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2日(黑龙江男子因盗窃入狱)

坐过一次牢的人出狱后还会再次作案吗?

答案是肯定的,有不少罪犯在出狱后,或是因为不知悔改,或是因为无法融入社会,又或者是单纯的报复社会,最终选择了再次作案。

一、案例回顾(案例来源:裁判文书)

孙成是黑龙江绥化人,父母的文化程度都挺高,对他寄予厚望。

可孙成却辜负了这份厚望,他从小学习就差,上了高中后,甚至在晚上翻墙出去上网,最后得了个被开除的下场。

成年后的孙成一事无成,手里没钱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09年5月12日,他因强奸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4个月,因为存在减刑,所以在2016就被放了出来。

7年的牢狱生活可不短,孙成的大好青春全都在狱中度过。按理说,有了这样的人生经历,孙成该真心悔过,可实际上,出狱没多久,他就再次作案。

出狱后第一次作案。

这天晚上8点左右,孙成骑车路过吉林市丰满区某村附近,独自骑自行车的许某与其擦身而过。

他直接追上去将许某推倒,并将其拖到路边的玉米地中,捆住许某的双手后实施了侵犯。

事后,孙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刺许某胸部、颈部数刀,又用随身携带的铁棍敲打许某头部数下,之后逃离现场。

而许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出狱后第二次作案。

某天凌晨3点,孙成采用扳子撬窗、用手掰弯护栏及撞门等方法,非法进入某酒店的女服务员宿舍。

他隔着衣服对熟睡中的庄某实施猥亵,庄某被惊醒,紧紧抓住孙成的手。

孙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庄某胸部数刀,然后逃离现场。

庄某因为被刀刺伤左胸部,造成肺脏及胸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出狱后第三次作案。

三天后的凌晨4点,孙成来到某养生馆楼下,用壁纸刀割破纱窗,翻窗入室。

在看到女子孙某正在睡觉后,他就小心翼翼的来到厨房拿走一把菜刀,然后以此威胁孙某,让其不敢反抗。

之后,他又用房间内绳子、腰带绑住孙某的双手,对她实施强奸,整个过程中,孙某并未进行反抗,只是哀求孙成不要杀了自己。

也许是暂时的良心发现,也许是因为没遭到反抗,孙成并未杀害孙某,他在实施完侵犯后火速逃离现场。

二、孙成将面临何种处罚?

第一、三次作案,孙成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第二次作案,孙成同样以暴力胁迫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第一、二次作案,孙成强奸后或猥亵遭反抗时故意杀害受害者,非法剥夺受害者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外,孙成入室强奸猥亵并杀人,其社会危害性大,又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孙成所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所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写在最后

非法入室、强奸、猥亵、杀害,很难想象,这些犯罪行为都出现在同一起案件中。有人说人性本恶,孙成或许就是最好的诠释,心里的猛兽一旦放出来,想关进去可就难了。

希望大家遵纪守法,不要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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