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一(禽兽不如)
在我国强奸案中有80%的比例都是熟人作案,强奸对于成年女性来说就已经非常残忍了,可是竟然还有人将魔爪伸向了未成年人!
特别提醒:我们平时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不要觉得难以启齿,就不跟孩子谈性教育问题。性教育其实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孩子年少,不知反抗,而对其实施侵犯。
教育、培养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则法律将严惩不贷!
案情回顾
19年10月份有市民报警称自己11岁的女儿遭遇性侵,根据其母亲的描述:女儿几天前说肚子疼,但是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后并没有发现异常。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被害人名叫群群(化名),是东北人,由于父母一直在外工作,而且小有成就,在自己工作的地方买了房子,为了方便照顾自己的女儿群群,给群群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便把群群接来和自己一起居住。
群群母亲的老乡,战某(化名)51岁,刚好也在这里工作,两人是不远不近的亲戚关系,因为是熟人,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买在了同一个小区里面。
在外地上班小区里面有自己的老乡,两家也联系的比较密切。
没几天群群的生日到了,战某知道后便给群群买了一部手机作为生日礼物,但是群群母亲觉得礼物太贵重了,而且群群还那么小,就拒绝了。
母亲为群群准备了一大桌子好吃的,还买了蛋糕,几人吃饱喝足后,就坐在客厅一起聊天,见夜色晚了,战某便离开了。
没过几天,没想到战某又偷偷的把手机塞给了群群,还告诉群群不要告诉其父母,群群收下了,竟真的听了战某的话,没有将此事告知妈妈。
没过几天,战某平时喜欢看一些“小图片”,他觉得给群群发送不雅图片非常刺激,于是便经常联系群群。
9月28日,战某通过聊天得知,群群的父母当天并没有在家,于是便以有事找群群为由,进入了屋内,随后便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让其不要告诉父母!
可是群群不知道是太小了不懂还是因为害怕,也没有将此事告知父母,直到10月份群群一直说肚子疼,去医院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因为没有什么异常,便也没怀疑什么。
直到10月9日,群群母亲中午下班回来,发现群群躺在床上玩手机,经过母亲一番询问,群群说手机是战某买给她的,母亲拿着手机翻看了一下聊天记录发现都是战某发来的不雅图片,这才知道自己女儿被侵犯的事!于是便立马去公安局报了案。
以案释法
接警后,民警迅速以涉嫌强奸罪将战某逮捕,被捉拿归案后,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由于群群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在我国强奸未成年少女将会加重刑罚,因为侵犯未成年人,对于其身心危害更大!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我相信最后战某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惨痛的代价,法院也会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
大家都来说一说对本案有何看法?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