理严格,像以前的机关大院一样,在别墅区里面生活、工作的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外人来要进行登记,必须有主人带才能进入,这样刘春洋感非常秘密又隐秘,但她还感到不太踏实,为了掩人耳目,她还特意找来了自己的亲戚到别墅上班。亲妹妹陈丽梅、表弟冯军都被她找来这里帮忙。


刘春洋生怕每天那么多小姐进出,让邻居及物业管理人员产生怀疑,所以她只给自己和司机办理各办一个出入证,司机每天接送小姐们上下班。


客人虽然都是会员,到别墅之前要事先打电话报备车牌,不能直接去别墅,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停车等候,刘春洋派车去接日子你也能牛皮。


初始开业,客人较少,刘春洋一方面绞尽脑汁寻找过去的朋友、熟人,联系客源,小姐联络自己原来在歌舞厅、娱乐城、酒吧、夜总会坐台时的客人来办会员卡。不久,七号别墅就真的红火起来。在短短的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她的七号别墅就接待了客人600多人次,基本都是回头客和熟人。最多的一天来此消费的客人竟达到了50多人,有时客人来到这里排不上队。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七号别墅属于高档消费会所,据说来这里消费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成功人士,但过度放纵自己的人,最后可能也会落得个身败名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纸包不住火,北辰花园七号院虽然很幽静,各方面做得非常隐蔽,但进出人员太多,又神神秘秘,最后引起周围邻居及物业工作人员的怀疑。1999年5月5日,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别墅里组织MY,还精准的给警方指出了具体的地点。公安机关先对七号别墅进行调查,为了不打草惊蛇,便衣警察先实地跟踪与考察掌握证据,结果发现:七号别墅每天都有面包车出入接送,8点到11点人流量最多,晚上12点以后则完全没有了声响。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发现七号别墅确实存在严重的问题,肯定是一处M丫窝点。


一经查实,北京市公安局立即派出公安干警包围了七号别墅,对其突击检查,收捕的30余人,其中包括张芳菁跟她手下的8名小姐、2个服务生还有司机等后勤人员,除此之外,还有近20名客人。


当时刘春洋及其表弟马军已逃离现场,早已计划好逃离路线的刘春洋带着马军第一时间准备逃离北京。连夜驾车跑到了天津,隔天早晨登上了回吉林老家的火车,可刚下火车就被埋伏在白山火车站守株待兔的刑警抓获。


法网恢恢,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女犯刘春洋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春洋没有上诉,认罪伏法。


可惜,可叹!有材(身材)有貌(美貌)有经营能力的美女“老鸨”将烟消云散!


时任北京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天民评价刘春洋:“如果她不走上这歪路,恐怕会是一位杰出的女职业经理人。”!‬

(以上图文无关,若侵,通知删)


后‬续‬查‬阅‬资料,‬刘‬春‬洋‬已‬于‬2018‬年出‬狱‬!‬但‬已‬年‬近半‬百!‬

罪犯刘春洋,女,1971年6月11日生,汉族,吉林省白山市人,中等专科毕业,捕前住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北里5楼5门402号,在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2001年3月21日入监,实际执行刑期十五年十一个月二十六天。2002年8月1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吉高刑执字第596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04年12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吉高刑执字第751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六年;2007年8月23日本院作出(2007)长刑执字第3043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减刑二年;2010年7月23日本院作出(2010)长刑执字第2421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减刑一年四个月;2013年2月5日本院作出(2013)长刑执字第265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减刑一年一个月。现刑期至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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