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重庆黑道保护伞)


警察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卫士,年轻人崇拜警察职业,都以当警察为荣。

我们文中所说的这个败类,他诋毁了警察的形象,在重庆,利用他当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的权力,和当地的黑社会结成利益链,为黑社会提供保护伞,接受他们的赃款,收受黑社会的礼金和礼品,为黑社会的犯罪提供洗脱帮助,曾经一度使重庆市的治安失控。

他利用职权,用威逼和胁迫的手段,玩弄几十名女性,甚至许多明星被卷入其中,更为恶劣的是,他将未成年的中学生强行实施强奸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他名义上道貌岸然,一副天降大任于斯也的尊容,暗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他在重庆市的影响力非常的大,人们一提起他来,说者谈虎色变,听着噤若寒蝉。

在他任职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重庆的社会治安环境非常的混乱,黑道横行,居民安全得不到保证,公安局案发率高,破案率低,给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害。

这个人是谁呢?

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

他是重庆市本地人,1955年出生于巴南区,大专学历,一级警监,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落马时,时任重庆市司法系统的负责人。

他出生于巴县普家镇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在当地一家供销社工作,工资少的可怜,每月到手工资18元,可是生养了五儿二女,他在家中男孩中排行老二。


父母含辛茹苦,吃穿勤俭,姐妹几个穿着补丁落补丁的衣服生活长大,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但老二非常聪明,虽然家庭比较贫苦,但是他人很聪明,在学校里刻苦学习,发奋努力,从小立下誓言,要改变家庭的这种困境。

1971年7月,他中学毕了业,来到巴县农村下乡,当了知青,在知青的岁月里,生活还是非常艰苦的,他在农村下乡锻炼了五年之久,由于家庭没有背景,没有后门,别的知青都被招工走了,唯有他一人坚守在知青点上。

1977年12月底,他的机会来了,全国恢复了高考制度,他通过刻苦努力,考上了四川省公安学校。

1980年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巴县公安局(今巴南区公安分局)秘书股工作,从此,与警察结上了缘。

年轻时,他还是努力想把各项工作搞好,在工作中,他给人的印象是非常精明的一个小伙子,勤快懂事,有文化,嘴很甜,博得了大家的欢心。

经过几年努力,他被提升为科长,在1983年的“严打”中,他表现的非常积极,同罪犯斗争勇敢,多次有立功表现。

此后,他的仕途迎来好运,先后出任了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1985年出任巴县县委副书记。

他在巴县担任副书记期间,有一次在抗洪抢险斗争中,他率领县政府工作人员奋战在抗洪的第一线,几天几夜没有合眼,眼睛都熬肿了,当时的重庆市委书记视察到八县,看到他工作这么敬业,心中非常感动。

1992年9月,他被调到重庆市,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并且在2000年11月被提升为正厅局级侦查员,2003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他一直分管刑事侦查工作。

刑事侦查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权力也很大,他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8年,当年著名的抢劫杀人犯张君一案就是文强负责破获的,并且是他亲手抓住了张君,获得了公安部的表彰和嘉奖。

说了半天,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就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

文强在当上了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后,野心和私欲开始膨胀,他在公安局分管的刑侦工作上一言堂,别人的意见他根本听不进去,在刑侦破案上,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拍板定案。

他在公安局任上,结交了一批不三不四的黑道哥们,当黑道们在当地犯了案,他总是为他们洗刷罪名,帮助解脱,正是因为他充当了保护伞的作用,导致重庆的黑道非常猖狂。

黑道们把他视为靠山,经常把捞取的不义之财向他进贡,他也毫不拒绝,大方的收下。

为讨到文强的欢心,黑道们偷桃报李,他们知道文强好色,几个黑帮头子专门为他选美,威逼利诱中学生来到宾馆与文强幽会,急不可耐的文强顺手强奸了还未成年的中学生,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文强好色,连女明星们都不放过,凡有到重庆走穴的女明星,文强想尽办法搞定他们,利用女明星的隐私恐吓他们等,或者用受贿来的钱收买,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文强这个人对金钱比较贪,他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非常的严重。

他还收受企业家赠送的青绿山水画,价值365万元,对于现金红包,他也是来者不拒,贪婪到了极点。

文强丧失党性,违反原则,与黑道在一起称兄道友,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成员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为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的犯罪行径,更为严重的是谢才萍将一位不听话的舞女殴打致死,公安人员进行调查时,文强涉足干扰,指示停止调查,保护犯罪分子逃之夭夭,最后案件不了了之。

他在重庆公安局局长的任,交往了不少的情妇,以帮助晋升,或者送钱等名义和这些妇女发生关系,道德败坏。

原重庆市公安局陈光明女士,就是经不起文强的威逼利诱,给文强当了多年的情妇,他非常自私,不准陈光明结婚,导致陈光明50多岁了,至今未婚,但是陈光明在文强的帮助下,职务不断晋升,捞到了好处。

她也是文强一案涉案中的一员。

文强犯罪的恶行被人民群众向重庆市委进行了举报,重庆市委派出检察院的人员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2009年9月26日,文强以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强奸罪正式被逮捕。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人民法院对文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他因犯受贿罪包皮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强被执行死刑后,重庆市的市民在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放鞭炮,以示庆祝。

这个案件判的准不准,人民群众是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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