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2017年富商为全尸土葬)

人性在金钱面前到底有多脆弱?人为了钱能不择手段到何种程度?有人为了钱,可以因一个死人生前想要全尸土葬而将另一个活生生的人钉死在棺木中送去火葬场使其被活生生烧死在火化炉中!

2019年10月10日,找了儿子两年的林阿婆终于收到警方的消息,自己的儿子找到了,但却是个惊天噩耗,警方找到的不是活生生的儿子,而是被他人代替火化葬于无主墓地已经两年多的骨灰!

你可能以为这是只会在电视里出现的恐怖情节,但现实往往比电视剧更加骇人听闻,凡人能想到的事,其实早已有人付诸了行动。

一、富人愿致穷人灾

以土为本是信仰,入土为安是尊严,没有人想死后像垃圾一样被焚烧掉。

2017年2月19日,富甲一方的陆丰市宁海社区黄培坚因肺癌晚期死亡。生前,将自己从小疼爱又一路扶持且最信任的亲弟弟黄培青唤至病床前,告诉他自己死后别无他求,只想魂归故里,入土为安。

弟弟黄培青听后陷入了短暂的为难,因为早在2012年汕尾市就强制要求全面实行火葬,按照政策规定黄培坚死后必须到火葬场登记火化。

但看着受病痛折磨气虚体弱的黄培坚,黄培青心里暗下决定,就算倾家荡产,也要不遗余力地实现黄培坚最后的愿望。并没有太久犹豫的黄培青答应了黄培坚的请求给了他死前最后的慰藉。

但是如何让哥哥黄培坚的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逃避火化运回故里,黄培青并无“良策”。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时,听闻桥冲镇有人偷盗尸体假冒他人替代火化而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黄培青立刻转忧为喜计上心头,自己可以依葫芦画瓢托人找尸体替代哥哥黄培坚去火化啊。

但现实是黄培青从商游刃有余,对丧葬盗尸却一窍不通,哪里有尸体,怎么偷到尸体完全是茫无头绪。但好在从商多年,人脉甚广,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懂殡葬的戴吉龙并以1万元重金托帮忙介绍从事殡葬行业的人员。

戴吉龙很快找到从事殡葬行业温耀祖,并将其介绍给了黄培青。黄培青以又以9.7万的高价托其帮忙找具尸体,温耀祖毫不犹豫地答应。但温耀祖并不从事尸体搬运,平时接触不到尸体,于是找到负责尸体搬运的黄松斌,许下重金请他帮忙找具尸体。

2017年2月底,眼见快到黄培坚出殡的日子了,黄松斌还未将尸体送到,温耀祖想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于是再次催促黄松斌。

二、重金之下有屠夫

黄松斌虽然从事尸体搬运,但按当时当地政策执行严密程度,尸体搬运至火葬场全程皆有家属在场。黄松斌自知很难在眼皮底下偷走尸体,答应温耀祖的事一拖再拖。

不想温耀祖再次找到自己,这次竟然直接将价格涨到九万,面对金钱的诱惑,黄松斌露出了恶魔的本质。他想,找不到现成的尸体,那就把活人弄死变成尸体不就行了。

打定主意后,黄松斌便开着一辆白色套牌的面包车辗转在陆丰市各个乡镇开始物色合适的人选。

2017年3月1日下午,黄松斌在金厢镇的垃圾场附近遇到正在捡垃圾的林少仁,经过观察,黄松斌发现林少仁个头不高大概一米五,行为也不太正常,傻里傻气,像个流浪在外的傻子,这种人消失了也没人发现更没有人在意。

黄松斌认为这个人简直就是解自己燃眉之急的“天选之子”,随即下车将人哄骗进面包车并控制住,继而开往碣石镇霞博村,途经一家小卖部时下车买了两瓶白酒诱骗林少仁喝下,高度数的白酒下肚后不久林少仁便晕睡过去。

黄松斌将车开到霞博村山脚下后将不省人事的林少仁搬到事前准备好的棺材里,又用钉子将棺木死死钉住。林少仁的命运在最后一颗钉子扣死的那一刻,命运已然注定,即使不被活活烧死在火化炉也会被憋死在棺木中。

2017年3月2日,温耀祖带着黄松斌前往黄培青住所取得现金10.7万元,双方约定了取尸地点为张某食品加工厂旁三岔路口附近。所受现金,戴吉龙分得1万元,温耀祖(已死亡)7千元,黄松斌9万元。

2017年3月3日,黄培坚出殡。黄培青到达约定地点后,果然看到守在此处的黄松斌与温耀祖,两人将装有林少仁尸体的棺木交给黄培青,由其按照当地习俗送往火葬场登记火化。

而黄培坚的尸体一早由黄培青事先雇请的人员车辆秘密送往陆丰市河东镇土葬。

一场惨绝人寰的交易在此似乎画上了句号。可是,林少仁真的是傻子吗?他真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吗?他的消失真的无人问津吗?

