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05年)

有一句俗语“正义不会缺席,只是会迟到”,可是迟到了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作为一个普通人,面对变故,面对不公,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律寻求帮助。可是,法院的宣判结果就一定是正义所向吗?如果法院的审判结果是错误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虽然法律永远是中立的,但是,执行法律的人却不一定能够永远保持中立,保持正义。

如果执行法律的人心中的天平有了倾斜,普通人真的很难抵抗住公权力的重压。在18年前,就有一位无辜的高中生面对不公的审判结果,失去了自己15年的青春。

一、无辜的高中生,莫名背上杀人罪名

这桩案件的主人公是张志超,时间退回到2005年,张志超只是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的一名高中在校生,他在同学和老师的眼中都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就是这么一位好学生,却与一件谋杀案扯上了关系,并且因此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

上了高一的张志超和班上的王广超志趣相投,二人很快成了好朋友。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体育委员,一个擅长文科,一个擅长理科。虽然二人擅长科目不同,但还是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问题。

二人过着普通高中生平淡却又紧张的学校生活,但就在这时意外出现了。2005年1月,学校的一位女同学突然在周一早上升旗仪式后失踪了,之后谁都没有见过她了。

一名女高中生在学校中莫名失踪,这让全校的同学和老师都人心惶惶。学校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和警察后,也告诉全校的同学,如果有谁见到了或者想起来了这个女同学的行踪,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和警察。

这件失踪案件持续了一个多月,就在大家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后,这名失踪的女同学的尸体却突然出现在了学校里,让原本枯燥的学校生活又增添了一丝惶恐不安的感觉。

原来,这一天,学校的清洁工正在打扫一间早已废弃不用的厕所,但清洁工却觉得有点异常,因此废弃的地方像有人来过一样,但他也没放在心上。

就在打扫到里面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具尸体,清洁工跌跌撞撞的报了警,这才让消失了一个多月的女同学重见天日,只不过,那时候的她已经不在人世了。这起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之后警方处于严密的调查中。

但身在案发现场,也就是学校内的师生不淡定了,凶手一日没有抓到,他们就多一份危险。张志超和王广超也不例外,但很快他们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

当时的二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跟这桩惨案产生联系。就在学校发现了女同学尸体的第二天凌晨,张志超正在睡梦中,突然有数名民警闯入张志超的家中,民警称张志超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要将其逮捕归案。

这次抓捕让张志超的家人慌了神,儿子在学校好好读着书,怎么就成了杀人犯被警察带走了呢?

二、屈打成招认下罪,15年后才沉冤得雪

张志超的家人都确信,这一定是警方的调查出错了,等核实清楚,张志超就会被放回来。然而,一家人战战兢兢地等到第二天,等来的消息却是张志超已经认罪了。

张志超承认,死者是被他先奸后杀而死的,凶器则是学生手里每个人都有的铅笔刀。

尽管张志超已经认罪,法院也已经根据证词判张志超无期徒刑,但张志超的家人始终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他们不相信,自家懂事好学勤奋刻苦的儿子,怎么一晚上的功夫就成了强奸犯和杀人犯了呢?

原来,这桩案件情节严重,警方急需迅速破案,但现场留下的线索根本不足以破案,警方便将目光投到了挨着这间废弃厕所的男寝,男寝里面住着几个高一男生。

警方立即找到寝室内的同学问话,才得知女同学失踪的那天早晨,他们好似听到了一句“救命”,便急忙出门查看,却看到了两名男同学,其中一名就是张志超。于是警方立即将赵志超锁定为嫌疑人。

经过调查,另外一名男生就是王广超。张志超与王广超在当天晚上被带到了公安局后,15岁的少年面对这间冰冷的审讯室,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了,随后二人在引导下写下来所谓的犯罪经过,最后签字画押。

“证词”写下后,这桩案件就算是破案了,当地公安局立刻轻松下来。可是,有人轻松就会有人不轻松,张志超的妈妈始终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去强奸杀人,一直在寻求律师的帮助。

张妈妈辗转了很多地方拜访了很多律师,可大家都不愿意接下这桩案子,觉得这是在自找麻烦还费力不讨好,一直到张妈妈在北京找到了一位叫李逊的律师。

李逊听到张妈妈对这桩案件的描述和案件的卷宗后。他发现,这桩案件却是存有很多疑点,这些点都可以表明张志超不会是凶手,同时,身为律师,李逊一直有一种正义感存于心间,他决定帮助这个苦难的家庭。

但是,这条之路却并不容易,在后来的几年间,由于张志超的家人和律师李逊的坚持不懈下,张志超案在2018年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要求山东高院重审此案。

终于在2020年的再审中,山东高院当庭宣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张志超终于结束了监狱生活。

此时,张志超已经在监狱中生活了15年,突然重获新生走出监狱,外面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已经非常陌生了。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后,立刻在法庭上涕流满面,这场再审的结果,意味着他终于洗刷罪名,重获自由。

走出法庭后,张志超与母亲相拥而泣。张志超与母亲回到家时,张志超更难过了,自己已经不认识现在的家了,家中也没有其他亲人的影子了。原来,在这十五年间,张志超的父亲、爷爷、奶奶、外婆等亲人都已经相继离世了。

律师李逊在张志超出狱后,一直都在生活上为张志超提供帮助。张志超的母亲带着儿子到苏州的姐姐家一起生活,希望可以给刚刚出狱的张志超一个新鲜的环境,以免在老家触景生情。

在律师的建议和帮助下,张志超在2020年获得了国家对于错判的补偿金,在2021年,张志超向检察院提交追责控告书,要求对当年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四、对于错判案件,普通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对于普通人来说,当我们的生活中遇到冤屈和委屈的时候,可能只有靠法律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

因此,为了依法准确惩治罪犯,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我国中央政法委发布了相关规定对刑事的冤假错案问题进行控制和约束。

首先,在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候,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的,讯问需要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进行,同时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机关不得以起赃、辨认等理由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外进行讯问。

在上述案件中,张志超和王广超在被办案警察抓走后,由于当时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在讯问过程中并没有做到留下当时全程的录音录像,给道德败坏之人留下了操作的漏洞。

其次,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同时,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在本案中,最终指向张志超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唯二的证据就是张志超自己的供述和王广超的证词。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仅证据不足,仅有的指向张志超有罪的证据也是无效的,应当排除。因此并没有有效证据认定张志超的罪行。

针对张志超这种情况,国家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国家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从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出发,2015年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每日赔偿金额按照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19.72元计算。

在上述案例中,张志超最终获得了共计332万元的国家赔偿,乍一看这钱很多,可这却是张志超损失了15年青春得来的。

尽管国家中央发布冤假错案办理的规定文件已经几年了,但现在各地冤假错案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其本质就是一些工作人员怕“麻烦”,最后为了“省事”牺牲了无辜群众的名誉和自由。

在上述案例中,张志超最终被宣判无罪,还获得了大额的国家经济赔偿,但是,张志超人生中最珍贵的15年的青春却被荒废在了牢狱之中。这十五年的青春和时间是多少经济赔偿都无法换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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