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广西11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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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1岁的瑶瑶腹部被刺穿身中28刀,生前惨遭性侵。

案件回顾

2011年6月23日中午,在广西桂林一小学上学的瑶瑶下课去上厕所结果一去不返。

瑶瑶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优异,能歌善舞是所有老师的骄傲。瑶瑶父母是这所学校的老师,这天下午瑶瑶的母亲在课堂上没有看见瑶瑶,对此赶到疑惑于是便问课堂上学生,学生表示瑶瑶去上厕所后就不见了,她看见有一个男的出现在了厕所门口,瑶瑶妈妈察觉事情不对就打电话让亲属帮忙一起寻找。

一个小时后在学校厕所对面一水坑里发现了衣衫不整并且没有了呼吸的瑶瑶。学校随后报案,警察和法医赶到现场后对瑶瑶尸体进行初步检查,说出了惊人的诊断,法医说:“瑶瑶身中28刀,腹部被刺穿,头部遭受过严厉钝器伤”随后法医表示还从瑶瑶身体里取出了两名男士DNA样本。

警察立即对目击者进行询问,目击者说曾有一名黄头发男子出现在了厕所门口,警方立即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很快便锁定了一名姓刘的男子,据嫌疑人刘某交代警方立即将另一名嫌疑人蒋某抓获,嫌疑人蒋某与刘某交代6月23日中午,吃完饭的两人闲来无事便来到了瑶瑶所在的学校,看见独自一人上厕所的瑶瑶,立即产生了邪恶的想法。趁瑶瑶上完厕所后强行把她拉到厕所对面柑子园里,轮番对瑶瑶实施了q奸。完事后瑶瑶恨恨的盯着两人说她认识他们,他们曾经是她爸爸教过的学生。嫌疑人听见瑶瑶说出的话心里害怕,怕瑶瑶报警暴露。于是两个禽兽就用残忍的手段将瑶瑶杀害,随后把瑶瑶的尸体抛弃在了柑子园的水坑里,逃离了现场。两人对自己犯的罪供认不讳,两名凶手被判处死刑(以死)。

结语

11岁的瑶瑶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让人难以接受,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对瑶瑶父母来说心里会好受一些,人的恶从不分年龄,恶魔再小,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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