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是什么节(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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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最近,被一则“女子坠楼身亡”事件的判决惊掉了下巴!
看过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只想说一个字,大写的服!
女子坠楼身亡事件经过
事件的女主角是庞某,她本人是一名幼师,四川西充县人。
2021年8月14日,在农历七夕节的晚上,她的好友黄某组织了几个人一起聚会,庞某也去了。
他们几人先是在西充县城一家KTV唱歌,费用是AA制。
他们一直玩到了晚上的11点半左右,但是丝毫还没有玩尽兴。
于是几个人又到西充县时代商业中心楼上的的一家会所继续玩,继续喝酒。
这期间,庞某曾和她的好友陈某商量过,聚会结束之后一起回家。
等他们几人玩尽兴了玩累了,这时已经是凌晨的1点左右了。
但庞某喝得醉醺醺的,天色太晚回家不安全。
于是陈某和她的男友过来接走她,然后他们3个人一起结伴回家。
凌晨1点40左右,庞某、陈某和她的男友,3个人经过时代商业中心二楼的临街过道。
这时庞某和她的男友打起了电话,但不知什么原因两个人在电话里面吵了起来,十分激烈。
加上喝了些酒,庞某的情绪更加激动,一会气得坐下吵,一会气得站起来吵,整整吵了20分钟左右。
此时的她丝毫没注意到危险已经来临!
庞某站的这个位置是在二楼过道一栏杆处,这个位置有安装玻璃墙,但是已经破裂了,外面还挂着一个培训中心的广告布也起不到保护作用。
凌晨2点左右,庞某在和男友吵架的过程中身体就靠在向栏杆中间的位置,但破裂的玻璃和广告布根本承受不住她的重量,庞某不慎跌落至一楼!
在场的好友陈某和她的男友当场被吓懵了!直接飞奔到一楼,并紧急拨打了120和110。很快120赶到了现场迅速将庞某送至医院。
但遗憾的是,庞某最终被判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于8月20日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起诉一系列人等
女孩坠亡之后,她的家人无法接受现实,随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起诉。
家属了解过周围的情况之后,分别向她的好友、会所、挂广告布的培训中心、儿童游乐园以及处于商业中心的87户业全部主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们90%的责任,赔偿损失80余万元!
好友被起诉
她的好友被家属起诉,需要承担10%的责任,他们表示认了。
儿童游乐园被起诉
但这些被起诉的商家懵了。
挂广告布的培训中心和儿童游乐园表示,他们是租的商铺,跟他们扯不上关系。
会所被起诉
会所在查过监控视频之后表示,庞某已经是成年人了,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自己的酒量是多少自己心里也应该知道。
而且看视频她走的时候是清醒的,并且还有好友护送,出事了是在外面出事的,并不是在会所出事,跟会所没什么关系。
街道办和居委会被起诉
据悉,事发地辖区的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委会也被家属给告了,但是街道办与居委会认为,他们又不是负责管理商业中心的,跟他们也没有关系。
87户业主被起诉
但离谱的是,家属竟起诉商业楼的87户业主,让他们承担60%比例的责任!
所谓“人在家中坐,判决天上来”。
业主们认为,庞某自己喝醉酒出事了,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按理来说出事了应该找物业公司才对,关业主什么事?
据了解,西充县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这片发展十分不景气,物业也支撑不下去了。
虽然居委会曾经尝试让其他物业公司入驻,但没有人愿意来接手,于是这里就成了无物业管辖的范围。
因此,法院认为该幢房屋为商业楼,全楼公用建面由全楼分摊,出事了也应该由业主们来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
之后,西充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表示:
庞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
庞某的好友承担10%的责任共赔偿8632元。
87户业主承担60%的责任,按每平方米承担29元的标准,87户业主各承担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赔偿。
17户业主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业主们表示自己太冤了,无缘无故的被人给告了,还要赔钱,这叫什么事呢?简直闻所未闻呐!
对此结果,其中一部分业主表示自认倒霉,认了。
但是,另外有17位业主表示不接受,于是委托律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表示判决不公
律师认为,庞某身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自己酒量不行还大量饮酒。
虽然说在会所的时候走路看起来还是正常的,但是在商业中心楼道处走路已经有些颤颤巍巍,走路都需要人搀扶一下。
这种情况下庞某又和男友争吵20多分钟,激动之下不慎坠楼,她自己却只承担30%的责任,这个人划分的承担能力未免太轻。
律师还表示,况且当时身边有护送人,此时双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护送义务,因未及时有效的阻止并让她离开危险的地方,好友划分的承担比例也过轻。
律师还对外面挂的广告布提出质疑,认为广告布遮挡在情况下让庞某分辨不出当时危险的处境,培训中心应该承担不少于20%的责任。
会所已关门
据了解,女孩出事之后,原来破裂的玻璃已经用不锈钢护栏代替。
二楼的商家也自掏腰包把门口的楼道护栏加固了一下。
而当晚庞某去喝酒的会所目前已经关门了。
网友们的看法
说起这件事情,网友们表示判决的结果太离谱了,这不明白这位法官是怎么想?
从客观角度来讲,一个人喝醉了在争吵之下情绪激动不慎坠楼身亡,这难道不应该是“醉酒人和吵架人”两人之间的问题和责任吗?
而在这件事中,家属把能告的是统统给告了,就差酒厂没告了,尤其是87户业主,他们在该事件中像是背锅侠,令人难以理解。
试想一下,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家中莫名其妙的接到一纸诉状,被告知被人给告了,还要赔钱,会怎么样?
对此,网友们也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网友都认为一审的结果太离谱了。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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