三、枉法受财罪难赦

2017年3月2日,陆丰市金厢镇公安派出所接到一起人口失踪报案,报案的正是林少仁的家人。原来林少仁并不是无家可归的拾荒者,恰恰相反,他是家里的宝贝。

林少仁从小患有唐氏综合征,智力若孩童,身材瘦小,身高仅一米五出头。已到不惑之年的林少仁并不能像正常男子一样娶妻生子,而是留在家中靠父母弟弟供养。留居家中的林少仁平时喜欢到垃圾场附近捡垃圾补贴家用,但一到饭点就知道回家。

谁也想不2017年3月1日的早餐是林少仁在家吃的最后一顿饭,做好午餐的林阿婆没有等到自己心爱的儿子,而是等来了2019年10月10日警方送来的骨灰盒。但凶手却迟迟未落网。

2019年10月,黄培青得知自己买来的尸体是被杀死的林少仁后,良心未泯的他立即去派出所自首,如实供述案情并认罪认罚。2019年11月,警方依据黄培青供述逮捕了黄松斌。并于2019年12月,相继逮捕了中间人温耀祖与戴吉龙。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松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汕尾市检察院分别对黄培青、戴吉龙与温耀祖作出了酌定不起、存疑不起诉以及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四、黄松斌为何不是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缓?

依据《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毋庸置疑,黄松斌以牟取九万利益为目的,将林少仁灌醉后钉入棺木中,送往火葬场火化,手段极其残忍,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林少仁死亡的严重后果,仍然听之任之该危害结果的发生,最终导致林少仁无辜死亡。

此后未自首认罪,潜逃两年,社会危害性极大。如此低劣的犯罪动机,残忍的犯罪手段,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刑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典型的罪行极为严重的故意杀人犯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此罪恶滔天的恶魔,法院却最终判处死缓,依据《刑法》第50条第一款这意味黄松斌缓刑两年内没有再犯新罪的话,两年后就会改成无期徒刑,不用死了,此后若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还有可能获得减刑。

这样的判决别说家人不服,一般人看完都会义愤填膺!那么,真的是法院“助纣为虐”,错判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能判死缓呢?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法院没有错判。黄松斌虽然罪不可赦,死有余辜,但他在案件审理中进行了积极的经济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行为人若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且能获得谅解的,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赔偿数额及能力并综合其犯罪性质给予基准刑40%以下的减刑,若是未能取得谅解的也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可见,罪不容诛的黄松斌之所以能够被判处死缓,实际上是有法可依的,依照此项规定,即使黄松斌在积极赔偿后仍未取得林少仁家人的谅解书,也能减少基准刑30%以下,那么法院判处其死缓至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最低限度的道德,很多判决结果确实让心怀大爱的人无法接受,但却不能简单地评判对错。

五、黄培青、戴吉龙、温耀祖为何未受到刑事处罚,甚至未被起诉呢?

站在事因的起点,黄培青似乎才是整个案件的祸首,人死归尘土,若他不听从黄培坚近乎不可能的请求,那么也就不会酿成这场人家惨剧。

戴吉龙与温耀祖二人若能不受金钱诱惑介作中间人,也不会促使恶魔黄松斌杀人取尸。最终他们却都未被起诉,逍遥法外,是检方为虎作伥还是这样的处理决定真的合法合理呢?

首先,温耀祖在庭审前已经死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应当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法可依。

其次,黄培青无杀人的恶意而是以购买尸体为目的,其行为当然构成侮辱尸体罪,但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性低。

得知真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悔罪态度良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的对犯罪情节轻微,检方依法可以酌定不起诉。

最后,戴吉龙由于只参与了殡葬行业熟人介绍,充当了中间人,并未参与取财以也不知其余三人的买尸以及杀人取尸的事实,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陆丰市公安机关仍未提供充足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检方依法可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

做不了金钱的主人,必将沦文金钱的奴隶。黄松斌为了钱草菅人命,罪不容赦,最后虽恶有恶报,但还是可怜本就命运悲苦的林少仁,未感受到世界的善意还无缘无故地做了他人的替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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